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處理一起法院查封土地違法出租投訴時,前后兩次官方回復口徑出現明顯變化:4月22日明確認定"擅自出租土地,應當予以終止",6月23日卻改口"建議咨詢司法部門"。這一12345投訴執法公信力問題引發關注,背后折射出基層土地執法中的職責邊界與執行困局。
近日,有群眾通過福建省12345便民服務平臺反映,福州市馬尾區海西機電地塊在法院查封期間被擅自出租用作駕校訓練場,相關部門雖已確認違法事實,但近百天過去,違法狀態仍在持續,處罰決定遲遲未見落地。
記者梳理多份12345平臺回復記錄發現,圍繞這宗土地違法出租事件,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等部門的回復口徑幾經變化,形成了"城管等移送、資規推司法、平臺不受理"的推諉鏈條。
一、查封土地變身駕校訓練場,違法事實清晰可查
公開信息顯示,涉事地塊為福州馬尾海西機電地塊,2012年經拍賣出讓給福建金聯置業有限公司,規劃用途為商務金融用地。
2022年,該公司與福州名城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將除辦公樓以外約1.5萬平方米的空余場地出租給名城駕校,用作汽車駕駛員訓練場地。
而關鍵事實是——該地塊自2016年至今,已處于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查封期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被執行人在查封期間不得擅自處分被查封財產,擅自出租查封財產的行為依法應屬無效。
這并非一樁事實不清的疑難案件。群眾舉報線索明確,地塊權屬、查封狀態、租賃關系等基本事實均可查證。然而,就是這樣一宗事實清晰的土地違法案件,在執法層面卻陷入了"誰都管、誰都不真管"的怪圈。
二、兩次回復口徑迥異,資規部門態度"反轉"引關注
記者查閱12345平臺辦理記錄發現,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針對同一事項先后作出兩次回復,內容差異顯著。
第一次回復(4月22日):明確認定違法,表態"應當終止"
4月22日,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回復中明確寫道:"經核查,該地塊處于鼓樓區人民法院查封期間,該公司在法院查封期間擅自出租土地,應當予以終止。"
回復同時表示,該局"已就該問題移交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處置,并通報鼓樓區人民法院加強監管"。
從這份回復來看,資規部門對違法事實的認定是清晰的,態度也是明確的——"應當予以終止"。
第二次回復(6月23日):口徑調整,建議"咨詢司法部門"
然而兩個多月后,當舉報人再次追問進展時,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回復出現了明顯變化。
6月23日的回復稱:"文中提及'行業主管部門'指駕校主管部門而非城市執法部門,法院查封期間擅自出租土地的問題,建議咨詢司法部門。"
對比兩次回復,核心變化在于:第一次明確表態"應當予以終止",并主動"通報法院加強監管";第二次則將問題推向"司法部門",自身不再提及終止或處置的具體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4月22日的回復中,資規部門主動提及"通報鼓樓區人民法院加強監管",說明該局當時即知曉法院的存在,也認為自身有"通報"的職責。何以兩個月后,同一件事就變成了"建議咨詢司法部門"?這一轉變的原因和依據是什么,目前尚不明確。
三、多部門回復串起"踢皮球"鏈條,行政不作為質疑浮現
如果將各部門的回復串聯起來,一條清晰的推諉扯皮鏈條便浮出水面。
城管部門:等待移送。 4月10日,馬尾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回復稱:"待收到相關部門的移送函件后,依法依規從嚴從快處置。"言下之意,執法啟動的前提是收到行業主管部門的移送函。
資規部門:建議找司法。 6月23日,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改口將問題引向司法部門,未再提及自身的查處職責或移送程序。
12345平臺:不予受理。 7月3日,鼓樓區12345中心回復稱,因涉及法院職能,12345平臺不予受理,建議直接向法院反映。
三道"推"字訣下來,舉報人面對的是一個閉環式的基層執法推諉困局:城管說等資規,資規說找法院,平臺說不受理。而與此同時,土地違法出租的狀態仍在持續,駕校仍在查封土地上正常經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的相關規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土地違法行為負有法定查處職責,發現土地違法行為后應當依法立案調查并作出處理。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既然已經查實"法院查封期間擅自出租土地"的事實,是否應當依法啟動查處程序?這一問題,目前仍未得到明確回應。
四、查實不辦折射執法困局,監督問責機制待完善
土地違法查處中"查實不查辦"的現象,并非孤例。
從法理上講,查實是查辦的前提,查辦是查實的應有之義。如果查實了違法事實卻不依法處理,不僅是對違法行為的縱容,更是對法律權威的消解。
更值得關注的是執法口徑的"前后不一"。對于同一事實、同一法律關系,同一行政機關在短短兩個月內作出兩種截然不同的表態——這既可能影響行政相對人的合理預期,也容易引發公眾對行政執法公正性和嚴肅性的質疑。
基層執法面臨的現實困境客觀存在:部門職責交叉、執法權限邊界模糊、綜合執法改革后銜接機制不暢等問題,在多地都有不同程度的體現。但這些現實困難,不能成為行政不作為的理由,更不能讓群眾在各部門之間"跑斷腿、磨破嘴"。
營商環境的核心是法治環境。如果連法院查封的財產都可以被擅自出租而無人制止,如果連已經查實的違法行為都可以不了了之,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如何保障?法治政府的公信力如何建立?
五、群眾訴求需"件件有著落",執法不能"說了不算"
12345便民服務平臺的設立初衷,是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推動問題解決。群眾通過平臺反映問題,期待的是"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而不是被層層轉辦、最終落空。
從"應當予以終止"到"建議咨詢司法部門",看似只是幾個字的差別,背后卻是群眾訴求從"被重視"到"被推諉"的落差,是監督問責機制從"有望啟動"到"懸而未決"的距離。
截至發稿,涉事地塊的違法出租狀態仍未得到糾正,相關部門也未公布進一步的查處進展。這宗并不復雜的土地違法案件,最終能否得到依法處理?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執法態度為何發生變化?各部門之間的職責銜接機制如何完善?這些問題,仍有待相關方面給出明確答案。
群眾訴求無小事,行政執法有底線。 我們期待相關部門能夠正視問題、厘清職責,把12345平臺上的每一條投訴都當作對法治政府建設的一次檢驗,把"應當予以終止"從一句書面表態,變成真正落地的執法行動。
【事件時間線】
- 2016年起:涉事海西機電地塊進入法院查封狀態
- 2022年:地塊被出租給名城駕校用作訓練場
- 2026年4月6日:群眾通過12345平臺投訴舉報
- 2026年4月10日:馬尾區城管執法局回復"待收到移送函件后處置"
- 2026年4月22日: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認定"擅自出租土地,應當予以終止"
- 2026年6月1日:馬尾區城管執法局再次回復,被訴求人評價為存在法律適用錯誤和職責推諉
- 2026年6月23日: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改口"建議咨詢司法部門"
- 2026年7月3日:鼓樓區12345中心回復"不予受理,建議直接向法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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