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業主真的很難伺候啊!當業主們集體趕走物業、選擇自治,本以為能擺脫物業服務的桎梏,卻沒想到在龍騰二期,一場圍繞大門、衛生費、垃圾點的矛盾,讓自治陷入“人人都要自治,卻人人都不想配合”的困局。流口鎮政府的回復,清晰勾勒出事件的來龍去脈,也照見了當前業主自治普遍面臨的共識缺失難題。引發網絡熱議。
- 這究竟是咋回事?
事件的起因,是江西鷹潭龍騰二期業主在物業撤出后,實行業委會自治管理。為優化安防設施,政府統籌資金免費更換了因老化損壞的升降大門,這本是提升小區安全的好事,卻遭到部分業主反對,認為新大門影響出入。
與此同時,業委會為覆蓋保潔、垃圾清運和安保成本,按程序制定了衛生費標準,卻有業主以垃圾桶放在大門處、丟垃圾不方便為由拒絕繳納,甚至反過來投訴小區衛生無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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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府回復可以看到,業委會的管理流程并非無章可循:衛生費標準制定前已入戶征集多數業主意見,收支明細也按季度、年度公示,大門更換是政府統籌資金的民生工程,不存在無故阻攔業主出入的情況。但即便程序合規,依然沒能避免矛盾爆發,核心問題就在于業主自治中“程序共識”與“個體訴求”的沖突。
針對此事,評論區瞬間沸騰。有網友表示,不交物業費的業主會以一百理由不交物業費。
有網友評論,能怎么看呢?政府都解決不了的問題,普通老百姓怎么看重要嗎?欠物業費不能停水停電,沒有任何條件,這個是硬性規定,這樣的狗屁規定,隱患無窮。有困難,通過申請可以緩交,物業不作為就處理物業,不聞不問不管,加上不良媒體不分青紅皂白,沒有原則底線的推波助瀾,弄得小區亂七八糟,嚴重損壞了按時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原本和諧的小區,都以趕走物業為榮,最后又將問題推給政府。政府在媒體的介入下,又臨時管幾天。以后再規定一下,不交物業費,法院也不能接受起訴,我想到時候沒有一個人會交,全部讓政府去交吧!
有網友指出,前幾天網上公開有人發文,稱大家不要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起訴后,隨便拍幾張小區問題照片,最后法院把物業費打折!這種判決,業主交費才怪!反正欠錢的最后還少交了!法院的人可能也不知道物業管理服務是一種動態行為,比如前面剛打掃完,被有用心的業主后面倒一堆垃圾,照片一拍,變成物業公司不作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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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人唏噓!很多業主在趕走物業時,只想著擺脫服務差、收費不透明的問題,卻沒有意識到,自治意味著每個人都要承擔責任。
他們習慣“花錢買服務”的模式,卻難以適應“自己為自己服務”的現實:既希望小區衛生整潔、安保到位,又不愿承擔相應的衛生費;既享受著政府更換新大門帶來的安全保障,又因個人出入習慣受阻就全盤否定公共利益。這種“只享受權利、不履行義務”的心態,讓自治從一開始就埋下了隱患。
更深層的問題,是業主之間的溝通斷裂和信任缺失。垃圾桶集中設置在大門處,本是為了方便垃圾清運、減少小區內異味和污染,業委會大概率也進行了公示和說明,但部分業主只看到自己丟垃圾不方便,卻忽略整體環境的改善;衛生費的制定和公示,沒能打消部分業主的疑慮,他們寧愿用拒繳的方式表達不滿,也不愿坐下來溝通解決問題。業委會后續計劃通過上門勸導、訴訟等方式清繳欠費,更是把矛盾推向了對立面,讓自治陷入“對抗-投訴-再對抗”的惡性循環。
可以肯定,這個小區的困局,不是個例,而是當前很多業主自治小區的縮影。業主自治的核心,從來不是“趕走物業”,而是建立一套“共同決策、共同承擔、共同監督”的機制。它需要業主們放下個體訴求,學會在公共利益和個人便利之間找到平衡,也需要業委會在程序合規的基礎上,更注重溝通方式,讓每一項決策都能獲得業主的理解和認同。
總之,小區治理不是某一方的獨角戲,而是所有業主的共同課題。當我們選擇自治,就意味著要從“被動接受服務”的消費者,轉變為“主動參與治理”的共建者。少一點對抗,多一點溝通;少一點抱怨,多一點理解,才能讓業主自治真正成為小區和諧的保障,而不是矛盾的溫床。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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