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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調整節(jié)能汽車、新能源汽車車船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被各大權威媒體“刷屏”。2027年1月1日起,純電動商用車、插混增程式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的免征車船稅政策取消,節(jié)能汽車車船稅減半政策將同步退出。這次調整不分新舊車輛,存量、增量車型全部統(tǒng)一征稅,不再享受稅費減免。根據工信部官方媒體平臺《工信微報》的跟進解讀,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依然在免征車船稅的范疇,原因是“這兩類車型沒有排氣量,不屬于車船稅法規(guī)定的征收范圍”。
對于插混和增程車主,一些官方媒體也給出了每年所需征收車船稅的大致金額。需要注意的是,車船稅稅額并非全國統(tǒng)一征收,而是視登記地不同而有所變化:比如對于排氣量為1.5L的乘用車,北京市車船稅為420元/年,上海和廣東省則為300元/年;另外,一些插混/增程車型所用的內燃機排量為2.0L,所需繳納的車船稅則在360-660元之間。對現(xiàn)在絕大多數(shù)的增程、插混乘用車車主而言,每年需多繳納300-660元的稅款。考慮到純電動乘用車仍在豁免范圍內,可以預見的是,這次車船稅政策的調整很可能會讓新能源車行業(yè)出現(xiàn)一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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