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扎實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精準平衡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與困境企業可持續發展,文水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吳長春團隊在辦理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系列執行案件過程中,立足企業實際經營困境,以柔性執行紓解多方矛盾,以耐心調解促成和解履行,實現了“保障勝訴權益、紓解企業困境、優化營商環境”的多贏效果。
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作為文水縣本土重點煤焦企業,是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也是吸納本地就業的關鍵市場主體。近期,受行業市場周期性波動、項目資金回籠滯后等多重因素影響,該企業陷入生產經營承壓、資金周轉困難的窘境,致使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無法按期履行。因債權遲遲未能兌現,某建設公司、某泵廠、某電氣技術公司、某鉆頭公司四家商事主體,以及五名通過仲裁維權的員工先后向文水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涉案債權涵蓋工程款項、設備購銷款、技術服務費用及仲裁裁決確定的相關款項,既牽涉企業間商事交易的合法權益,也關乎勞動者切身權益,案件辦理兼具商事糾紛化解與民生保障的雙重意義。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吳長春并未簡單采取“一凍了之、一封了之”的剛性強制措施,而是第一時間組建專項執行小組,深入企業生產車間、財務部門開展實地調研,全面核查企業經營狀況、資產負債、資金流水等核心信息。經核實確認,該企業確系階段性經營困難,暫無一次性足額履行全部債務的能力,并非主觀惡意規避執行、拒不履行法定義務。若貿然查封企業核心生產設備、凍結基本運營賬戶,勢必導致企業生產停滯、員工失業,不僅會加劇企業經營危機,更會讓各類債權陷入難以兌現的僵局,違背執行工作的初衷。
秉持“依法執行是底線,善意執行是溫度”的工作原則,吳長春團隊量身制定“溝通先行、調解主導、柔性推進”的執行方案,雙向發力化解矛盾分歧。一方面,精準做好申請執行人的溝通疏導工作,組織申請執行人召開執行協調會,細致闡釋企業實際經營困境,客觀分析一次性強制執行與分期和解履行的利弊得失,逐一回應各方疑慮與訴求,積極引導商事債權人理性看待,體諒企業暫時難處。
另一方面,主動督促被執行人扛起主體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履約計劃。執行法官多次與企業負責人座談溝通,明確告知企業經營困難不能成為免除法定義務的理由,督促企業積極盤活存量資產、壓縮非必要開支,將履約還款納入企業經營重點規劃。同時,也充分考量企業生存發展需求,依法審慎采取強制措施,未凍結企業基本生產經營賬戶,最大限度保障企業正常生產運營的資金流轉,為企業紓困復蘇、逐步履約保留充足空間。
經執行法官多次上門溝通、多方對接協調,最終促成被執行人與全部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充分體諒企業經營難處,自愿給予企業合理的履約期限,部分企業債權人主動放棄部分逾期利息,雙方放下對立情緒,達成互諒互讓、共渡難關的和解共識。
文水法院建立常態化履約跟蹤機制,定期對接雙方當事人,全程監督款項支付進度,及時將執行款發放至每一位申請執行人手中。截至目前,被執行人已嚴格按照和解協議按時完成多筆款項支付,五名員工中,已有部分人員款項全額兌付到位;四家合作企業的欠款已部分履行,剩余欠款正按計劃穩步清償。
此次系列執行案件的辦理,是文水法院將善意文明執行理念落到實處、以司法服務護航營商環境優化的生動實踐。執行過程中,法院通過柔性調解化解了多方矛盾糾紛,讓商事債權人的合法債權逐步兌現,讓勞動者的仲裁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真正做到了“執結一案、挽救一企、安定一方”。
下一步,文水法院將持續堅守司法為民初心,在嚴守法律底線的前提下,精準把握執行尺度與司法溫度,靈活運用執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柔性執行舉措,全力護航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用心守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以高質量司法服務為文水縣營商環境提質增效、經濟社會平穩發展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責編:賀旭鵬
來源:執行局
編輯:任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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