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兩眼熱搜,看到這場悲劇的視頻,太令人心痛了。但熱搜里的內容、以及事故視頻看了幾遍后,有點話想說。
首先,就是有某些“蠢豬”是極其可惡的(現在文章里已經很少罵人,也盡可能輕量級罵,可這回忍不住了)。
他們可惡在哪里?
受害的女性,和她的一兒一女,明顯在機動車車道等綠燈,而且三個人都戴了頭盔。我覺得任何一個正常人類都不可能在他們身上找到任何過錯,可結果他們還是跳了出來:綠燈了,別人都走了,她停著不走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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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視頻里能看得很清楚,其他左轉的小車已經停在專用道等燈了,說明不是直行和左轉共用綠燈。電瓶車要左轉,當然不能走。
到這里,我懵了。
一個司機因為操作失誤、判斷失誤或者駕駛能力不足,最終導致無辜路人死亡,法律可以認定責任輕重,但公眾為什么也要把同情優先給她?
一個家庭瞬間支離破碎的時候,我看不出這種同情的任何必要性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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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頭xx更離譜,也就是今天出名了的這個叫“文婷”的人,她居然說,司機也是受害者。。。
我驚呆了!請問這是天災嗎?司機也是受害者?
一個家庭,一名女性,一瞬間10歲不到的女兒沒了,3歲不到的兒子也沒了!她們居然來了一句:我看了就知道,哪有司機想撞人的,當時的處境誰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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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只是事故本身的話,上了熱搜,上了新聞,那我不會去寫,不會拿來跟大家談,因為意義不大了,人已經沒了,接下來的交給交警,交給法律,我們等著看結果即可。
但是,這些離譜的、荒誕的、幫司機狡辯的內容,實在讓人越看越惡心。別人一夜之間,一個家庭沒了,她們居然同情起了“肇事者當時的處境”……她什么處境?她憑什么穿這鞋開車?憑她保險額度很高嗎?
恕我無法理解,今天必須罵人,蠢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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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完了,再講兩句事故本身。我看了那個視頻,再加上自己也開車,談兩句個人想法。
第一,你說破天,事故車也是最大責任。
遇難的女性和兩個小孩完全無責(據說那位母親還在搶救),突然拐上主路的黑車可能有點責任(最終結果等交警鑒定),肇事車幾乎全責。
那些說肇事車主也是“受害者”的人,你最好以后下雨天別出門,沒有了良心這顆避雷針,小心被雷劈死。
第二,就是現在有點爭議的地方,說肇事的女司機是為了避讓突然拐上主路的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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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這點,我看了七八遍視頻,只能說拐出來的黑車,不能這樣子開車。他從非機動車道拐出來,是沒有任何停頓的。拐彎讓直行嘛,黑車理應停一下。
我個人認為,拐入主道的那輛黑車如果從左后方出來,不停下來觀察肯定是看不見事故車那個方向的路況的。但事實是,它從右后方拐進,那么大概率能看到事故車開過來……感覺大多數人應該會停著等一下吧?反正如果是我,我肯定會等一下。所以,我個人很討厭“拐入車”這種自私的開法,甚至可以說覺得這種開車的心態挺惡心的。
但同樣,這不反駁我上面的觀點,就算它沒素質、它惡心、它這樣開車,換個正常點的司機,感覺也不會出現這么嚴重的事故。
至于拐入主道的黑車會不會被追究責任,那就要看交警怎么核查和判定了。如果交警認為拐入主道的黑車其實還離得很遠,“肇事車”本身超速或誤操作(避讓動作過大),那么拐入車就會無責。
第三,感想。電動車上的母親,兩個孩子,從我的視角去看,他們已經完全處于規則之內了。對她們而言,她們已經堅守交通規則,而即便這樣還出現如此嚴重的交通事故,可能是人們憤怒的主要原因。
換句話說,交通事故一直都存在。但大多數,高速上兩輛車蹭了,省道上追尾導致傷亡了,以及超速、飆車、酒駕,這些大家都不會太過關注。而這次不同,我看到議論者眾多。原因,很可能是因為遇難者屬于“完全無辜”。“那可是紅綠燈路口”,那是現代社會最基礎的規則之一,它相當于告訴了你,“到這里,你是安全的。”
可她們已經遵守了規則,她們沒有闖紅燈,沒有逆行,沒有違規變道,甚至連頭盔都戴好了,可危險還是穿透了規則。一個母親,兩個孩子,就這樣消失在了一個本該最安全的地方。
這才是公眾憤怒的根源,以及一種極大的不安全感:你明明已經躲進了安全區,危險卻還是找上了門。
也所以,我認為這種情況,更要嚴肅、嚴厲的處罰肇事者。不要說家里有背景,就如何如何。否則的話,普通人還能指望什么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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