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雙旗鎮客棧 (我們在這個塵世上的時日不多,不值得浪費時間去取悅那些庸俗卑劣的流氓!)
紀元:初級職稱二十六年,中級職稱二年。
清明節前后,你總是能看到各種各樣平時看不到的東西,這是一句民間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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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的清明節前后,我剛剛記錄了四件發生在未成年人身上和他們父母身上的奇葩事件:其一、學生家長舉報學校的一只蛤蟆,其二、學生舉報一只鳥影響了自己的青云路,他需要寂靜的春天來學習,其三、山東,一名未成年人在入住的酒店旋轉門里猛撞、瘋跑,存在非死即傷的安全隱患,也影響他人通行,而當工作人員出聲提醒時候,視若無睹的未成年人父母馬上直斥對方“聲音太大,嚇著了孩子”,并且報警,在警察到場后,酒店工作人員不得不對著旋轉門里的孩子鞠躬道歉,其四,河南一處公路外的野地里有一家人似乎在露營,隨意穿越公路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像一個古惑仔一樣攔停正常行駛的摩托車,態度蠻橫地要求騎手慢點騎,因為“這底盤都是我的”——他并不遠離公路扎營,也不教育自己孩子不亂跑上公路,他要求過往車輛減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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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四件事,我隨心所欲碼了一篇文字兒,還好,雖然在好幾個平臺上都被做了限流處理(“僅粉絲可見”,我展示過相關截圖),但也有好幾萬閱讀量。
在這幾萬閱讀量面前,我仍舊能夠發現一些學生家長的評論。他們恬不知恥地繼續在這樣的案例面前沿襲事件當事人的“就是聲音太大”、“人家說的沒錯,嚇著孩子怎么辦?”、“公路上就是應該減速慢行,人家沒有做錯”、“那只蛤蟆就是有錯,容易引起誤解”、“孩子學習重要,鳥類的聒噪很容易讓孩子分心”等等等等。
你說,現在的未成年人家長,他們還有基本的善惡觀和是非觀嗎?
我只能說,現在的未成年人家長,和以往的成年人有區別,有很大的區別:他們受了傳銷成功學心靈毒雞湯的影響,總認為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是老大,誰也惹不起,從而變得絕對靜止暴戾地利己起來,類似于當年的地主流氓惡霸卻不自知,他們文化低到認可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根本不知道這是禽獸法則,他們以損害別人的利益為先導去關愛自己的孩子!
“嚇著我的孩子了,對我的孩子造成心理陰影了”,這種新時代的老掉牙的說法甚囂塵上,毒害著我們的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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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四件事中的最后兩件發生在2026年的4月4日,4和死諧音,沒想到,當天發生的有關于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匪夷所思事件還有!
當天,廣東一處居民小區內,一女士停放在自己住宅樓樓層架空處的自行車消失不見,她原本以為是物業工作人員清理樓道閑置物品時,把自己的自行車放置在了統一停放地點,也就并沒有在意,放棄了當日取用的想法。
但在4月5日清明節當天的下午,這名女士從小區內經過,忽然發現一名十歲左右的小男孩兒騎著自己的自行車在小區里面橫沖直撞,玩得非常投入,不由得心生疑惑。
為了防止誤判,這名女士詳細對比了自行車的外部特征和上面的小飾品掛件,確認是自己的自行車無疑,就上前攔住了這名小男孩兒,詢問這名小男孩兒為什么騎著自己的自行車,并且詢問這名小男孩兒父母的聯系方式——誰敢打罵現在的小孩子呢?丟車的女士只能滿腹疑惑地耐心詢問,甚至不敢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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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小男孩兒在支吾幾句之后,也并不懼怕,撥通了自己母親的電話。
在電話里,丟車女士還是心平氣和地跟男孩兒的母親講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自己把自行車停在了自己門口的樓層架空處,而你們并不是我們樓棟的住戶,但你的兒子怎么能跑到我這個樓棟的這個樓層,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騎走了我的自行車?這個行為不太好吧?你應該來處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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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車女士并沒有用“偷”的字眼兒,但男孩兒高高在上的母親悟出了“偷”這個字眼兒,也想以此為丟車女士的把柄占據主動,所以從一開始就端著架子的孩子母親在電話里就開始暴怒起來:“你會說話不會?!他只是一個孩子,怎么能說是偷呢?他只不過是騎走了,騎走不是偷走!你說我的孩子偷走了你的自行車,你這是給我的孩子貼標簽,影響到我的孩子心理健康怎么辦?你負得起責任嗎?心理健康是一輩子的事兒!再說了,我們都是鄰居,你格局為什么那么小?你懂格局嗎?換做是我的自行車丟了,我連找都不帶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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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心靈毒雞湯盛行的教育生態之下,丟車的女士氣得不得了,但她無法攻擊當下學生家長自以為高大上,實際上卻爛大街的“給孩子貼標簽、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是一輩子的事兒、格局太小”等等說法,但她還是在她自己形容的“緊張得卡殼”狀態下指出:“我們一個在1棟,一個在7棟,相距很遠,不要用鄰居來套交情。再說了,我停在自己家門口的架空層,你孩子跑到這個地方,不經我的同意騎走了我的自行車,你覺得我不該過問一下嗎?”
電話里,男孩兒的母親疾言厲色地要求丟車女士給自己孩子道歉,撫慰未成年人脆弱的心靈,但丟車女士不是教師,沒有道德負擔,拒絕道歉,兩個人一時爭執不下,小男孩兒的母親怒氣沖沖地表示要到現場和丟車女士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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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兒母親剛到現場就開始指著丟車女士嘶吼大罵,引得小區內居民聚攏圍觀。這個時候,她并不怕給自己兒子帶來心理陰影。
小男孩兒的母親說,丟車女士沒資格管她兒子,還嚷嚷著李女士又不是警察,說了不算,有本事就直接報警處理。
從始至終,男孩媽媽一點都不覺得自己孩子有問題,死咬著孩子是不小心騎錯了,還反過來說李女士是在污蔑她們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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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可奈何的丟車女士只能報警。
警察來到現場之后,小男孩兒的母親聲音更大,態度更兇,一點也沒有收斂。任憑警察耐著性子給他解釋相關法律條文:不經他人允許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就是可以定義為盜竊,你作為母親,不應該偏袒自己孩子。如果自己孩子錯了,該道歉道歉,該教育教育,而不是在這里混不吝。然而,小男孩兒的母親還是一副死不認錯,堅信自己有理的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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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媽媽還一臉不屑地沖丟車女士說,不就是一輛一兩百塊的破自行車嗎?!至于這么較真?!大不了我賠你幾十塊錢!
丟車女士當場拿出手機,把購買記錄翻出來,冷著臉說:這輛車是我兩千多買的,我不要你賠錢,我要的是一個說法。我要你家孩子認錯,更要你這個當媽的把孩子教明白。
男孩媽媽看到購買記錄以后,明顯愣了一下,沒料到一輛在她眼里不過幾十塊錢的破自行車瞬間就變成了幾千元的自行車,超出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
可是,她還是死活不肯低頭,甚至情緒一下子就失控了,沖著李女士就想動手,幸虧被旁邊的警察及時攔住,隨后幾個人都被帶回了派出所繼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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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派出所以后,男孩媽媽還是那一套,又哭又鬧,撒潑打滾,一個勁說自己受了委屈,說李女士把事情鬧大了,毀了她兒子的名聲,還怪警察存心偏袒,處事不公。不管民警怎么跟她講道理,她就是一句都聽不進去,死活不肯認錯。
更離譜的地方在于,這位寶媽甚至表現出了對民警的不滿,把處理事情的民警都給投訴和舉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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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盡渾身解數的民警無奈地表示,如果這件事調解不成,只能將這件事通報到孩子學校,由校方協助處理并加強對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但這位媽媽依舊死活不道歉,調解不得不告一段落。
次日下午還是清明節假期,事件并沒有鬧到沒有任何執法權力的學校去,讓學校為難、讓學校再次成為被雙方攻擊的對象,雙方再次到派出所接受調解。
這次陪同男孩兒母親的還有男孩兒母親的婆婆,這個婆婆是個聰明人,當場訓斥自己的兒媳婦:“你閉嘴,別再胡說八道了!明明就是咱家孩子做錯了,你不教育,還編謊話騙我,還跟人家吵什么?!”
一通訓斥過后,男孩媽媽一下子沒了之前那股囂張勁,整個人都不吭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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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母親做到失去了自我地步,在自己婆婆面前變得服服帖帖,實在讓人覺得不齒:這就是新時代的好女性、好母親?她心甘情愿被綁上夫家的戰車,沒有底線地保護自己的孩子,這不就是高爾基筆下的“老母雞”嗎?因為高爾基說過:“愛自己的孩子,是連母雞都會做的事兒;而教育自己的孩子,則是人類才有的行為。”
這件事情的結局是:男孩兒母親的婆婆主動走到丟車女士面前,很認真地道歉:“對不起,是我沒把家里人管好,讓你受委屈了,我替我們一家人向你道歉”,事情就此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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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事件面前,我特別想知道:你覺得這樣的未成年人走入校園,老師們該怎么教育才能讓他們的父母配合到不投訴教師,并且不因為他們的投訴而煽動起烏合之眾對教師們的仇視情緒呢?
最后,我再說一句:這樣的孩子和這樣的父母,可不是如那個“千山之雨”說的那樣是什么“個例”:僅僅一個清明節,就有五例類似事件發生,你好意思說這是個例?!倘若允許我鉤沉,我能說出不下幾十例發生在最近幾年的類似案例!
平時,這些事情不過是因為發生在校園里面,而你們則把矛頭都對準了秉公處事而懲罰了你們不敢懲罰的未成年人的教師,你們瞬間就變成了圣母,從而掩蓋了這些未成年人和其原生家庭的惡,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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