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牙城鎮派出所原教導員李某因犯強制猥褻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年9個月。李某對所指控的事實和罪行及量刑無異議,并當庭表示不再提起上訴。
2025年6月16日下午,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牙城鎮15歲女孩小君(化名)因毆打他人一案,與母親一起被通知到當地派出所教導員辦公室,期間該派出所教導員李某以需要與小君單獨交談為由,讓小君的母親先行離開,隨后,李某以小君涉嫌的案件可能被拘留為由脅迫,對小君實施撫摸胸脯等猥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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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君一個人跌跌撞撞回到家后把自己關在房間里,長時間不出屋,母親再三叫吃飯也不出門,只是一個勁的哭泣。在母親的再三追問下,小君才把事情的詳細經過一五一十地告訴了母親。
小君的母親將情況如實告訴了在外的老公張先生,張先生一開始一直不敢相信,后來聽到在一旁不斷抽泣的女兒,張先生才相信事情真的已經發生了。
張先生立即打電話質問李某,但李某卻矢口否認,并要求當面對質。之后,張先生在回家途中向寧德市公安局報了警,當晚,李某就被帶到霞浦縣公安局紀檢組,并于次日被傳喚到霞浦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
經寧德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被告人李某所在辦公室的垃圾桶內側表面上精液、褲子襠部處、警服下擺處可疑斑跡,右手和左手手指縫擦拭物,辦公室藤椅左側扶手擦拭物,毛巾表面可疑斑跡以及被害人小君在案發時所穿白色鞋子、鞋帶表面可疑斑跡上精液中檢出的STR分型,和李某血樣基因座基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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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張先生講,案發至今已經過去了九個多月,但女兒還是整日情緒低落,四次離家出走,他和妻子對女兒的出走不得不問又不敢多問,女兒曾將自己的手臂血管劃破,這件事對女兒造成的傷害將是一生的,而施害者只被判了兩年九個月,明顯是判輕了的,他打算向當地檢察院申請抗訴并提起民事賠償。
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對一名未成年女孩下手的居然是一名人民警察。人民警察愛人民,警察是一方百姓安寧的守護者,而不應該成為對人民群眾的加害者。李某執法犯法,而且是對一名未成年人的侵害,更應該加倍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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