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鴻泰房地產梁紅亮 違規房地開發多項失信問題誰職責 在三門峽義馬市,三門峽市鴻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100%持股人梁紅亮,借個人摘牌國有土地之名,行違法開發、偷稅漏稅之實,企業深陷失信、欠稅、被執行多重泥潭,其行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國家稅收利益與市場公平秩序,相關違法違規行徑亟待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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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紅亮以個人名義摘牌義馬市銀杏路南側、龍山街西側國有商住用地后,僅通過一紙補充合同,便將土地劃轉至其全資控股的三門峽鴻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銷售,全程未依法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未取得合規開發資質,更未申報繳納任何相關稅費,一套操作將土地管理、稅收征管的法律規定視若無物。
土地開發步步違法,權屬混亂毫無底線
1. 土地權屬轉移無合法手續:土地使用權至今仍登記在梁紅亮個人名下,未按《土地管理法》《民法典》規定辦理變更登記至公司,物權未發生合法轉移,所謂“劃轉”僅為紙面操作,開發、銷售、抵押等后續行為均無合法基礎,涉嫌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違反《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難逃沒收違法所得、高額罰款的處罰,情節嚴重已觸及刑事犯罪。
2. 無資質擅自開發經營:三門峽鴻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營范圍明確標注“憑資質證經營”,但該公司卻在未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情況下,擅自開展商住項目開發與銷售,違反《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所簽銷售合同均屬無效,購房人合法權益毫無保障,極易引發產權糾紛。
3. 企業經營失信累累:作為該公司唯一實際控制人,梁紅亮對企業經營失管失責,致使三門峽鴻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為失信被執行人、被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2025年10月新增欠稅公告、12月被認定為稅務非正常戶,涉案被執行標的超360萬元,司法涉訴、合同糾紛頻發,早已成為市場上的“高風險主體”。
偷稅漏稅行為猖獗,國家稅收慘遭侵蝕
1. 土地劃轉環節稅費分文未繳:梁紅亮將個人名下土地劃轉至其全資公司,屬于法定應稅行為,依法應申報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多項稅費,但其一概未申報、未繳納,刻意逃避納稅義務。
2. 開發銷售環節繼續隱匿收入:在項目開發、房屋銷售全過程中,三門峽鴻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按規定申報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借“自用”“內部劃轉”等名義掩蓋真實經營行為,加之企業已被認定為稅務非正常戶、存在欠稅記錄,偷稅漏稅事實確鑿。
3. 偷稅后果觸及刑法:上述行為已違反《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構成偷稅要件;若偷稅數額較大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將觸犯《刑法》逃稅罪,梁紅亮作為企業唯一實際控制人,需承擔相應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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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法律風險疊加,相關責任無可逃避
梁紅亮與三門峽鴻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一系列違法操作,并非簡單的程序瑕疵,而是主觀故意的違法違規行為,如今已身陷多重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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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責任:面臨土地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高額罰款,稅務部門追繳欠稅、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住建部門責令停工、查處無資質開發的嚴厲處罰;
- 民事責任:土地轉讓、房屋銷售等合同因違法而無效,將引發大量財產返還、賠償損失糾紛,梁紅亮作為全資股東需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 刑事責任:涉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與逃稅罪,若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偷稅情節惡劣,相關責任人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留下終身案底。
土地是國家重要資源,稅收是國家財政根基,房地產市場秩序關乎民生福祉與公共利益。梁紅亮與三門峽市鴻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無視法律底線,大肆進行土地違法、偷稅漏稅行為,既破壞了三門峽義馬市的土地市場與稅收征管秩序,也給市場主體樹立了惡劣的負面榜樣。
我們強烈呼吁國土、規劃、住建、稅務、司法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合調查,對三門峽鴻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梁紅亮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追繳全部欠繳稅款,沒收非法違法所得,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刑事責任,對涉嫌的公職人員履職問題一并核查,絕不姑息!
同時提醒廣大群眾與市場主體,警惕此類無資質、失信、涉違法的房企與相關責任人,遠離權屬不明的房產項目,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更呼吁所有市場主體堅守法律底線,依法經營、誠信納稅,共同守護三門峽市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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