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8年12月某天凌晨,司機張某駕駛半掛車從外地往濰坊運送沙子,當車輛行駛至濰坊某地一十字路口時,與一小型轎車相撞,導致轎車上三人全部死亡。交警部門認定張某超速行駛、且闖紅燈、違法超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辦理過程:張某被公訴后,張某家屬委托我們為張某進行辯護。接案后,我們先到法院進行了閱卷,并多次到看守所會見了張某,試圖尋找到對張某有利的辯護點。在此過程中,我們發現張某在案發后并未逃離現場,而是及時撥打了120、119,之后奮力用車上的鐵鍬挖沙,企圖救人直至交警趕來,該自首和救人情節對減輕張某的量刑非常有利。另外,通過閱卷,我們發現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中有很多漏洞,無法達到證據確鑿的程度。此外,在此過程中,我們也與受害人家屬進行了溝通,協商賠償事宜,但是因為三個死者均為30歲出頭,上有父母,下有兩個孩子,都是城市戶口,每人死亡賠償金加撫養費總計180萬左右,總共需賠償500多萬元,而張某駕駛車輛的實際車主及掛靠的物流公司都拒絕賠償,張某家屬更無力為其賠償,只能放棄,但我們積極協商的態度獲得認可,受害人家屬在刑事案件中并未給審判法院施加壓力。
庭審過程中,我們辯護人對公訴機關的證據進行了詳細質證,指出了其中不足,并對張某有利情節進行了詳細論述,雖然公訴機關在庭審后又補充了證據,進行了二次開庭,但仍有不足,我們也多次與法院溝通。鑒于此案情況,最終法院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五年。
張某涉案情況應在3-7年有期徒刑幅度內量刑,加之未進行任何賠償,即使在6-7年有期徒刑幅度內量刑也完全合理,但經過辯護,最終判處了5年,張某對此結果也極為滿意。
總結:刑事案件辯護過程中,關鍵要研究證據材料,并積極尋找對當事人有利的情節,并且善于尋找公訴證據中的漏洞,盡量減輕對當事人的量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