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金牌”又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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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親哥哥把兩歲的妹妹扔進河里,扔完就跑,事后警方不抓、法院不判,直接送進了精神病院。
緊接著讓人又氣又心疼的事出來了,廣東汕頭一個親哥哥把親妹妹扔進河溝里,扔完就跑,結果人不抓,也不判,直接送精神病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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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7月1日發生的,到現在過去兩天了,7月2日官方通報也發了,但網上議論不但沒停,反而越來越多。
7月1日上午10點46分,監控拍下了這么一幕,一個穿藍衣服的男的,跟在一個兩三歲的小女孩后頭,小女孩穿橘黃色衣服,腳上蹬著涼鞋,一蹦一跳地走,壓根不知道后頭有人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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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人走到監控拍不到的盲區,也就過了7秒鐘,這男的就把孩子抱了出來,一路小跑跑到河邊,二話不說把孩子扔進了水溝里,扔完人家扭頭就跑,頭都不帶回一下的。
你們想想,一個兩三歲的孩子,突然被人扔進水里,那得多害怕,更讓人想不到的是,扔她的人是她親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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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幸中的萬幸,這時候有兩個騎電動車路過的人看見了這一幕,一個男的看見孩子被扔進河里,電動車往路邊一扔,跑到河邊就跳了下去,把孩子從水里托了起來。
然后緊接著又過來一個騎電動車的大姐,趕緊停下車,在岸上伸手接應,一把把孩子抱到了安全地方,兩個人配合得那叫一個利索,孩子從落水到被救上來,前后沒耽誤多少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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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監控拍到,那個扔孩子的藍衣男子跟一個老人一起走過來,老人把孩子領走了,還回頭數落了那男的幾句,這時候大家才明白,這倆人是家里人。
汕頭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已經把這兩個救人的好心人表彰獎勵了,一個敢下水,一個敢伸手,要不是他倆,這孩子怕是兇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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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相關部門發了通報,把整件事說清楚了。
通報說了三個重點,第一,扔孩子的藍衣男子,跟小女孩是親兄妹,不是陌生人作案,第二,這男的有精神疾病,已經被送到精神病醫院治療去了,第三,小女孩身體沒大礙,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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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政府與社區都前往家中慰候,所幸孩子安然無恙,在這不幸的事里,此乃萬幸中的萬幸,就讓人寬慰了不少。
但通報出來之后,更多人想不通,精神病就能白扔孩子?不判刑是不是就等于不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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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鐵一聽“精神病不判刑”就來氣,覺得法律在縱容,大伙的心情我理解,但咱們得冷靜看看法律到底咋規定的。
說句實在的,精神病人犯病的時候確實不負刑事責任,這哥們要是確實犯病犯得厲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啥,那確實不判刑、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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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判刑不代表這事就完了,法律還有兩件事管著,強制醫療,啥意思,就是把人送進精神病院強制治療,啥時候治好啥時候再說。
不是說放出去就完了,也不是關兩天就出來,得醫生評估病情穩定了、不危害社會了,才能考慮出院的事。
這男的雖然不判刑,但他給妹妹造成的傷害,該賠的錢一分不能少,這筆錢由他的監護人來出,要是他自己名下有財產,先從他自己的錢里扣,不夠的監護人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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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不管,是用另一種方式在管,強制醫療管住了人身,民事賠償管住了錢,兩樣都跑不掉。
這事從頭到尾看下來,最讓人心里堵的是,害孩子的竟然是親哥哥,一個兩三歲的孩子,正是最依賴家人的時候,哪能想到親哥會對自己下這種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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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話說回來,精神疾病這個東西,確實是很多家庭的痛,管不好、防不住,出了事兒就是天大的事。
扔孩子的這個男的,自己也是個病人,發起病來連自己都不知道干啥,這個家,一個病人加一個孩子,日子本來就不好過,又攤上這么一檔子事,往后咋辦,這都是現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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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孩子平平安安的,救人的好人有了表彰,施暴者送進了醫院,該管的都管了,最后再說一句,那兩個騎電動車的路人,是真正的好人。
這個社會雖然有些讓人心寒的事,但有這些普通人站出來,就讓人相信好人還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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