執業14年,沈怡君律師以專業與敬業為當事人解決各類法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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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糾紛的世界里,當事人往往陷入混亂與困境。就如董X、霍X之子董X某在吉林市某小學發生意外死亡一事,家長認為學校在處理沖突時未關注孩子心理變化,且學校窗臺高度、安全設施等存在隱患,學校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和安全保障義務,要求學校承擔70%的賠償責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此案涉及教育機構責任認定,情況復雜,雙方各執一詞,當事人在法律的迷霧中迷茫無助。
這時,沈怡君律師接手了此案。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詳細收集案件相關資料,包括學校的管理制度、事發時的監控視頻、老師與學生的筆錄等。通過對這些資料的仔細梳理和分析,她發現學校在處理學生沖突時雖履行了一定教育管理職責,但班主任在處理過程中未注意到董X某心理狀態的變化,未能及時加以教育引導,存在一定疏忽。這一發現成為了案件的突破口,為后續的訴訟策略制定提供了關鍵依據。
經過沈怡君律師的努力,案件最終有了結果。法院綜合全案,酌情確定學校對董X某的死亡承擔30%的賠償責任,判決學校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合計205440.5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共計225440.50元。這一結果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應有的賠償,讓他們在悲痛中得到了一定的慰藉。沈怡君律師在日常工作中,依舊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為信念,“至誠至真,精益求精”為精神,為更多當事人解決法律難題,在法律的道路上默默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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