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25年中國統計年鑒數據顯示,2024年一人戶家庭占比約為19.5%。據預測,2030年中國獨居人口數量或將達1.5億至2億人,獨居率或將超過30%。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遭遇突發意外時無人響應、社交匱乏催生孤獨情緒,已成為獨居人群的核心焦慮。
“就怕出了意外無人發現”
今年年初,“死了么”App憑借“每日簽到通知緊急聯系人”的核心功能火了,近期“死了么”正式更名為“在么在么”安心守護平臺,再次引發熱議。該App引發熱議的背后,是獨居人群和潛在獨居群體的安全焦慮。“獨居的時候特別害怕生病”“就怕出了意外無人發現”等討論,在社交媒體上頻頻出現。
在不同生命階段,獨居人群的人身安全風險呈現出差異化表現形態。獨居老年人面臨的風險更具即時性和顯著性,集中體現為突發疾病、跌倒等情況下的“無人響應”。半月談記者調研了解到,重慶市沙坪壩區一位獨居老人下樓時不慎滑倒,導致其輕微骨折癱坐在樓梯間動彈不得,躺了數小時后才被路過的鄰居發現送醫。
獨居青年的風險則更具隱蔽性。相當一部分獨居青年存在工作壓力大、飲食不規律等問題,且由于健康管理意識缺乏,導致一些慢性病和急癥在青年群體中悄然增加。2025年11月,在深圳獨居的45歲傅女士某日未到崗上班。同事到家中敲門無人響應,遂報警求助,開門后發現她已陷入昏迷。送醫后,傅女士被診斷為突發腦梗。無獨有偶,2025年12月,浙江綠城心血管病醫院急診科收治了一名28歲獨居小伙。他在出租屋內突發意識喪失,被房東發現后緊急送醫。
獨居人群就醫面臨醫療緊急決策無人做主的困境。一些獨居人的就醫經歷表明,當前醫療決策存在“親屬簽字”壁壘,無近親屬時救治流程易受阻。業內人士表示,現有社會保障體系仍以家庭為基本單元,醫療簽字、臨終決策等剛性規則默認家屬在場,而意定監護等法律工具因缺乏實施細則難以落地,對于獨居人群來說存在制度斷層。
當獨居老人突發疾病需送醫救治并簽署相關文書時,社區居委會往往被迫承擔起臨時照料和決策的角色,但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律授權和操作規范,容易引發后續的責任糾紛。部分選擇晚婚的青年群體在父母去世后,自己生病住院時同樣面臨沒有直系親屬簽字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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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情緒耗竭困境
長期缺乏精神慰藉,加之鄰里互動頻率低、公共活動匱乏,部分獨居或“空巢”老人難以建立社會網絡或獲得家庭之外的社會支持,一些老人容易產生孤立無助的不良情緒,甚至產生自殺傾向。尤其在農村地區,獨居老人所能獲得的社會支持更為薄弱。
《2024中國衛生統計年鑒》顯示,2021年,中國人口總體自殺率為4.75/10萬。而同年,在農村60至65歲居民中,自殺率卻為10.88/10萬,是總體自殺率的兩倍多。如果把目光投向農村85歲以上的居民,這一數據則飆升至38.58/10萬,是總體自殺率的八倍多。
獨居青年的精神空虛,更多隱藏在情緒耗竭、社會退縮和壓力內化之中。一人獨居,兩眼惺忪,三餐外賣,四季淘寶……不少在大城市工作的獨居青年除了工作之外幾乎沒有社交。
因社交關系淡薄且平時工作忙碌,身處大城市的“空巢青年”或被動或主動地陷入無社交圈、無歸屬感、無交往動力、無長遠規劃的“四無”狀態,心理處于一邊享受孤獨,一邊又渴望陪伴的矛盾狀態。江西財經大學心理教師唐盛認為,年輕人選擇獨居往往源于對親密關系的深層恐懼——害怕在關系中失去自我,害怕被他人評價或傷害。獨居看似避免了沖突,但也阻斷了通過真實的人際關系來修正自我、建立深度聯結的可能性。
多措并舉回應獨居人群焦慮
獨居人群突發疾病或遭遇意外時需及時處置,這對城市風險感知與公共響應機制帶來挑戰。獨居是一種物理上的隔絕,削弱了傳統的鄰里、親友間的信任紐帶,使人際關系由“熟人社會”轉向“原子化社會”,進而削弱社會凝聚力。隨著我國獨居人群規模逐漸擴大,需多措并舉回應獨居群體的現實焦慮和潛在風險。
一是在現有網格化管理基礎上,將獨居人口納入日常監測范圍。當前社會治理體系在應對一人戶家庭時,多數社區對獨居人群缺乏主動監測與風險預警。受訪專家建議,推動建立針對獨居人群的常態化社區關懷服務機制,建立健全獨居人群動態檔案,分類標注風險等級(如高齡、失能、獨居青年等),實行“紅黃綠”三色管理,高頻探訪紅色高風險群體;同時推廣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一鍵呼救等設備,開發建設AI守護平臺,運用技術手段實現智能預警。
二是吸納更多社會資源,為獨居人群提供幫扶。當前,一些平臺依托遍布全國的服務門店,聯動社區開展助老、伴老等公益活動,幫助獨居老年群體解決生活所需,緩解其孤獨感。
專家建議,進一步吸納平臺、企業等社會資源,借助其大數據分析與現實觸角,通過組織線下活動、搭建互助社群等方式,推動獨居者從“被動受助”轉向“主動互助”;引導獨居青年通過養寵、尋找興趣“搭子”等方式,建立穩定且低負擔的情感連接;依托青年發展型社區,幫助獨居青年疏解情緒壓力,避免長期獨自消化情緒。
三是推進意定監護制度的細化和落實。當前現行監護制度主要依據民法典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但實施細則尚不明晰。此外,專家呼吁,修訂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將意定監護人納入醫療決策依據,破除“親屬簽字”壁壘。
(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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