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回陸豐市碣石鎮人民政府國有土地的公示
根據陸豐市人民政府《關于原則同意無償收回陸豐市碣石鎮人民政府國有土地的批復》(陸府函〔2024〕101號)決定,對收回陸豐市碣石鎮人民政府國有土地進行公示如下:
一、決定無償收回陸豐市碣石鎮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一宗,位于陸豐市碣石鎮,面積10000平方米(折15畝),具體面積及四至范圍以實地定界圖為準。
二、土地收回后納入市政府土地儲備。
附件:紅線圖
陸豐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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