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眾反映,河北石家莊裕華區一家社區衛生服務站存有多種過期藥品等問題。裕華區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現場發現的過期藥品依法查扣,衛生健康部門責令該社區衛生服務站暫停執業活動。監管部門及時執法,有效避免了過期藥對患者身體健康造成損害。
仔細想想,這件事讓人不寒而栗。如果不是被人舉報,會是什么情況?這些過期藥是不是會繼續開給患者?這些過期藥,已經流出去多少?患者服用了多少?哪些部門、哪些人必須對這件事情負責?這些問題,相信調查組會深入調查并給社會一個交代。
過期藥是指超過有效期或開封后未在指定期限內用完的藥品,其有效成分可能隨著時間降解甚至產生有害物質,如果繼續使用,不僅不能達到治療效果,還可能引發過敏、損傷肝腎,甚至可能危及生命。我國對過期藥的管理有著嚴格的規定。藥品管理法規定,超過有效期的藥品為劣藥,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劣藥。《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過期、變質、被污染等的藥品應當放置在不合格庫(區)。
近年來,基層醫療機構使用過期藥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背后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藥品管理不規范,對過期藥不能做到及時分類存放、及時處理,從而出現與正常藥品混用的現象;二是個別醫療機構抱著僥幸心理,認為使用過期藥可以降低成本,緩解運營壓力,監管部門查不到自己頭上。
過期藥與群眾生命安全息息相關,如何進一步加強監管、從制度上保障群眾健康?
完善基層醫療機構藥品存放和處理規范。目前,一些診所、衛生站(室)存在藥品存放不規范現象,過期藥沒有嚴格存放在不合格庫(區),也沒有及時集中處理,一旦拿錯藥,將造成用藥安全風險。因此,要完善基層醫療機構藥品庫建設,設置專門庫(區)存放過期藥等不合格藥物,并嚴格做好區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基層醫療機構過期藥“上報—回收—銷毀”體系,不讓過期藥在基層醫療機構停留過長時間。只有嚴格做好存放,及時回收、處理,才能讓過期藥遠離臨床。
強化對使用過期藥違法行為的監管。市場監管、藥監等監管部門要對基層醫療機構開展常態化巡查、抽查,發現過期藥問題,要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其停業整頓。只有保持常態化監管,才能讓基層醫療機構警鐘長鳴,嚴格做好過期藥管理。診所、衛生站(室)數量龐大,單靠監管機構監管,難免有監管盲區。因此,要鼓勵廣大群眾參與過期藥監督,暢通舉報渠道,讓違法使用過期藥的行為無處遁形。
藥品安全無小事。希望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做好過期藥品存放、回收、處理,加大對違法行為打擊力度,營造安全的用藥環境,進一步保障群眾健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