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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開志恒宏觀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羅志恒高級宏觀分析師:方堃
摘要
近期,財政部及各地方財政廳(局)陸續發布了2025年財政數據。在財政貨幣政策發力穩增長、“反內卷”帶動工業企業盈利改善、地方大力盤活存量資源增收和強化征管等因素作用下,2025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長2.4%,較2024年加快0.7個百分點,遠高于中央財政收入的-6.5%。分區域看,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財政收入分別增長2.5%、1.1%、2.6%、4.5%。2025年各省份財政收入排名發生了哪些變化?站在更長的時間維度看," bdsfid="487">七十余年來尤其是四十余年來,中國各省份的財政收入到底發生了怎樣的變遷?我們從財政體制變遷和區域經濟發展角度作極簡的探究。
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1978年改革開放和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中國區域經濟格局發生了巨大變化,繼東西差異之后南北差距也備受關注,經濟分化導致財政分化。滄海桑田,白駒過隙。伴隨不同發展階段變化,經濟發展方式和產業結構發生變遷,不同省份和城市的角色和地位也相應變化。共和國成立初期東北是全國重工業基地、國企占比高,財政經濟和人口占比在全國居前;改革開放后,廣東等沿海區域迅速崛起,民營經濟快速發展,孔雀東南飛,都市圈城市群人口持續流入,財政經濟和人口占比快速上升,此時的東北進入“漫長的季節”,轉型任重道遠。
經濟與財政是一體兩面的關系,區域經濟格局變化引發財政收入表現分化。2022年以來,西部省份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整體增速快于東部和中部。這種格局的變化主要源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背景下,能源安全的重要性抬升,“一帶一路”的重要性上升,西部資源密集型省份經濟和財政收入增長相對較快;而東部和中部省份遭遇外需下行、房地產低迷等多重壓力,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持續調整,財政收入增速相對偏慢。經過持續的新舊動能轉換,房地產持續調整并接近觸底以及人工智能、機器人等迅速發展,東部財政經濟又產生新氣象。2025年,東部地區財政收入增速加快修復,東部地區依托扎實的產業基礎、持續恢復的民營經濟活力,通過發展新興產業優化稅源結構,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增長較快,對沖了房地產調整帶來的壓力。中部地區經濟結構正處于轉型升級關鍵期,疊加外需走弱、房地產市場低迷等挑戰,財政收入增長壓力較大,區域內分化加劇,湖北財政收入躋身全國前十,但安徽、山西排名下滑。西部地區財政收入受大宗商品價格波動影響顯著,在經歷能源安全驅動的高速增長后,2025年增速有所回落,山西、內蒙古等部分省份財政收入出現負增長。
正文
一、70余年各省市財政排名變化的特征
中國經濟不是純粹的西方經濟學,而是政治經濟學,財政是集中體現。地方財政收入取決于其經濟基礎和財政體制。地方財政收入取決于其經濟基礎和財政體制。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經歷了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從農業農村到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進程,從高度集中統收統支的財政體制到分稅制的變化,這一系列體制的變革直接影響了各地的財政收入。財政收入與經濟發展高度相關。2001年至今,財政收入前五名都由廣東、江蘇、浙江、上海和山東五個省市包攬。其中,廣東、江蘇、浙江和山東財政收入排名與地方GDP排名總體匹配,體現地方財政收入水平與地區整體經濟活動水平密切相關。需要說明的是," bdsfid="560">浙江雖GDP落后于山東,但因其數字經濟和平臺經濟發達,稅收集中度高,財政收入排名超過山東;上海GDP位居前十,但其發達的房地產、批發零售、金融、商務服務、交通運輸等服務業以及繁榮的外貿外資創造涉外稅收對財政收入貢獻率高,使其財政收入保持前五。
東北財政歷經興衰,背后是經濟體制之變。改革開放以前,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東北經濟發展領先全國,財政收入排名靠前。1953年第一個五年計劃使東北成為新中國的工業搖籃,之后大批工業落戶東北,為地方經濟增長奠定了基礎。1958年,中央改進財政管理體制,將各工業部直屬企業大部分下放地方管理,帶動地方財政收入增長。1959年,在財政體制改革后,遼寧財政收入排名躍居第二,僅次于上海,并保持前三水平至1991年;1971年黑龍江財政收入躍居第四,并保持前五至1979年。但改革開放以后,東北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進程緩慢,傳統經濟結構老化,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和思維導致營商環境改善程度不及東部沿海地區,國企占比高、人口老齡化突出,市場活力不足,重工業等產業發展動力不足,導致財政收入相較沿海地區而言增速緩慢。1980年黑龍江財政收入從第五跌出前十榜單,此后再未躋身前十。遼寧財政收入于1992年跌出前三,2000年跌出前五,2015年跌出前十,2022年排名下滑至全國第18位,2025年仍排第18位。
沿海地區財政長期相對豐裕,廣東、江蘇、浙江、上海和山東等沿海地區的財政收入長期名列前茅。新中國成立初期,由于財政體制主要采用了高度集中、統收統支的模式,地方財政收入與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的匹配度不高。1950-1957年,山東、廣東、江蘇三省財政收入保持前三名,三者間排名或有更替。1958年,為了調動地方積極性,在中央統一領導下擴大了地方財政管理權限,適當增加地方財力。1959年,上海財政收入突躍榜首,并保持第一至1990年。1991年以后,廣東財政收入超過上海,位居第一并保持至今,2021年達1.41萬億元高點" bdsfid="576">(其后2022-2025年廣東財政收入受房地產等影響均未超過2021年),這直接源于廣東省經濟總量長期排全國第一。廣東憑借機械、紡織、制藥、服務等優勢產業發展,以及全國第一的人口、豐富資源、技術優勢、“粵港澳”國家戰略優勢等實現了連續37年GDP穩居全國第一,因此也占據財政收入榜首。近三年盡管經濟面臨多重壓力,廣東財政收入有所波動,2025年達1.39萬億元,仍連續35年位居全國首位。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長三角地區融入國際大循環,經濟和財政實力顯著增強,2001年浙江財政收入升至前五,2002年江蘇升至前三。江蘇憑借與廣東相似的外向型經濟模式以及其獨有的“蘇南模式”,經濟發展較好,2006年開始排名全國第二。2025年江蘇經濟穩中向好,財政收入連續兩年站穩萬億元臺階,達1.02億元,連續20年位居全國第二位。浙江的民營經濟活躍,對經濟和財政收入的帶動作用明顯,2019年浙江財政收入升至前三。山東財政收入在1956-1958年一度占據第一位置,此后相繼被遼寧、江蘇等超越,近年來深化經濟新舊動能轉換,財政收入排名在江浙滬之后。
2025年主要經濟大省財政收入排名不變,湖北財政收入躋身全國前十,安徽、山西、內蒙古排名下滑。東部經濟大省財政收入排名基本穩定,為中央財政和區域協調發展提供財力保障。2025年,全國財政收入前十名的省市分別為:廣東(13939 億元)、江蘇(10246 億元)、浙江(8865 億元)、上海(8501 億元)、山東(7864 億元)、北京(6681 億元)、四川(5854 億元)、河南(4502 億元)、河北(4399 億元)、湖北(4211 億元)。2025年湖北財政收入較快增長,自2019年以來排名重返全國前十行列。緊隨其后分列第11-15名的依次是安徽(4157 億元)、福建(3723 億元)、湖南(3508 億元)、陜西(3289 億元)、山西(3219 億元)。2025年,山西財政收入受煤炭價格下降因素拖累,排名較上一年下降2位;湖南、陜西排名均上升1位。內蒙古財政收入承壓,排名被江西超越,降至全國第17位。
2025年地方財政收入保持溫和增長,東部地區財政收入增速加快修復,中西部地區增速放緩。2025年,隨著財政貨幣等政策持續發力穩增長、“反內卷”政策帶動工業企業盈利好轉、地方大力盤活存量資源增收和強化征管,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增長2.4%,比2024年加快0.7個百分點,明顯高于中央財政收入的-6.5%。分區域看,2025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速呈現東部修復、中部低迷、西部放緩的格局。2025年,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財政收入分別增長2.5%、1.1%、2.6%、4.5%;東部地區增速比2024年回升1.7個百分點,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增速分別放緩0.7個、0.6個、1.7個百分點。分省份看,27個省份2025年財政收入實現正增長,山西、陜西、內蒙古、青海四省受煤炭等大宗商品價格下行影響出現負增長。東部經濟大省財政收入增速回升明顯,廣東、江蘇、上海、浙江2025年財政收入同比增速分別較2024年提升5.3個、1.0個、0.8個、0.6個百分點。" bdsfid="584">中部地區財政收入增長壓力加大,與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外需走弱、房地產市場低迷等有關。西部地區財政收入受大宗商品價格波動影響顯著,資源密集型省份財政收入增速明顯回落。東北地區財政收入較快增長,得益于加力盤活資產增加非稅收入,吉林、黑龍江非稅收入分別增長25.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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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國財政體制改革歷程概要
1949-1978:“統收統支”。1978年以前,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決定了我國實行統收統支、高度集中的財稅體制。中央集中了絕大部分財權、事權,地方基本只能按中央計劃行事,缺乏自主性和積極性。
1980-1993:“包干制”。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對內改革、對外開放”的重大決策。財政體制作為改革突破口先行一步。1980年、1985年和1988年財政體制經歷了重大改革與調整,劃分稅種、劃分收支、分級包干(中央核定各地收支,地方上繳收入或接受補貼,其余部分自主安排,自求平衡)、放權讓利,統稱“包干制”。“包干制”打破了中央高度集中的僵化體制,釋放了地方和企業的積極性,有力地支持了其他領域改革。
但與此同時,由于多種體制并存以及中央與地方“一對一”談判機制和條塊分割的行政隸屬關系控制,財政體制的規范性、透明度和可持續性不足,國家財政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下滑,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明顯偏低,政府行政能力和中央政府調控能力下降,甚至導致了中央財政落入要向地方“借款”的窘境。財政收入占GDP比重從1978年的30.8%下降至1993年的12.2%,中央財政占全國財政比重從1984年的40.5%下降至1993年的22%。地方政府為提高當地財政收入實行地方保護、地方封鎖,不利于全國經濟平衡與發展。
1994-至今:“分稅制”。1992年明確了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1994年以后實行分級財政的財政管理體制:(1)地方財政相對獨立,地方預算由地方立法機構審批;(2)明確中央與地方財政的事權范圍,中央財政主要負責國防、外交、中央基建等全國性事務,地方財政主要負責本地行政管理、公共安全、基本建設、城市維護和建設、文化教育衛生等地方性事務;(3)實行“分稅制”,將收入劃分為中央收入、地方收入、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分別由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局征收(2018年國地稅合并);(4)建立規范化的預算調節制度,中央對地方政府實施轉移支付與稅收返還,促進均衡發展。
分稅制強化了地方財政約束的同時,也增強了地方財政收支管理的主動性,推動了經濟結構改革。分稅制改革促進了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 bdsfid="662">強化了中央宏觀調控能力,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財政收入占GDP比重及中央財政占全國財政比重上升。但是,分稅制主要解決的是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劃分問題,并未解決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清晰劃分以及省以下財政體制的問題。2024年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未來有必要清晰劃分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上收事權和支出責任,減少地方政府尤其是區縣政府的支出責任;更加務實地構建地方稅收體系;推動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實現統一規范與因地制宜。詳見前期報告《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向何處去?》《三中全會財稅體制改革的三條主線和邏輯》《財稅體制與高質量發展:當前制約因素與未來改革方向》《省以下財政體制的四個總體特征、問題與建議》和《如何理解“十五五”規劃建議對財稅的部署安排?》。
參考文獻略
" bdsfid="693">風險提示:經濟恢復不及預期。本文的財政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新中國成立初期,由于財政管理體制因素,地方財政收入與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的匹配度有限。部分省份可能由于行政區劃調整等因素導致數據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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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京講談
財經領域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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