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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鑒定評測實驗室消費曝光臺揭露了一款在電商“買藥”頻道銷售的“日本DR”葉黃素護眼液,實為江西生產的“消字號”產品,外包裝卻大量使用日文、標注“製藥”字樣。
“日本DR”到底是真是假?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所謂的“日本授權”經不起推敲:號稱授權方的“守誠堂久卜制藥株式會社”在日本查不到有效經營信息。宣稱“國際控股”的香港母公司,注冊地址只是一家秘書公司的掛靠地址,年報顯示該公司在香港并未開展實際業務。而在中國商標網,守誠堂系公司大量申請了“佐山制藥”“古川制藥”等日式商標,構建起一套完整的“假洋牌”操作鏈條。
這款包裝成“日本DR”的護眼液,到底是怎么生產出來的?
南都記者調查發現,“DR.SCT葉黃素護眼液”的實際生產企業為江西豐德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僅10萬元,2024年度報告顯示社保參保人數為0,查詢國家藥監局官網,在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境內生產藥品備案三個欄目中均未查到該司任何記錄,僅持有消毒產品生產資質。
中山大學眼科專家指出,消字號產品與藥品的監管邏輯完全不同,“消字號不評價治療效果”。而該產品的委托方——湖南守誠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此前已因在電商平臺對多款產品進行虛假廣告宣傳,被長沙縣市場監管局處罰,但同類產品至今仍在電商平臺銷售。
起底
“守誠堂久卜制藥”授權書疑點重重
“守誠堂”客服向消費者提供的“授權書”顯示,授權方為“守誠堂久卜制藥株式會社”。
南都記者在日本全國法人系統登記網站查詢發現,該司顯示成立于2023年,地址位于東京北區浮間1丁目7-23兆豐浮間502號室,點擊地址后,顯示的實景圖為普通公寓樓外觀,無公司標識。該公司也未公布公司網站,根據其在法人系統所留聯系電話813-6234-2098,撥打后語音提示該號碼屬于“NTT Docomo”(日本最大的移動通信運營商),并非該司直連電話。
“日本正規公司有官網是最基本的要求。”在東京工作的@淡淡幽香告訴南都記者。“日本很看重版權意識,但這份‘授權書’有很多疑點。”
“不像是日本企業正式出具的授權文書。”@淡淡幽香表示。“首先日文的授權文件通常稱為委任狀或委任書,而非‘授權承諾書’。其次,這份‘授權書’的內容和敬語后綴不符合日文規范。比如,日文表示‘從……到……’應使用‘から……まで’,而這份文件寫的是‘から……から’,表述不規范。此外,文中出現了意義不明的片假名,助詞使用也有錯誤,守誠堂久ト製薬株式會社は,助詞は使用錯誤。湖南守誠堂醫療器械有限公司と普及、生産技術協力に関する協定,協定應該改為締結書。”她認為,整份文件更像是將中文內容直接翻譯、替換個別日文詞匯后拼湊而成。
香港母公司存于紙面無實際經營
南都記者查詢發現,湖南守誠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與守誠堂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關聯,后者的唯一股東,是注冊于香港的守誠堂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守誠堂國際”)。
工商信息顯示,湖南守誠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伍艷。伍艷同時在湖南守誠堂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湖南守誠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守誠堂投資控股(海南)有限公司等多家“守誠堂”系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守誠堂集團有限公司方面,伍艷曾任法定代表人,2025年1月變更為黃守劉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守誠堂國際于2021年先后投資了湖南守誠堂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和守誠堂集團有限公司,投資比例均為100%,系其全資控股股東。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公司注冊處公開的周年申報表,守誠堂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為黃守劉,企業注冊地址位于香港中環美國銀行中心25樓2508A室,這一地址與香港美術家協會的注冊地址一致。該公司委任的公司秘書為香港海聰企業秘書有限公司,年報顯示該公司在香港并未開展實際業務,僅通過秘書公司維持法律存續狀態。另一家關聯的“守誠堂日本制藥有限公司”的注冊地址和秘書代理公司,也與“守誠堂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一致。
南都記者撥打“守誠堂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在周年申報表留的電話,接線人員確認是中環美國銀行中心25樓2508A室,但明確表示守誠堂沒有人在這里辦公。
“假洋牌”在內地和香港批量申請心機商標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湖南守誠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歷史股權結構隱藏著一條重要線索。工商信息顯示,該公司曾用名為“湖南中核動力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此后更名為“湖南春廣貿易有限公司”。一家以營銷策劃起家的企業,轉型后開始批量注冊日式商標。
在中國商標網檢索,守誠堂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湖南守誠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累計申請了至少114件商標,覆蓋日化用品、醫藥制劑、醫療器械等多個核心類別。
其申請的商標特征高度一致:名稱極具日式或仿制藥風格,例如“佐山制藥”“古川制藥”“蒼乃制藥”“栗山醫生”“宮下醫師”“本田制藥”“雄衣制藥”“嘎烏制藥”“發羌制藥”“銀衣制藥”“囊瑪制藥”等。僅名稱中包含“制藥”“製薬”字樣的商標就多達數十件。此外,其還申請了不少以“堂”“醫師”“醫生”命名的商標。
商標局并未對這些“擦邊球”全部放行。圍繞核心品牌“久卜制藥”的申請軌跡頗具代表性:2024年11月,湖南守誠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申請“久卜製葉”(申請號82239796),結果顯示為“無效”或“申請被駁回、不予受理”。但該公司未止步,2026年3月,又以“久卜制藥”為名再次提交申請,目前狀態顯示為“等待實質審查”。
記者梳理發現,守誠堂系公司先后申請了多個“久卜”系列商標,每一次被駁回就稍作修改后再次申請,反復試探注冊邊界。
同樣遭遇駁回的還有與本次投訴直接相關的“DR.SCT”系列商標:“DR.SCT制藥海外”(申請號74003542)已被駁回,狀態為“無效”。而本次被投訴產品“DR.SCT葉黃素護眼液”所依賴的核心品牌標識,申請號為88095256的“葉黃素滴眼液”商標,目前仍處于“等待實質審查”階段。圍繞“DR.SCT”及其變體(如“DR.SG”),該公司提交了多份大同小異的申請,多數仍在“等待實質審查”的灰色地帶。
而根據香港知識產權署的商標注冊記錄,守誠堂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還在香港集中申請了“久卜製薬”“藤田制藥”“天滿製藥”“旭精制藥”等多個日式風格商標,國際分類均為第5類(醫藥制劑),申請日期集中在2025年前后,代理機構均為同一家香港商標事務所。
揭秘
以消毒產品備案,以“制藥”品牌出現在“買藥”頻道
業內人士指出,這套商標策略的核心邏輯在于:在國內批量申請近似日式名稱的商標,一旦獲批即用于產品包裝和電商頁面宣傳,營造“日本制藥品牌”的假象。即便部分商標被駁回,在駁回之前,申請行為本身已足以支撐產品頁面上“某某制藥”的宣傳。
記者還注意到,這批產品在電商平臺的銷售方式同樣具有模式化特征:以“消字號”或“械字號”消毒產品備案,卻以“制藥”品牌的面貌出現在“買藥”頻道,通過平臺自營標簽和“藥房”類目構建消費者的信任感。商標布局在前,產品包裝緊隨其后,平臺“買藥”頻道鋪貨為最后一環,共同構成“假洋牌”的完整商業鏈路。
仿冒日本知名品牌、虛構“日本技術”或“日本授權”、以普通產品冒充醫療器械或藥品……這套操作手法并非首次出現。產品生產企業江西豐德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年報顯示其社保參保人數為0,持有《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而非藥品生產許可證。
在黑貓投訴平臺上,以“守誠堂”“久卜制藥”為關鍵詞檢索,顯示十余條消費者投訴,時間跨度從2024年初至2026年5月。
有消費者在2025年9月投訴稱,在“久卜堂制藥京東自營旗艦店”購買的祛疣膏,“產品包裝上寫明委托授權日本企業久卜守城堂制藥株式會社。經查證,這是該公司在海外用來營銷的空殼公司”。另一則投訴顯示,消費者在電商平臺購買“日本久光膏藥貼”,收到的卻是“守誠堂”產品,客服回應稱“日本技術”。有消費者反映,使用了“守誠堂”膏藥后,“貼一晚造成皮膚損傷”。
投訴時間線顯示,從李時珍耳部貼、仿冒“久光貼”再到“DR.SCT葉黃素護眼液”,守誠堂系的“假洋牌”操作模式在不同品類間不斷復制,手法日趨成熟。
“消字號”工廠注冊資本10萬元、0人參保
產品信息顯示,該產品的注冊人和備案人為江西豐德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工商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冊資本10萬元,為小微企業,2024年度報告顯示其社保參保人數為0。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2025年度報告,江西豐德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主營業務包括“中成藥、抗生素生化藥品、一類、二類醫療器械、消毒產品、保健品、化妝品……生產、銷售”。年報中明確顯示,該公司具備“抗(抑)菌制劑(凈化)”的生產資質,而“中成藥、抗生素生化藥品”等內容則屬于藥品銷售的經營范圍登記,并非生產資質。
南都記者在國家藥監局官網“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境內生產藥品備案”三個欄目中分別查詢該公司名稱,均未顯示任何結果。該公司唯一持有的生產資質為江西省衛健部門頒發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贛衛消證字2019第C013號),屬于“消字號”消毒產品生產許可,允許生產抗(抑)菌制劑等消毒產品,不具備任何藥品療效。
生產方曾因違反消毒產品法規被行政處罰
江西豐德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曾有“前科”。
2022年1月,江西豐德健康產業有限公司被樟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處以行政處罰,事由為“生產經營的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違規和無衛生安全評價報告”,罰款3000元。該處罰依據《消毒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消毒產品標簽(含說明書)和宣傳內容必須真實,不得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消毒管理辦法》第32條要求消毒產品首次上市前須進行衛生安全評價。
隨后,在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2023年初發布的《關于江西省2022年第四季度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信用評價情況的通報》中,江西豐德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因“違反消毒產品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被列為C級(一般失信)等次。吉安市政府網站公示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信用評價名單中,該司同樣因“違反消毒產品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上榜。
截至發稿前,記者多次撥打該公司辦公電話,均無人接聽。記者還撥打了該護眼液產品包裝上的400-618-7818服務電話,接線人員承認產品不屬于藥品,“只能緩解干澀疲勞這些”,“它是消字號或是械字號的產品”。
當記者提及為何包裝上有大量日文字樣時,接線人員沒有正面回答,僅強調“在哪個平臺買的就去找商家店鋪客服”。記者追問“包裝上有日文,是不是日本技術”,對方隨即掛斷電話,此后多次撥打均未能接通。截至發稿前,相關產品仍在電商平臺銷售。
律師說法
欺騙性標志不得注冊 關聯公司或面臨連帶責任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指出,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標志”禁止作為商標使用。這一條款屬于絕對事由,違反該規定的標志不僅不能注冊,也不得使用。若商標名稱本身具有欺騙性,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
付建還表示,若同一實控下的多家公司均因虛假宣傳被處罰,監管部門可能認定其具有主觀惡意和反復違法情節,從而加重處罰。若能證明關聯公司在人員、財務、業務上高度混同,當公司無法承擔賠款時,法院可適用橫向人格否認制度,判令關聯公司相互承擔連帶責任。
專家說法
將“消字號”產品歸入“買藥”類目展示 電商平臺存在明顯的認知混淆風險
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屈光與青少年近視防控科楊曉醫生向記者解釋了消字號產品與藥品的區別。
楊曉指出,目前在市場上與“眼部使用”相關的產品,監管屬性大體可分為三類:藥品、醫療器械以及消毒產品(消字號)。藥品類滴眼液上市前需經過嚴格的臨床試驗與審批流程,以明確適應癥、安全性與有效性。而“消字號”產品屬于消毒產品管理體系,審批邏輯主要圍繞消毒或抑菌用途的安全性評價與備案管理,并不以疾病治療或眼部功能改善為審批依據。
“從本質上來看,兩者在監管邏輯上是完全不同的體系:藥品強調治療有效性,而消字號產品不評價治療效果。”楊曉表示。
法律層面亦有明確禁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消毒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亦明確,消毒產品的標簽(含說明書)和宣傳內容必須真實,不得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而該產品在電商頁面標注的“溫和舒緩各種眼部不適”“眼干眼澀、視力模糊、疲勞酸脹”等用語,已涉嫌違反上述規定。
對于產品標注的“藍莓提取物、葉黃素(1%)”等成分,楊曉指出,這類配方在市場上比較常見,但目前并沒有高質量、嚴格設計的臨床研究證據支持,這類成分通過滴眼液形式局部使用可以直接緩解眼疲勞或改善視覺功能。“把‘營養成分’直接等同為‘護眼療效’,在醫學證據層面是不成立的。”
楊曉同時指出,電商平臺將“消字號”產品歸入“買藥”或“眼藥水”類目展示,存在明顯的認知混淆風險,容易讓消費者默認其具有醫療屬性。“建議嚴格分類展示,將藥品、醫療器械與消毒產品明確分層管理;對‘非藥品’‘非醫療器械’屬性進行醒目提示;避免使用‘治療’‘改善視力’等醫療化表述。”
楊曉醫生建議,消費者在選購眼部相關產品時,至少要關注其是否屬于藥品體系、是否具有明確的適應癥與規范的醫學用途。對僅標注“消字號”的產品,如被用于“護眼”“緩解疲勞”等眼部功能性宣傳,應保持謹慎,避免將其等同于醫學意義上的眼藥水使用。
付建律師建議,消費者可向市場監管部門及商家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同時向電商平臺正式投訴,要求其作為自營銷售方承擔責任。
A05-07版 南都調研 總第962期
出品:南都鑒定評測實驗室 采寫:南都·灣財社商業消費調查組
制圖:黃亞嵐(即夢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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