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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旨在破解“停車難”的重磅文件正式出臺。深圳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六部門,正式印發《深圳市機械式停車場(庫)建設管理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于2026年4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這一新規,傳遞出一個清晰的信號:在土地資源緊缺的約束下,深圳正通過“向上要空間”盤活停車資源、化解停車供需矛盾。而機械式停車場的規范化建設與推廣,正是關鍵抓手。
填補市級規范“空窗”,明晰停車治理路徑
這份以“深交規〔2026〕1號”文號印發、六部門聯合署名的文件,為何能被稱為“重磅”?其分量,既源于深圳在此領域的政策探索與更迭,也植根于城市長期難解的停車困局。
2018年底,《深圳市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管理暫行辦法》出臺。此后數年,各區陸續制定了配套的實施細則及補貼政策。但該暫行辦法于2021年底到期失效,相關市級規范一度缺失。2024年7月,市交通運輸局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新版《管理辦法》出臺奠定基礎。此番新規落地,其意義不言而喻:不僅填補了該領域數年市級規范的“空窗期”,更提供了破解停車頑疾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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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機械式停車場(庫)建設管理辦法》。
多重現實制約,城市停車壓力持續凸顯
要讀懂新規的底層邏輯,需正視深圳當下的停車困境。
深圳停車之困,根源在于用地緊缺與車輛激增。其早期建筑配建車位標準偏低,老舊小區、城中村等區域車位供需缺口明顯。即便城市更新穩步推進,也無增量空間新建大規模地面停車場。與此同時,全市機動車保有量持續攀升,從2021年底的379.12萬輛增至2026年2月約472.61萬輛。五年內新增近百萬輛,車位缺口進一步拉大。
閑置車輛擠占資源,是停車困局的另一重癥結。作為移民城市,深圳不少外來務工人員購車僅節假日使用,甚至僅在過年期間跑“兩箱油”,平日車輛長期閑置。車位缺口從小區向公共道路外溢,違停、僵尸車占道現象頻發。此前,奧一新聞記者曾走訪發現,深圳大量宜停車泊位淪為部分車主的“免費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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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深圳一道路宜停車泊位內,部分機動車車窗上貼有欠費催繳單據。
新能源汽車快速普及,也暴露出原有機械車位的設計短板。截至2026年2月,深圳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150萬輛,占比近三成,其尺寸普遍大于同級別傳統燃油車。但部分新建小區機械車位規格小、適配性差,實際使用率低,車位建成卻成為“擺設”。奧一新聞曾報道,光明區匯先豐景園小區、大鵬新區帆灣海寓的機械停車位規格有限,難以適配大尺寸車型,一度引發業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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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光明區匯先豐景園小區機械車位僅第一層停放了車輛。
精準施策發力,兼顧建設效率與安全管控
在此背景下,新版《管理辦法》應運而生。它并非簡單的政策延續,而是針對深圳停車現狀“量身定制”的治理方案,核心舉措直指上述痛點。
立足民生痛點施策。該辦法明確,各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出臺補貼政策,重點支持停車資源缺口較大的老舊住宅小區、城中村等區域建設機械式停車場(庫)。這一導向,將政策資源投向緊缺區域,力求“好鋼用在刀刃上”。
審批環節大幅“松綁”。新規將符合特定條件的“庫內加裝”與“地上新建”項目列為重點支持對象,設立“咨詢論證”程序。經區政府組織咨詢論證并通過后,項目可免于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多項用地規劃手續。這一舉措,旨在破除落地壁壘、提升項目落地效率。
放開運營限制,激發市場主體投資熱情。新規明確,運營管理單位可以利用項目外立面設置廣告;運營期限內,因土地整備、城市更新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應依法對相關主體給予補償。此舉意在打消企業投資顧慮,引導社會資本放心參與。
緊盯實用效能,杜絕車位“建而不用”。為適應新能源汽車發展趨勢,新規指出,機械式停車場(庫)項目宜設置一定比例大型、特大型、超大型乘用車停車位,力圖讓新建車位真正適配當下、服務未來。
簡化審批不等于放松管控,監管需實現全周期覆蓋。新規同步搭建起覆蓋開工、驗收、投用等各環節的全流程監管體系,體現了兼顧建設提速與常態管控、嚴守安全底線的治理思路。
聚焦長效運維,避免設施“建而不用”
深圳市人大代表、寶安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蘇毅表示,《管理暫行辦法》于2021年底失效后,因缺乏上位法支撐,各區主要通過“一事一議”方式推進項目,進展緩慢且標準不一。此次新規的發布,回應了多年行業呼聲,標志著機械式車庫建設從“試點探索”轉向“常態化推進”。相較于舊規,新規簡化審批流程、強化安全監管,“這一‘放管結合’的思路,是有突破的深圳創新。”
“土地資源有限,向空中和地下要空間,是補齊車位缺口的關鍵。”蘇毅指出,當前部分機械式車庫尺寸偏小、自動化程度低,主要是部分投資方為控制成本、縮短回報周期作出的市場選擇,犧牲了用戶體驗。隨著技術日趨成熟,新建的大容量、高智能機械式車庫有望逐步替代舊有模式。“可如果周邊道路違停執法不嚴,即便車位合適、價格合理,市民仍可能傾向于在路邊停放,造成立體車庫‘建而不用’。”
為實現該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蘇毅建議:一是加強財政支持與政策激勵,各區政府應因地制宜制定補貼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二是強化交通秩序執法,嚴查立體車庫周邊違停行為,引導車輛入庫以提高使用率;三是通過規模化建設推動技術迭代與成本下降,制定合理的定價標準,增強公眾接受度,從而形成“建設—使用—迭代”的良性循環。
實踐探索引路,治理升級仍需落地見效
放眼深圳機械式停車庫建設探索,已有不少實踐樣本:既有個別項目因違規而停工多年,也有項目成功落地見效。例如,福田區天安數碼城智能立體車庫將96個平面車位擴容至182個立體車位,緩解園區員工停車難題;寶安區新安公園立體停車庫項目以1900平方米的面積建成284個智能車位,搭載無人化值守與智慧管控系統,平均90秒即可完成存取車。這些實踐證明,“向上要空間”是盤活停車資源的可行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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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數碼城智能立體車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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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公園立體停車庫。
縱觀新版《管理辦法》核心措施,其治理導向清晰明確:立足超大城市土地資源緊缺的現實,深圳的停車治理已從“加快硬件建設”升級為“優化服務與監管”。它不再僅僅追求車位數量的增長,更關注車位的布局是否精準、設計是否合用、建設是否高效、管理是否安全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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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公園立體停車庫采用全鋼結構、10層垂直升降設計。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地。后續各區政府能否高效響應?更多社會資本能否真正投入?如何避免“建而難用”的問題?唯有落實不打折扣、動態調整優化,才能將政策善意切實轉化為市民的停車便利,讓“看得見的解決方案”變為“用得上的民生工程”。其成效值得持續觀察。
采寫:奧一新聞記者 劉正方
圖源:幸福福田、寶安日報、寶安交通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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