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衡陽,一個19歲的寒門女大學生,為了湊學費打暑假工,在火鍋店端盤子,每天本本分分、勤勤懇懇的干著工作。
可她換來的不是尊重,不是應得的工資,而是老板的壓榨、耍賴,和求助無門的絕望。
46天血汗,只給1500!這起全網刷屏的討薪糾紛,暴露了社會最真實、也最陰暗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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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叫小李(化名),湖南某高校大學生,家里父母都是務農為生,收入微薄,每年開學交學費、生活費,家里都要緊巴巴湊很久。
為了緩解家庭的壓力,小李就想到了打工。
2025年6月21日,放暑假,她去了珠暉區一家火鍋店面試。
老板姓黃,口頭跟他說:一天100塊,干得好有全勤獎,一個月休息不超過三天,額外獎勵1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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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小李第一次外出打工,壓根不知道兼職也要簽勞務協議。她覺得開門做生意的老板,說話肯定算數,就沒提寫合同,也沒拍照留存聊天記錄,當場就答應留下來干活。
火鍋店主營川味火鍋,小李每天早上9點準時到店,收拾前廳碗筷、清洗鍋底、拖地備菜,一直忙到晚上10點所有客人走完才能下班,一天在崗13個小時。
每天收工之后,小李會在隨身帶的一個小筆記本上,記錄當日出勤天數。本子邊角磨損嚴重,紙頁上沾滿火鍋油漬,6月10天、7月28天、8月8天,一筆一劃都標注清楚。
小李當時只是想記下自己的工作天數,沒想到后來這卻成了起訴最核心的證據。
整個7月,她出勤了28天,滿負荷運轉,一個月就休了兩三天,完全夠得上全勤獎的標準。
時間一晃到8月11號,小李暑假工期結束,正式跟老板提出結算全部勞務報酬。
從6月21日到8月11日,小李整整干了46天,沒有遲到、沒有早退、沒有請假。
她自己提前算好賬目:46天×100元=4600元,加上7月達標全勤獎100元,合計應得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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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老板在7月15日,給她的6月份工資1000塊,老板還應給她3700元。
可老板黃某一直找各種理由拖延,一會兒說店里資金周轉不開,一會兒說等月底統一結賬,一拖再拖。
等到11月11日,已經時隔三個月了,老板才勉強又給她轉了500元,此后微信不回、電話拉黑,再也不提剩余薪資。
46天煙熏火燎、站到腿腫的辛苦,折算下來平均每天只有三十多塊錢,連正常的餐飲開銷都不夠。小李越想越委屈,就跑到火鍋店,找老板當面要說法。
誰知老板的態度來了個180度大轉彎,當初招聘時那張和藹可親的笑臉,全沒了,態度十分囂張。
小李問:黃老板,我那剩下的工資什么時候結?
老板甩出第一套說辭:試用期不合格。
“你試用期沒過,不能按100一天算。”
小李急了:你當初沒說有試用期啊!而且我干了46天,你現在才說我不合格?
老板換了一套說辭:你離職沒提前報備。
“你沒提前說你要走,屬于擅自離崗,扣工資。”
小李更懵了:我是按你安排的工期干到8月11號的,是你說的那天結束,我怎么就擅自離崗了?
老板見這兩招都沒壓住小李,直接憋出了終極大招:
“你不是來打工的,你是大學生來‘社會實踐’的,是志愿者性質。我們給你1500已經不錯了。”
“當初咱們沒簽書面合同,你手里沒有任何憑證,就算鬧出去,你也拿我沒辦法。”
這句話狠狠戳傷小李,她站在店門口,看著來來往往吃飯的客人,委屈得說不出話。
她終于明白,老板從一開始就打好算盤,專門利用學生不懂法律、不會留存證據的弱點,惡意克扣勞務報酬。
小李回到學校,一邊上課,一邊查勞務糾紛相關法律條文。
她首先找的是仲裁,2026年3月9日,她整理好油漬考勤本、微信聊天記錄、兩次轉賬截圖,一大早就前往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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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官方部門會為自己主持公道,結果當天直接收到《不予受理通知書》,工作人員給出的理由簡單直白:小李屬于在校大學生,勤工助學不屬于勞動關系,不在仲裁受理范圍。
身邊不少打過暑假工的同學都勸小李算了:“老板這么無賴,仲裁都不管,打官司又費時間費精力,三千多塊錢不值當折騰。”
但小李心里始終憋著一股勁:我憑自己勞動力干活,說好的報酬一分不能少,憑什么黑心老板可以隨意耍賴?她不愿意縱容這種欺負學生的行為,下定決心走訴訟途徑維權。
那段時間,小李一邊兼顧學校課程,一邊自學民法典勞務相關條款,手寫訴狀、整理全套證據,一點點完善起訴材料。把催老板發工資時的通話錄音,全部保存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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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書面合同,但證據鏈捋得清清楚楚:
打卡記錄證明她確實出勤了46天;
工作群聊天記錄證明她確實在干活;
跟老板的通話錄音證明她多次催討工資;
7月出勤28天,符合全勤獎條件。
2026年6月,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這起勞務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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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火鍋店老板還是那套說辭:他是志愿者,是社會實踐,雙方不存在雇傭關系。還說小李干活偷懶,店里有權利扣除大部分薪資。
小李的律師沒有多說什么,只是把打卡記錄、聊天截圖、錄音記錄,一份一份擺在法官面前。
法官結合所有證據核實:小李每日在崗時長、出勤天數、薪資約定全部屬實,店家所謂“干活偷懶”沒有拿出任何證據支撐,單方面克扣薪資沒有任何依據。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李與火鍋店雖未簽訂書面勞務合同,但雙方就提供勞務的內容、報酬達成了口頭約定,小李也確實提供了勞務,雙方形成事實勞務合同關系,合法有效。火鍋店未足額支付報酬,構成違約。
經過法院核算,最終判決:火鍋店在判決生效十日內,支付小李拖欠的勞務報酬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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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完整事件,讓人心里五味雜陳,小李從8月11日干完活,到2026年6月法院判決下來,前后折騰了大半年。
這大半年里,她跑了仲裁委、跑了法院、整理了無數證據、等了無數個工作日。中間承受了多少焦慮和委屈,只有她自己知道。
而老板呢,判決下來,把欠的3200塊補上就行。沒有罰款,沒有信用懲戒,沒有任何額外代價。
站在老板的角度想:拖欠工資,賴掉了就是純賺;賴不掉,大不了原路歸還。零成本,零風險。
這種“穩賺不賠”的買賣,誰不想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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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陽這件事,徹底撕開了人性最陰暗的惡:專挑善良窮人精準壓榨。
世間最歹毒的貪婪,從不是打劫強者,而是欺負懂事、善良、缺錢、無權無勢的弱者。
老板不是不懂規矩,不是沒錢結算。他是精準拿捏人性軟肋,學生單純、不懂維權、怕麻煩、不敢鬧事、急需用錢。
專門收割懂事的孩子,專門壓榨吃苦的窮人。別人的救命學費,在他眼里,只是可以肆意克扣的利潤。
這就是當下最真實的人性劣根:
惡人從不敢硬碰硬,只會撿最軟的柿子捏。
老實人的勤懇,成了他肆無忌憚剝削的底氣;
年輕人的善良,成了他鉆空子牟利的工具。
每年暑假,幾百萬大學生涌入勞動力市場。他們年輕、沒經驗、不懂法律、沒有社會資源。最關鍵的是,他們只是“打短工”的,干完一個多月就走,連同事都混不熟。
在這種前提下,維權就變得格外困難:
沒簽合同,老板翻臉不認人;
沒留證據,打官司都沒法打;
即便打贏了,也就拿回本該屬于自己的錢,沒有任何補償;
打輸了,搭進去的不僅是時間精力,可能還有律師費。
他們只能拿青春去賭老板的良心。
真正的惡,從不是大奸大惡。而是利用規則漏洞,欺負弱小、吞噬善良,把別人的苦難當成自己的便宜。
永遠記住:
善良必須帶鋒芒,勤懇要有底線。
你可以踏實吃苦,但絕不能縱容惡人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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