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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鄭皓元
主編|陳俊宏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32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報。結果顯示,正大食品旗下一款小酥肉產品被檢出禁用防腐劑“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此次涉事產品為“蜀迷小酥肉(裹粉調理雞肉)椒香”(標稱生產日期2025年6月9日),標稱銷售方為正大食品企業(上海)有限公司,生產方為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抽檢數據顯示,該批次樣品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測值為0.0959g/kg。
根據2025年2月8日起實施的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已被明確禁止用于預制肉制品。換而言之,該款小酥肉屬于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據了解,脫氫乙酸鈉是一種廣譜防腐劑,對霉菌抑制效果顯著。但出于對肝腎功能及神經系統潛在風險的考量,新國標已對其在黃油、面包、糕點、淀粉制品及預制肉制品等7類食品中實施全面禁用。市場監管總局在通報中指出,預制肉制品中檢出該成分,基本可判定為企業為延長貨架期而違規添加。
事發后,正大集團方面回應稱“分公司正在調查核實中”,未就問題批次是否啟動召回、生產環節為何在新國標實施一年多后仍出現違規等關鍵問題作出說明。
與此同時,正大食品在電商平臺的官方旗艦店已下架同款小酥肉,但部分第三方店鋪仍有該產品在售。
這并非正大食品首次在食安抽檢中失分。公開信息顯示,2021年正大食品企業(上海)有限公司中山南路分公司曾因經銷的韭菜農藥殘留超標,被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管局沒收違法所得5元并處罰款5萬元。此外,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也曾因出口韓國的雞肉圈被檢出不得含有的焦油色素而受到質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