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羅軒
據“四川政法聲音”消息,近日,四川達州宣漢縣人民法院發布一起典型案例,一教育咨詢機構工作人員為泄憤,私自刪除考生本科志愿致其落榜,其因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獲刑8個月。
據了解,2025年7月,本科批次B段第三次征集志愿信息發布后,小明高考分數有可能被本科錄取,小明父親隨即多次聯系達州市達川區某教育咨詢機構工作人員劉某某,希望幫忙填報志愿。7月30日,小明將身份證號碼、考生號、密碼全部發給劉某某。8月4日,小明母親與劉某某就填報該次志愿事宜及價格口頭達成協議,并約定到宣漢縣某教育機構填報志愿,后小明母親認為劉某某收費太高,于是私自聯系他人于同日21時幫忙填報完畢該批次征集志愿。
當天晚上,劉某某久等未果,意識到自己被“放鴿子”,因此心生怨恨。隨后,劉某某做了一個“瘋狂”的決定——私自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志愿填報系統,將小明已填報的本科批次志愿全部刪除。
次日,小明一家發現異常,此時,本科第三次征集志愿已填報結束。劉某某這一刪,使小明直接錯失了本科錄取機會。
宣漢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劉某某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刪除他人存儲于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高考志愿信息,造成他人無法被本科批次錄取,后果嚴重,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劉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最終,劉某某被宣漢縣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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