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公子。
耿同學掀起來的“學術圈打假的風”刮到了蔣方舟身上。
01
蔣方舟被舉報
說起蔣方舟,在很多人記憶里,她是那個“7歲寫作,9歲出書”,頂著“作家”光環,被清華降分錄取的天才少女。
而肖鷹教授,清華博導,是文藝批評界出了名的“硬骨頭”,向來以敢說真話,言辭犀利著稱。
2016年,蔣方舟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創造性寫作專業碩士研究生。2019年,蔣方舟從人大文學院碩士畢業。
然而,2025年8月11日,肖鷹在個人公眾號“肖鷹美學”上發文,公開舉報蔣方舟的碩士論文“嚴重抄襲和普遍造假”。此后的十個月里,他在網上陸續發了多篇補充材料。
肖鷹的指控非常具體:
他說蔣方舟的論文20個注釋全假,5處《弗蘭肯斯坦》中譯本頁碼標注根本不存在;摘要和《安徽文學》2008年的一篇文章高度雷同;正文“洗稿”明顯,情節甚至出現了原著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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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他的說法,這不是“注水”,是“普遍造假”。
蔣方舟這邊沉默了將近一年,一直沒有任何回應,直到今年耿同學掀起學術圈打假的風,連帶著蔣方舟的事情也上了熱搜,她才開始回應。
02
蔣方舟的反擊
7月4日,蔣方舟在個人公眾號發文,承認論文存在“引注不規范”,但堅決否認抄襲、洗稿、剽竊、AI寫作這些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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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她反手指控肖鷹對她實施了長達一年的網暴,包括造黃謠、公開羞辱家人、非法散播個人信息。
7月4日,她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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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鷹的回應也很干脆,歡迎蔣方舟訴諸法律。意思很明白,就是法庭上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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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各執一詞,輿論場炸開了鍋。
有人站肖鷹,說“打假打得好”;有人站蔣方舟,說“這是選擇性執法、公報私仇”。普通人被各種專業術語和比對表格淹沒,看得一頭霧水。
其實這場爭議的核心問題不復雜,即蔣方舟的論文到底有沒有問題?
7月5日晚,中國人民大學發布調查通報。結論是這樣的:
蔣方舟“對碩士學位論文注釋的重要性認知嚴重不足”,論文“部分注釋及個別文字表述存在學術不規范”。但是,未發現存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所列舉的學術不端行為。
這個“但是”很關鍵啊,翻譯成大白話就是:論文確實有問題,注釋寫錯了、引文標錯了,但夠不上“造假”的程度。
學校還做了以下處理:
約談蔣方舟的導師,暫停其研究生招生資格一年;約談文學院黨政負責人,責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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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結論挺有意思,既不是“清白”,也不是“造假”,就卡在中間,叫“不規范”。
03
蔣方舟造假了嗎?
那么問題來了,一篇“不規范”的論文,值得一個清華教授花十個月,發十幾篇文章去舉報嗎?
這就要說到整件事最擰巴的地方了。
蔣方舟在回應里反復強調一個觀點,她和肖鷹素不相識,是肖鷹先選定一個人,再去他身上找問題。她管這叫“極端選擇性打假”。
意思是說,你不是為了學術正義,你只是看我不順眼,然后翻我的舊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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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指控外人沒法判斷對錯,但“選擇性打假”這事確實讓人心里犯嘀咕。
如果肖鷹的舉報動機真的是學術監督,那沒問題。但如果只是盯著某個人翻舊賬,那學術打假就變味了。
蔣方舟有句話說得挺在理,“學術打假是珍貴的公器,它的力量來自公正”,公器一旦被用于私怨,損害的不只是一個人,而是“學術打假”這四個字本身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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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到底,論文造假不是小事,它傷害的不只是某一篇文章,更是整個學術環境的公信力。
肖鷹教授認為學術無小事,任何刻意的注釋造假、細節敷衍都屬于學術不端,理應嚴肅追責;
而蔣方舟一方則認為,論文瑕疵屬于學生寫作的常見疏漏,是規范層面的問題,不該被無限放大,扣上“全面造假”的帽子。
此事的戲劇性,在于它精準地卡在了“規范”與“不端”的灰色地帶。
從公眾直覺來看,把外文文獻的出版年代寫錯,將二手引用偽裝成一手閱讀,確實有違學術規范。
很多學生寫論文時,為了顯得“讀了很多書”,會編造參考文獻,或者轉引二手文獻,壓根沒翻過原著,而高校幾乎不會去逐一核查這些注釋的真實性。
換句話說,肖鷹舉報的那種問題,在學術圈里并不罕見。只不過多數人沒被查,蔣方舟被查了。
但從教育部的現行規章來看,“不規范”通常指技術層面的瑕疵,“不端”則指的是偽造、篡改、抄襲等主觀惡意行為。
調查組將蔣方舟的行為定性為前者,這就引出一個問題,論文的嚴謹性是否存在重大疏忽?我們的學術規范,到底是在嚴格要求每一個人,還是在選擇性執法?
人大的調查結論其實已經給出了部分答案,如果蔣方舟的論文真像肖鷹說的那樣“全面造假”,八人專家組的調查不會只給出“不規范”的結論。
但如果她的論文只是“不規范”,那花十個月去舉報,花三個月去調查,是不是有點用力過猛了?
說白了,這場風波暴露的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一套制度的問題。
學術規范應該有統一的標準,不能因為你是名人就從嚴,也不能因為你不是名人就從寬。打假是好事,但打假的力量來自公正,而不是來自“我看誰不順眼”。
這場持續近一年的舉報,最終以“各打五十大板”的方式收場,蔣方舟的論文確實有問題,但夠不上學術不端;肖鷹的舉報確實有依據,但“全面造假”的說法也站不住腳。
事實上,這場爭議沒有絕對的贏家與輸家。蔣方舟雖未被認定學術造假,但論文瑕疵暴露了自身治學態度的松懈,口碑受到影響;肖鷹教授的多項指控未被完全采信,極致較真的立場也引發了部分爭議。
但爭議真正的問題還擺在那,大家對學術打假的高標準與學術認定違規的標準之間,存在很大的縫隙。
學術從來不是高高在上的殿堂游戲,也不是敷衍了事的走過場。
當輿論的喧囂散去后,如何彌補公眾對“嚴謹”的期待與制度對“違規”的寬容之間的落差,這事鬧到現在,留給我們最值得深思的,其實就是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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