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覺醒來,余承東辟謠與劉亦菲戀情了,辟謠的路徑,是借助鈦媒體的趙何娟。怎么看都覺得哪里不對勁。
還沒吃上余總和劉亦菲具體的瓜,這就辟謠了?辟謠的熱度,可是比粉紅泡泡本身,聲量大多了。
以我多年廣告公司的經驗,一眼認定,這就是個“勾兌”好的事件炒作。為的是新品造勢。但沒有證據的事情不能亂說。
我們現在做兩種假設,如果是事件營銷,我認為這一招并不高明。
首先事情辦的糙。日理萬機的余總,怎么能面對媒體人趙何娟秒回呢?何況這還是六點半的下班點。起碼也得隔個半小時回復。其次,你看趙何娟問余總,張口就是你和劉亦菲的八卦,這禮貌嗎?不能含蓄點發問?太像小編的文案口吻了。
那如果是炒作,余總為什么要做這一波炒作呢?我想動機有兩個,一個就是前段時間的華為鴻蒙智行發布會,普遍被網友噴“取個山海經名字就是技術突破了?”所以這一波,可以搞搞新的議題設置,修復形象,這在傳播學上是說得通的。
另一個更重要的,自然是為了新品造勢,智界R7“黃玫瑰”,這不所有的第三方的新聞通稿里,這個尾巴不是已經帶了嗎?這不最近劉亦菲又是穿黃玫瑰造型亮相,又是和余總互關,還要點贊余總的微博,都是在最近完成的。這不就是事件營銷的前期發酵嗎?
我之所以認為如果是事件營銷并不高明,除了事情本身辦的糙,細節沒摳好之外,更為重要的是,新品借助明星緋聞這樣的炒作去造勢,雖然痕跡不會很明顯,大眾普遍態度比較寬容。但畢竟還存在風險性。
要的就是劉亦菲的聲量,如果粉絲有意見那輿論就不可控,翻車也有可能;如果粉絲沒意見,那聲量也就那樣,違背了炒作的初衷。我看了一下各個媒體的報道,普遍都是同一個稿子在轉述。可見它是沒有二次的話題深度,同時也沒有人出來爆料細節。沒有二次的討論,那就不成功。
那如果不是事件營銷,余總就是純純的受害者呢?那我建議余總可以一笑了之,不必回應。
畢竟能跟劉亦菲傳緋聞,那算得上是“三生有幸”,“光耀門楣”了。大家除了不信以外,余總本人還能樂呵樂呵。
實在介意的話,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找法務部,這個事情好辦的很。BTW,我這個文章標題并沒有肯定它就是炒作的意思,法務部也不要找我。只是廣告人手癢,想要吐槽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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