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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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一財經 馬曉華
盡管農業農村部三令五申,全面禁用多種高毒農藥,但從2026年上半年地方公布的抽檢結果來看,毒死蜱、涕滅威、甲胺磷等禁用農藥仍在不少地方農產品中檢出。
2026年6月10日,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發布通告:舟山市菜籃子服務有限公司朱家尖直供店銷售的土豆,毒死蜱實測值為0.094mg/kg,是標準值≤0.02mg/kg的4.7倍。當事人被處以罰款500元、沒收違法所得3.79元。
根據2026年1月至6月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發布的抽檢通告,毒死蜱在至少13個省份的蔬菜、薯類等農產品中被檢出。
毒死蜱從2016年12月31日起就被禁止在蔬菜上使用,至今已近10年。那么,從田間地頭到流通環節,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最后一公里”究竟卡在哪里?
違規用藥集中的農產品
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2025年市場監管部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數據看,“抽檢不合格樣品總量中,農藥殘留超標占42.49%”。那么,農藥殘留是適用農藥的殘留,還是禁限用農藥的殘留,值得深究。
第一財經梳理半年來各地抽檢通報發現,毒死蜱超標問題覆蓋面最廣。例如,浙江檢出較多頻次,土豆、線椒、蜜薯、荷蘭豆、青菜殘留超標比較集中,部分土豆毒死蜱實測值達0.094mg/kg,超出國家標準限值4倍多。
新疆、湖北、云南、山東、河北、河南、廣東、山西、內蒙古、江蘇、湖南、貴州同步出現同類問題,生姜、土豆、各類辣椒、芹菜、油麥菜等葉菜類是違規用藥集中品類。
除毒死蜱之外,那些被全面封殺的“老面孔”仍在出沒。甲胺磷是最早一批被淘汰的劇毒農藥品種。甲胺磷的危害是全球共識,已被列入《鹿特丹公約》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中國農業農村部于2003年發布第322號公告,明確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禁止甲胺磷在農業上的使用;于2008年1月9日停止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的生產、流通和使用,廢止了甲胺磷的農藥產品登記證、生產許可證等,并禁止其在國內以任何形式使用。
但甲胺磷也在水果和韭菜中被檢出。2026年1月7日,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通告,海豐縣藍天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紅肉火龍果,被檢出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國家標準。2026年1月30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澄邁瑞溪燕青果蔬攤銷售的韭菜,被檢出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殘留量不符合國家標準。
此外,作為高毒農藥,涕滅威、氧樂果、克百威、滅多威于2024年6月1日起禁止生產,2026年6月1日全面禁止銷售、使用。禁令生效當月,浙江湖州沃爾瑪門店外省采購山藥檢出涕滅威0.44mg/kg(標準值0.1mg/kg),超標340%,商家復檢后依舊維持不合格結論。
2024年9月全面禁用的甲拌磷,也在湖南、云南等多地蔬菜監測中出現陽性樣品。
“禁用多年仍在使用,沒有消失過。從正規的農資采購渠道買不到,它不會擺在貨架上,但一般都能買到。”一位農資從業者表示。
“抽檢頻次高,也與監管抽檢資源的分配有關。監管抽檢資源分配本就以高風險品類為主。如果一類作物持續檢出超標,次年必然加大抽檢頻次,形成抽檢數據逐年上升、持續緊盯風險源頭的倒逼機制。”一位食品安全領域專家如此認為。
高毒農藥為何屢禁不止
《農藥管理條例》于1997年頒布,標志著監管正式步入法治軌道。此后,《條例》先后于2001年、2017年及2022年三次修訂,逐步構建起覆蓋登記、生產、經營、使用全鏈條的嚴格體系。現行制度實行農藥登記準入,強化“三證”核驗,持續淘汰高毒品種(已禁用61種),并對登記超15年的產品開展周期性再評價。同時,國家推行化學農藥減量行動及包裝廢棄物回收,形成了“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防控格局。
這些農藥的禁用,短則數年、長則十余年。高毒禁藥為何屢禁不止?上述農資從業者向記者表示:“在正規農資門店的貨架上,這些農藥早已消失。但經銷商與種植戶之間存在著隱蔽的‘熟人交易’渠道,只在圈內流通。”
“農產品從田間地頭到進入流通渠道,至少有兩道關卡:農業部門有相應的檢測要求,同時國家市場監管部門在進入市場時也會有檢測。不過,選擇性抽檢是存在的,送檢的產品是合格產品,不合格的不送檢。這也是農產品順利進入流通渠道的一個因素。”一位市場監管從業者表示,在菜市場,監管部門也是抽檢,不可能檢測所有蔬菜。不過,一旦發現問題,就會進一步擴大抽檢范圍。
“地下害蟲泛濫,秸稈還田加重蟲害,低毒農藥殺蟲效果差,不用呋喃丹、辛硫磷這類禁藥,花生、地瓜根本長不出苗。”長期從事種子經營的基層從業者向記者坦言,農戶違規使用高毒農藥實屬普遍現象。據其介紹,土豆、山藥、紅薯種植前,農戶普遍會灌溉劇毒農藥;花生播種前用禁藥拌種,成為行業常態。
業內食品安全專家向記者分析農殘逐年上升的核心誘因:“國內農業生產主體以大量小農散戶為主,規模化、標準化種植占比不高,農戶缺乏系統科學用藥培訓。高毒農藥成本低、殺蟲效果快,散戶為保障收成、降低種植成本,優先選擇違禁農藥。”
此外,上述專家同時表示:“農產品從田間運至農貿市場、商超途中,中間商為延長保鮮期、改善果蔬外觀,會違規使用保鮮藥劑。西瓜、甜瓜采摘前一晚上藥,第二天賣相大幅提升,這類流通環節違規添加,同樣會造成農殘超標。該環節監管存在盲區。”
從多地處置案例來看,絕大多數商超、生鮮門店、蔬菜攤販能夠提供完整進貨憑證、履行查驗義務,監管部門僅對少數完全無溯源渠道的商戶處以幾百至數千元罰款,多數經營者免予行政處罰。這也說明,違規行為的根源不在銷售終端。
農產品合格證之困
2016年,原農業部開始在部分省份試點“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2019年底在全國范圍內試點推行;2023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正式實施,將該制度明確為一項法定的、全國性的制度。
2025年12月2日,農業農村部正式頒布《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管理辦法》。2026年2月1日,該辦法正式施行。根據規定,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生產經營主體需承諾自己銷售的農產品未使用禁用農藥,且常規農藥殘留不超標。收購單位在收購之前必須先查驗合格證。
“合格證本質是生產經營者自我約束、自我聲明的載體,理論上能夠實現溯源管控,但各地落地差異極大,最大阻力來自財政投入不足、散戶執行難度高。”一位食品安全專家表示。
據其介紹,一方面,散戶無檢測設備、無力承擔檢測費用,僅憑口頭承諾開具合格證,無真實檢測數據支撐;另一方面,部分地區抽樣檢測存在人為造假,監管人員刻意挑選合格樣品送檢,避開超標農產品,抽檢數據與田間真實情況嚴重脫節,讓入市準入防線形同虛設。同時,部分商販在運輸、銷售環節違規噴施保鮮藥劑,多重農藥疊加進一步加劇殘留風險。
“第三方農殘檢測單次費用數百至一千四百元,且要求每一批次全部送檢。規模化合作社可自建化驗室承擔檢測成本,普通農戶根本無力承擔高頻次檢測費用,紙質合格證多為自行填寫,缺少真實檢測數據支撐。”長期從事農產品加工的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
問題的核心是,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主要覆蓋的是規模主體,而全國農產品種植以散戶為主,農戶經營面積零散、單批次產量低,且是農藥違規使用的重災區,這對監管將是更大的挑戰。
“僅依靠流通端抽檢、末端處罰,無法根治農殘超標頑疾,必須從種植源頭、農資流通、制度落地、基層監管同步發力,構建閉環管控體系。”上述食品安全專家表示。
2026年4月15日,農業農村部召開視頻會議,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禁限用農藥非法生產、經營、使用集中整治。會議要求,集中整治工作要聚焦“非法生產、非法銷售、非法添加”,突出重點、求得實效。要全面排查農藥生產經營主體,加大農藥產品監督抽查力度,組織開展明查暗訪,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分類推進依法處置,形成“查辦一案、震懾一片”的效果。
微信編輯| 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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