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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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多位博主在社交平臺上發布未成年人獨自乘坐高鐵“教程”。 記者截圖
■本報記者 王小月
隨著暑期出行高峰到來,未成年人跨城探親、研學出游的需求集中釋放。近期,多家社交平臺涌現出大量“未成年人獨自乘坐高鐵攻略”,部分博主刻意混淆高鐵客運規則與民航無成人陪護兒童服務,編造多種“鉆空子”乘車方法。這類內容的快速傳播,不僅擾亂了消費者對鐵路出行規則的認知,還給未成年人旅途安全埋下多重隱患。
網傳攻略誤導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在社交平臺上以“兒童獨自坐高鐵”“高鐵無陪護兒童”為關鍵詞檢索,搜到數百條相關圖文與短視頻。不少博主以“親測成功”“保姆級教程”為噱頭,將高鐵出行與民航無成人陪伴兒童服務畫上等號,向消費者傳授所謂的“實操方案”。
記者瀏覽發現,這類攻略的核心思路大同小異,建議家長與兒童同時購買車票,待將兒童送上高鐵后,自己的成人票則在列車發車前操作退票。還有部分帖文直接以高鐵類比飛機無陪服務,說直接買票就行,完全忽略鐵路客運的實際規則。
這類內容往往搭配精致的排版、具象的步驟演示,極易獲得消費者信任。不少帖文下的評論區有大量消費者回復,甚至有消費者表示“已經照著攻略買了票,準備讓孩子自己坐高鐵出行”。
記者在鐵路部門官網看到,“除需要乘坐火車通勤上學的學生和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在旅途中監護的兒童外,未滿14周歲的兒童應當隨同成年人旅客旅行。”目前,我國鐵路系統并未開設類似民航、面向普通旅客的全程專人無陪護兒童服務。當前鐵路僅針對老幼病殘孕等重點旅客提供站內短途引導幫扶,服務范圍僅限于進出站、檢票、接送等車站內環節,無法覆蓋列車運行全程的專人看護,更不存在“自動托管”“乘務員全程照看”的服務內容。
一位鐵路行業業內人士表示,高鐵與民航的運營模式差異,決定了二者無法直接照搬服務標準。民航無成人陪伴兒童服務有完整的閉環流程:從值機開始就由專人接管,候機、登機、飛行、落地全鏈條專人對接,接送人身份需提前核驗備案;高鐵站點多、停站短、車廂人員流動性強,單趟列車乘務人員配置有限,本職工作已覆蓋行車安全、旅客服務、票務查驗等多項內容,難以額外承擔低齡兒童的全程監護責任。
別踩法律紅線
上述網傳攻略之所以能廣泛傳播,本質上是因為現實需求與服務供給之間的錯位。隨著跨城生活、異地工作成為常態,暑期里孩子獨自往返父母與長輩家中、參加異地研學與夏令營的情況越來越多。不少雙職工家庭受工作時間限制,無法全程陪同孩子出行。
“我們也知道讓孩子自己坐車不放心,但實在抽不出時間送。”家住北京的張女士告訴記者,孩子暑假要去石家莊的姥姥家,夫妻倆都要上班,之前聽說飛機有無陪服務,就想當然以為高鐵也有,刷到攻略后差點就買票了,后來打電話咨詢車站才知道規則不符。
類似張女士這樣的消費者不在少數。民航無成人陪伴兒童服務已運行多年,公眾接受度較高,很多消費者默認高鐵作為主流長途出行方式,也配套同類服務。于是,網絡上的“偏方攻略”就趁機填補了信息空白,利用消費者的需求痛點收割流量。
業內人士表示,過去未成年人獨自乘車的需求相對零散,并未形成規模化訴求,而近年來暑期、節假日的相關需求持續增長,現有的重點旅客幫扶已難以完全匹配消費者的多樣化需求,這也是不實信息有生存空間的客觀原因。
面對上述網傳攻略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照對記者表示,網傳攻略違背鐵路客運現行規則,該類博主行為可能構成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的侵權行為。博主刻意混淆民航無成人陪伴兒童托運與高鐵客運規則,編造分開購票等規避規定的乘車方案,屬于捏造與客運規章不符的虛假信息,面向公眾傳播,涉嫌違反《民法典》網絡侵權相關規定,屬于過錯侵權行為。
劉國照表示,作為內容傳播的載體,平臺應及時對“未成年人獨自坐高鐵攻略”這類違規出行攻略進行限流、下架,盡到安全管理義務。鐵路部門、消費者向平臺投訴舉報同類不實內容后,平臺應及時刪除、屏蔽相關視頻圖文,不能放任風險內容持續擴散,否則平臺需要就擴大的損失與博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值得一提的是,鐵路12306官方已經多次公開未成年人乘車政策,平臺具備核驗鐵路官方規章的條件,因此,不能以“信息海量無法逐一審核”完全免除監管責任。
完善伴乘服務
整治亂象不能只靠“堵”,回應真實需求、補齊服務短板,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劉國照表示,鐵路部門可面向旅客探索收費式未成年人旅途看護服務,該類服務具備法理基礎與現實可行性,目前多地路局已經開展試點,整體落地不存在制度障礙。
記者了解到,2026年春運期間,內蒙古空港貴賓服務公司為高鐵貴賓客戶推出兒童出行陪伴服務,服務流程涵蓋代辦訂票、家中迎接、貴賓室候車、陪伴乘車至目的地并將兒童安全交接給指定接站人等環節,并于2月11日完成首次高鐵兒童伴乘服務。
不過,兒童伴乘服務想要落地仍需完善配套機制。劉國照認為,實操層面需要補齊兩項配套機制。一是明確服務準入門檻,限定年齡區間,優先開放8—14周歲具備基本自理能力的兒童預約,嚴格核驗監護人身份與接送人信息,閉環管控風險;二是細化權責邊界,簽訂客運服務合同,明確鐵路工作人員在看護范圍、意外情形下的責任劃分,區分旅途突發疾病、兒童自身調皮走失等不同情形的責任歸屬,規避運營法律風險。
劉國照表示,開展有償看護服務并不能替代鐵路原本的乘車禁令。鐵路部門應當堅持沒有預約鐵路官方看護服務的未滿14周歲兒童,不得獨自進站乘車,從源頭堵住網傳“鉆空子”的出行漏洞,既滿足暑期旅客剛需,又守住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底線,真正實現安全與便民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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