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7歲女生指控江西財經大學一男生對其毆打、性侵一事,引發(fā)廣泛關注。
6月26日,舉報人小晟(化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她和葉某通過網(wǎng)絡認識,葉某多次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并暴力毆打、辱罵威脅,“打完逼我簽下‘不追究法律責任文書’,簽完又強迫發(fā)生了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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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小晟拒絕葉某發(fā)生性關系的要求時,“他就說要拔我指甲、油炸手指,要用鋼管把我打得半身不遂”。小晟稱2月9日,葉某在江蘇南京再次對其施暴,并強迫其發(fā)生性關系。
今年4月,17歲的小晟被診斷為重度焦慮抑郁,她向南京和杭州兩地公安報警。
案件材料顯示,5月9日,對于小晟被毆打案,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濱江派出所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同日,其控告被強奸案,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經審查認為,“現(xiàn)有證據(jù)無法證明所控告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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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針對強奸指控,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qū)分局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小晟提出刑事復議后,該局于6月18日作出刑事復議決定書,維持不予立案的原決定。對此,小晟向杭州市公安局申請復核,目前尚未收到復核結果。
6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濱江派出所工作人員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暫時不接受采訪”。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刑警大隊工作人員則表示,不掌握案件進展。
對于此事,江西財經大學工作人員回應中國新聞周刊,校方已經關注到此事,正在處理,已與警方取得聯(lián)系。后續(xù)對于在校生葉某如何處理,校方工作人員表示“要根據(jù)事實情況處理”。
小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6月26日下午她見到了校方人員,對方表示高度重視此事,“等警方出結果后,一定會按照校規(guī)校紀處分”。
截至發(fā)稿,中國新聞周刊多次致電葉某,電話均未接通。
記者:趙雨萌
編輯:黃昱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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