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刷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一個之前沒注意到的小細節。
就是唐薇的離婚案,葉芯去搬卷宗時,被封面上的名字震驚到,打開看了一眼。
起訴狀的內容,劇里特意給了一秒特寫。
倒數第四行和第三行,有這么一句,“于2007年3月12日生育女兒陳月,女兒現年14周歲”。
可之前葉芯問起時,唐薇是怎么說的?
在她口中,女兒“(現在)十八了”。
調解時,唐薇的丈夫陳濤這么解釋夫妻倆的感情破裂:“常年兩地分居,不見面不聯系,也不說話。”
我曾有過猜測,唐薇的不見面、不聯系、不說話,恐怕不只是針對丈夫,否則難以解釋女兒對她的生疏與怨恨。
如今看到卷宗上這句話,我意識到,自己的猜測是真的:
唐薇與女兒已經很久沒聯系過了,不管是電話、視頻還是郵件,不然,她怎么可能把是一個還在讀中學的十四歲女孩說成是成年的、即將進入大學的大姑娘?
唐薇根本不記得女兒的年齡!我懷疑,她連女兒的生日都忘了。
她不是很少參與女兒的生活、教育,她是已經有幾年根本沒參與過!
兩地分居不是理由。葉芯的父母早早離異、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可是她的母親每年還是會打電話(雖然只有一通),從劇里看,近幾年是有視頻的;
工作繁忙更不是借口。
同是作為法官、且有孩子的方遠,只要有機會便會參與女兒的教育,該批評就批評、該談心就談心,哪怕晚上加班、白天也同意去學校參加活動。若是下班早,能去地鐵口排隊四十分鐘買女兒愛吃的甜點,下班晚,也要看一眼女兒再去休息。
要說忙,方遠身為立案庭庭長,只會比唐薇更忙。
“工作忙”用來解釋參與少、聯系少,大家尚且可以理解,可用于辯解不參與和不聯系,無論如何都不能讓人接受。
方遠雖是出于好心,可他確實如陳濤所說,“很多事情都不知道”,陳濤和唐薇之間,絕不是“過一陣子就能好”的事。
唐薇熱愛工作、唐薇跟他有分歧于是跟他不聯系,或許陳濤可以理解、也能容忍,但她多年不參與女兒的生活、不聯系女兒,陳濤、甚至陳月會怎么想?
我想,這才是陳濤忍無可忍、一定要離婚的根源。
看看視頻里的陳濤,別說跟方遠比了,方遠的師父黑頭發都比他多得多!
然而根據起訴書上所寫,陳濤是1979年出生,從他們女兒的年齡推算,提出離婚這一年,是2021年。
他才42歲,可單看頭發,還以為他跟方遠、唐薇是兩輩人。
多年來是他忙里忙外,還把女兒培養成了熱愛運動的大學霸。
調解時陳濤轉述了女兒的話,“這個媽,有和沒有都一樣”。如彈幕所說,這話的確傷人,一旁唐薇聽到這話很難受,方遠一瞬間臉色也挺難看。
但是,從劇情看,這不僅是陳月發泄怨恨的話,更是她的實話:她已經在父親的養育下健康地長大了,在她的生活里,唐薇是真的“有和沒有都一樣”。
十四歲和十八歲,一字之差,暴露了唐薇作為母親的嚴重失職,婚姻破裂,于她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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