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不賠黑不黑”?浙江溫州,男子去工地維修升降機時,不慎從28米高處墜落當場身亡,家人向工地索賠,工地則以保險合同為由,要求保險公司賠付55萬,保險公司卻說:男子并非工地工人!法院會如何判決?
(案例來源: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葉立是做升降機安裝維修的,自己有一個小隊,大概有六七個人,其中就有自己的大舅子楊晏,瑞安市桐浦鎮的一個解困房工程,升降機就由葉立安裝,4臺升降機一共8400元。
5月5日,葉立接到該工程老板林民的電話,稱工地上有一個升降機的鋼絲斷裂,要求葉立帶人過去更換下,當時雙方沒有約定多少錢,但大概價格為100-200元。
5月6日早上5時許,葉立和大舅子楊晏一起去工地上換升降機,在守門老伯的帶領下,兩人來到解困房工地需要維修的升降機處。
換升降機的鋼絲繩子需要兩個人,其中一個人在升降機的頂端,一個人在地上,楊晏就爬到升降機的頂端,葉立則在地上幫忙。
這幢樓已經結頂,有6層高,樓頂距離地面約28米,楊晏在升降機的頂端,不知道怎么回事,還沒開始拉鋼絲就從上面掉下來,摔到邊上的水坑里面,當時臉朝下趴在地上。
葉立趕緊上去看,發現楊晏已經沒有反應、沒有呼吸,于是立即打120急救和110報警,醫生到場后,說楊晏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公安機關聯系派出所,將楊晏的尸體送到殯儀館。
楊晏跌落的高度,比六層樓還要高2米左右,因為是高空作業,存在一定危險性,平時都有戴安全帽和安全帶,但當天作業時,楊晏沒有攜帶安全頭盔,也沒有系安全帶。
案發時現場沒有其他人,當時葉立和楊晏是最早在工地上施工的,葉立表示,大舅子的死因就是從升降機上掉下來摔死,不需要對尸體進行解剖。
事發后,負責該建筑工地的A公司,為楊晏墊付辦理喪事費用16987元,后又分2次,向楊晏的法定繼承人支付378000元、533013元(共計928000元)。
經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A公司與楊晏家人簽訂《調解協議書》,約定“申請人同意放棄再向保險公司對該次事故提出賠償,A公司有權向保險公司索賠”。
此后,A公司多次要求B公司支付楊晏意外身故保險金未果,遂將B公司訴至法院,要求B公司賠償55萬元,并提出如下理由:
1.事發前1年,A公司曾向B公司投保建筑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單約定,意外身故給付,每人保險金額55萬元。
2.被保險人楊晏是A公司的施工人員,職責系搭建升降機設備并進行定期維護,事發當天上午6時許,因工地的升降機拉索斷裂,楊晏在維修升降機過程中,不慎從上掉落致死。
B公司辯稱:
1.本案原告主體不適格,楊晏并非涉案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其法定繼承人僅放棄向保險公司再提出賠償,沒有將保險權益轉讓給原告。
2.楊晏與涉案工程實際承包人林民存在承攬合同關系,與原告沒有建立勞動關系,也不是保險人同意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的其他人員,不屬于原告投保合同的被保險人。
3.對本案死者楊晏的死亡原因,根據原告現有的證據,無法證實其在訴狀中所稱是施工過程中造成,派出所僅排除他殺,具體死亡原因也沒有調查核實,有待法院做進一步查實。
4.死者楊晏不是涉案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又屬于無有效資質操作施工設備,不管哪一條款,被告都有事實與理由對本案保險進行免責。
同時,被告也對相關保險條款和免責事項向原告進行了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依法有效,其拒賠理由充分,應依法予以支持。
那么,法院會如何判決?
1.首先,保險合同有效。
A公司與B公司訂立的《建筑施工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單》,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社會公共利益,應認定有效。
2.爭議焦點是楊晏是否屬于被保險人。
根據保險條款1.2規定:年齡在16周歲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事作業、并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A公司認為,楊晏長期為涉案解困房工程提供升降機安裝及維修工作,與原告形成勞務關系,從廣義上講應屬于保險條款規定的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
B公司認為,楊晏與實際承包人林民存在承攬合同關系,與原告沒有建立勞動關系,也不是保險人同意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的其他人員。
勞務關系與承攬關系,應從四個方面進行區分:1.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服從的關系;2.工作者是否自帶勞動設備等;3.提供的工作內容不同;4.勞動報酬支付方式不同。
本案中,楊晏可自行決定何時來修理升降機,具有獨立性,不存在支配服從關系,且自帶維修所需材料,報酬也是當天一次性支付,故楊晏與林民形成承攬關系,而非與A公司形成勞務關系。
綜上,法院認為楊晏不屬于合格被保險人,遂判決駁回A公司的訴訟請求。對此,你怎么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