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月談評論員 白麗萍
暑假伊始,多地街頭出現令人憂心的一幕:一些明顯未滿16歲的青少年駕駛著電動車,或單人飛馳,或多人擠坐一輛,在車流中肆意穿行、搶道。這種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行為,讓人揪心不已。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這一年齡紅線絕非隨意設定,其背后是對青少年特定生理與心理發展階段的安全審慎考量。青少年在手部力量、應急反應能力和復雜交通情境下的判斷力尚未完全成熟,疊加普遍存在的安全意識淡薄與冒險傾向,導致涉及青少年的電動車交通事故頻發。
青少年違法騎行電動車屢禁不止,已構成不容忽視的公共安全風險。究其根源,在于“車輛易得”與“多方默許”兩大漏洞的疊加。線上平臺對未成年人身份核查流于形式,線下租賃點利用假證、熟人關系違規租售,更有非法改裝服務為車輛“解鎖提速”,形成了一條暢通無阻的灰色供給鏈。部分家長存在“早開早練”的誤區,將交通法規的嚴肅底線視為可提前突破的“技能訓練”,這種監護責任的缺位與價值觀的偏差,無形中為孩子冒險行為開了“綠燈”。
防治青少年違法騎行,安全教育是無可替代的第一道防線。關鍵在于喚醒監護人的第一責任:向孩子明確,在安全和法律面前沒有僥幸和例外;主動管理家中的車輛鑰匙,了解孩子的出行方式,對異常情況保持警覺并果斷干預,必須將“安全駕駛”細化為日常的叮嚀與監督。學校是安全教育中重要的環節,需構筑起一道堅實的“防火墻”,讓學生在懂得為何要遵守規則的同時,也清楚觸碰紅線的切實代價。
針對“青少年違騎”頑疾,單一措施難以奏效,亟需構建一個由政府牽頭、家庭負責、學校深化、社會協同的“共治模式”,將安全真正置于首位。治理需從源頭與路面兩端同步發力。市場監督、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應強化聯動,開展電動車銷售與維修門店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向未成年人違規售車、租車及非法改裝行為,堅決切斷違法車輛的供給鏈。同時,在重點路段、校園周邊加大巡查力度,提升執法能見度與威懾力。健全家校警聯動機制,夯實管理堤壩。壓實家庭與學校主責,切實履行日常監督之責,學校與交管部門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將學生嚴重交通違法情況納入綜合評價參考,實現“路面查處-學校知曉-家校共育”的行為矯正閉環,讓每一次違法都得到及時的教育干預。
保障青少年交通安全,是守護生命的底線,更是檢驗治理智慧的高線。唯有通過法律的效力、監管的合力、教育的浸潤和家庭的責任,才能真正拆解“違騎風險”,為青少年構建一個更安全、更健康的成長空間。
來源:半月談新媒體
編輯:張子晴
![]()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