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聽人撂狠話,“信不信老子弄死你?”
多數(shù)人說完就忘了,但在某些地方是來真的。
2026年4月16日,山西省代縣某村,原村支書任某平駕駛鏟車推土填溝,因土地權屬跟村民王某偉發(fā)生爭執(zhí)。
王某偉跳入溝中阻攔,任某平竟繼續(xù)推土,將受害者“埋倒在虛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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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壓力下,4月17日,任某平被刑事拘留,涉嫌故意殺人罪移送檢察機關。
一個原村支書,百姓的“領頭人”,卻霸道到開鏟車要人性命,目中無人,心中也無法。
人命關天,在舊社會也要“殺人償命”,何況法治昌明的今天?
也許,在那塊地面上,他橫行霸道慣了,把自己當成了說一不二的土皇帝。
如果說村支書是“地頭蛇”,接下來派出所的這個“假毒案”,直接讓人后背發(fā)涼。
南京某派出所副所長馬某,為完成禁毒任務,竟然“炮制”了一起假案。
據(jù)報道,2024年1月,馬某將毒品交給社會人員徐某,后者在賓館誘騙6名未成年人吸食,并聯(lián)系馬某前來“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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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孩子中,最小的還在上初中。他們的身體、前途和對世界的信任,成了馬某完成KPI的耗材。
東窗事發(fā)后,2026年4月,馬某被一審以欺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一個老百姓的“保護神”,罔顧法律底線與職業(yè)操守,把毒品遞到孩子嘴邊。
這才是真正的“天塌了”!
南京的案子不是孤例,2001年8月,甘肅臨洮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張文卓、緝毒隊隊長邊偉宏與毒販馬進孝合謀,將毒品藏匿于出租車上,栽贓陷害無辜司機荊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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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借破獲“特大販毒案”,張文卓和邊偉宏各獲獎金1000元,邊偉宏被評為“全區(qū)優(yōu)秀人民警察”,緝毒隊也被評為“全區(qū)公安系統(tǒng)先進集體”。
只是可憐的荊愛國,一審被判處死刑。如果不是馬進孝后來落網(wǎng),交代了實情,荊愛國恐怕已成了冤鬼。
答案后來被媒體揭示了:該地打擊毒品犯罪工作一直相當繁重,上級每年都會下達任務要求必須完成。
考核壓力和立功誘惑下,穿警服者動了“殺良冒功”的歪心。
從2001年到2026年,從甘肅到南京,跨越25年時空,故事內(nèi)核一樣一樣的。
騎白馬的不一定是王子,穿警服的不一定是好人。
最近宣判的福建霞浦的案子同樣刺痛人心。
2025年6月,該地某派出所原教導員李某,在辦公室內(nèi)強制猥褻了一名15歲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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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老百姓最有安全感的地方,卻成了最危險的角落。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賊寇的膽子不是一日包天的。
那些令人聞風喪膽的村干部、淪入魔道的基層警察,最初可能也胸懷樸素的正義感。
但是權力只對其來源負責,當他們發(fā)現(xiàn),決定他們命運的并非自己的服務對象,初心就變成了狼心。
權力缺乏制衡,加上畸形的任務壓力、變質(zhì)的考核體系,漸漸扭曲了他們的靈魂。
經(jīng)濟學中有一個著名的“眼鏡蛇悖論”:
英國殖民時期的印度,德里眼鏡蛇泛濫成災。政府懸賞剿滅,老百姓就開始人工養(yǎng)殖眼鏡蛇,拿去領賞。
當局發(fā)現(xiàn)受騙后,取消了懸賞,眼鏡蛇就被放歸野外,數(shù)量遠超了從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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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邏輯,臨洮的張文卓和邊偉宏制造了“毒販”荊愛國,南京的馬某制造了“吸毒未成年人”。
成績單好看了,慶功會開了,警徽擦亮了,代價是受害者的人頭。
當權力只對來源負責,而不是對民眾負責的時候,任何外部考核都可能被異化。
將破案數(shù)量作為核心指標,將罰款與獎金掛鉤,表面上是激勵執(zhí)法,實際上可能在制造罪惡。
好比一些抓不到蛇的,就大肆制造“死蛇”。
權力不關進籠子,就會變成傷人的毒蛇;而籠子的鑰匙,必須握在老百姓的手里。
村支書開動鏟車埋人,讓人想起毛骨悚然的新晃一中操場埋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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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少平為首的惡徒,為了貪贓枉法,竟在光天化日下殺人,并連夜用鏟車埋了剛正不阿的鄧世平。
埋得有多深?整整16年才挖出來。其中就有穿警服的人同流合污。
如果不是掃黑除惡風暴席卷,鄧世平女兒堅持不懈寫信申冤,罪惡不知道還會被深埋多久。
但混凝土下還有多少白骨?還有多少孩子被傷害?還有多少冤屈被炮制?
正義不會遲到,但遲到的正義也是對好人的怠慢和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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