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是一種保護。
——坤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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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第三章(9)
原文:
當然“未定之兩”或“大與小”不會是白有兩種,或色,味有多種,形狀有多種的原因;
若說這些也出于“未定之兩”或“大與小”,那么色、味等也將成為數與單位了。
解釋:
當然, 未定之2(或大與小)不可能是白色有兩種或顏色有多種、味道有多種、形狀有多種的原因;
亞里士多德指出,柏拉圖學派說大與小的對立產生了數的多樣性,
但是,你無法用大/小來解釋紅有兩種(深紅/淺紅)、味道有酸甜苦辣、形狀有圓形/方形等這些多樣性,
因為大/小只關乎數量和尺寸,而顏色、味道、形狀是性質問題,兩者根本不是一個領域。
所以這個理論不適用于性質的多。
如果非要硬說這些(顏色、味道、形狀等)也出自未定之2或大與小,
那么顏色、味道等性質也理解為數或單位的組合。
這顯示是荒唐的,因為顏色不是數字,甜味也不是數字,
把性質還原為數,等于抹殺了它們之間的本質區別。
這再次證明,用大/小這類模糊的對立原理來解釋世界多樣性,是根本行不通的。
原文:
但,他們若研究到其它這些范疇,也就可以明白本體的眾多性之原因何在了;
各范疇諸實是的眾多性之原因,正是這相同的或可相比擬的事物。
解釋:
但是,如果柏拉圖學派不只是盯著實體如何變多這一個問題,
而是也考察性質如何變多、數量如何變多等,
那么,他們也就能夠明白實體的眾多性的原因是什么了,
也就是說,如果他們能解釋清為什么會有多種顏色、多種數量,
那用同樣的方法,也能解釋為什么會有多種實體,
因為多樣性的根本原因在所有范疇中應該是相通的。
各個范疇中實是的多樣性的原因,其實就是同一個東西,或者與之可類比的東西,
換言之,問為什么有多種實體,以及問為什么有多種性質,這個多的來源在根本上應該是類似的,
這個根本原因不是他們所說的未定之2或大/小,
而是更普遍的原理——即亞里士多德自己的哲學:質料(潛能)是多樣的來源,形式(現實)賦予事物確定的存在。
打個比方:
如果你想知道為什么世界上有這么多不同的菜,光盯著紅燒肉問,是找不到答案的。
應該同時看為什么有涼菜、有湯、有主食。
這時候你會發現:所有的多都來自食材(質料)的不同組合與烹飪方式(形式)。
同樣,所有范疇的多,都來自質料與形式的結合,而不是來自一個神秘的對立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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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在尋取實是與元一的對反以便由此對反和實是與元一共同生成事物,
他們進入相同的迷途而指向于那個相關詞項(即“不等”),
“關系”并非實是與元一的對成,也不是它們的否定,而只是象本體與素質一樣,為實是之一個類別。
解釋:
柏拉圖學派認為,要解釋世界多樣性,就必須有一個和實是與元一相對立的原理,
他們把這個對立面當作一種原料或反面力量,與一結合就能產生出各種事物;
他們走入了同樣的迷途,把目光投向了那個相關詞項——也就是不等,
也就是將不等作為一的對立多,認為不等就是多的來源,
但是,不等其實是一個關系詞,而關系并不是實是與元一的對立面,也不是它們的否定,
它不過像實體和性質一樣,是實是眾多類別的一個類別而已,
亞里士多德在這里指出柏拉圖學派的根本錯誤:混淆了范疇的層次。
就像我們想找一個動物的對立面,從而解釋世界的多樣性,
最后我們找到了四條腿,就說四條腿是動物的對立面,它們結合產生了萬物,
但,四條腿只是動物的一個屬性類別,并非動物的對立面,
同樣,不等只是關系這個類別下的一個例子,不能作為實是或一的對立面,
因此,柏拉圖學派的整個對立本原理論,是建立在范疇混淆之上的無效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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