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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協(xié)商不成的,您同意將爭議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這是華住會2025年7月18日正式生效的《華住會個人會員計劃與服務條款》相關內容。
據央視新聞報道,2月11日,北京市消協(xié)對華住會運營方——漢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約談,明確指出該公司相關條款中涉嫌存在排除、限制消費者主要權利的情況,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要求其進行全面自查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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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時期,“廣東汕頭亞朵酒店春節(jié)一晚4200元”話題沖上熱搜——小城酒店漲瘋,大品牌條款霸道,消費者的錢包和權益正在遭受雙重擠壓。
“霸王條款”如何剝奪你的訴訟權?
北京市消協(xié)的約談直指要害:華住會2025年7月剛生效的會員條款,單方面規(guī)定所有爭議必須通過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這意味著,如果你入住漢庭、全季等華住旗下酒店時權益受損,其條款單方面限定爭議只能通過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剝奪了消費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且仲裁費用動輒數千元起,酒店糾紛多數涉及幾百到幾千元,消費者要是為了退一間房的錢,先花大幾千仲裁費,這維權成本足以讓絕大多數人放棄。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或者限制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選擇訴訟或者仲裁解決消費爭議、選擇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等權利”。華住會的條款,正是踩了這條紅線。
更微妙的是時間點——2025年7月條款生效,不到7個月就被約談整改。這背后反映的是企業(yè)在擴張中對消費者權利的漠視:先把門檻設高,能擋一個是一個。
北京市消協(xié)要求10個工作日內刪除強制仲裁條款,并全面排查所有格式合同。但整改條款容易,扭轉思維很難。
投訴榜Top10華住占三席,
亞朵解決率墊底
約談華住會不是偶然。消費保平臺2025年連鎖酒店投訴數據,勾勒出了這個行業(yè)真實的另一面。
據統(tǒng)計,消費保2025年共受理連鎖酒店行業(yè)相關投訴2860件,累計涉訴金額超348.16萬元,有效投訴解決率為37.97%。
投訴量前十的品牌里,華住系占據三席:漢庭酒店以361件投訴居首,全季酒店334件緊隨其后,桔子酒店108件排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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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入駐消費保平臺的企業(yè)對投訴響應更積極,因此解決率也更高。
值得注意的是,亞朵酒店的解決率(14.77%)在連鎖酒店投訴榜Top10中墊底,這與亞朵苦心經營的“高品質”人設大相徑庭。
數據顯示,連鎖酒店行業(yè)的投訴問題主要集中在服務態(tài)度差(16.21%)、退改問題(14.84%)、霸王條款(13.77%)和虛假宣傳(9%),四者合計占比超過50%,已成為影響用戶體驗與消費滿意度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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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孫先生入住青島金沙灘亞朵酒店,酒店未經同意向他人泄露其入住信息,甚至帶人直接敲房門。
事后雖已對孫先生做出賠禮,然而從信息泄露到帶人直闖客房,暴露出該酒店在客戶信息授權機制、訪客核驗流程及員工培訓體系上的多重漏洞——酒店既未建立有效的信息防火墻,也缺乏對住客人身安全與隱私權的基本敬畏。
2025年7月,消費者金女士和朋友入住漢庭優(yōu)佳(北京勁松地鐵站店),半夜十一點房間淹水,聯系酒店也沒有得到滿意的解決方案(酒店提出標間“升級”大床房),“只有一個男前臺和男保安,房間清水弄了二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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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投訴供圖。截至發(fā)稿品牌暫未與其聯系
公開資料顯示,漢庭優(yōu)佳是華住酒店集團旗下的酒店品牌。該品牌于2017年4月27日正式發(fā)布,定位為入門級中檔酒店,旨在填補漢庭2.0與華住其他中檔品牌之間的市場空檔。
也就是說,漢庭優(yōu)佳是漢庭的升級版,原本面向的是對住宿品質有較高要求的消費者,但當淹水發(fā)生時,高端定位卻彌補不了服務缺位。
從“擴張優(yōu)先”到真正的價值回歸
北京市消協(xié)要求華住會10個工作日內整改強制仲裁條款,這只是開始。真正需要整改的,是行業(yè)根深蒂固的擴張優(yōu)先思維。
資料顯示,2025年前三季度,華住集團共經營12702家酒店,其中管理加盟及特許經營酒店占比達95%。加盟酒店的占比不斷提高,隨著門店數量激增,華住集團在運營管理上的壓力日益凸顯。
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華住的資產負債率為81.08%。輕資產模式下,華住的資產負債率較高。在經營端,擴張的代價表現為核心盈利指標的普遍承壓。
然而對酒店行業(yè)而言,比起跑馬圈地更亟需的是:
第一,權利保障要落地。刪除強制仲裁條款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建立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機制。
第二,加盟模式要重構。不能讓加盟商獨自承擔運營壓力和風險,而總部坐收品牌溢價。權責利對等,才能避免“總部要規(guī)模、加盟商要生存、消費者要品質”的沖突。
第三,價格與價值要對等。小城可以漲價,但漲價的底氣應該是服務提升,而不是趁節(jié)假日的壟斷性收割。
第四,監(jiān)管要長出牙齒。從攜程被立案到華住會被約談,監(jiān)管正在收緊。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常態(tài)化的格式條款審查機制,不能讓企業(yè)先“霸王”后整改,把消費者當試錯成本。
當強制仲裁條款試圖堵住維權之路,當春節(jié)天價房透支消費信任,酒店行業(yè)需要明白:房間可以標準化,但服務不能空心化。
【聲明:以上所有數據均來源于消費保平臺,僅代表企業(yè)在消費保平臺的投訴解決情況,不代表其他平臺或企業(yè)總體投訴解決情況。】
注:本號臘月廿八至大年初七暫停更新,祝諸君馬年納福,萬事順遂,闔家安康,歲歲無憂!
文丨子不語
編輯丨得鹿
數據支持丨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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