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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劣滅火器被查處,責任人被判刑,涉事公司登報道歉,誰能想到事發(fā)1年后,這種滅火器依然掛在上海佘北家園3個小區(qū)的樓道里。這背后的責任,必須厘清。
這批偽劣滅火器的問題可謂荒誕——其中的滅火核心成分偷工減料,噴出的干粉不但不能滅火,反而會助燃!更荒誕的是,經(jīng)警方和消防部門查處,這些偽劣滅火器連認證編號都已被“撤銷”,卻仍在默默“服役”。
對此物業(yè)的解釋是:“沒有收到產(chǎn)品召回通知。”聽起來很無辜,但當?shù)卦缫巡皇堑谝淮纬鲞@種事。3年前,同社區(qū)的另外3個小區(qū)就曾被查出采購偽劣滅火器,情形如出一轍。
劣質(zhì)滅火器為什么屢屢中標?很可能是便宜,因為偷工減料成本低。更深層的原因,是很少有人真去檢驗它能不能滅火。火災畢竟是小概率事件,一些地方就把消防產(chǎn)品當成應付檢查的道具、走過場的擺設。這從涉事小區(qū)的整體消防安全狀況就能看出:一半門洞連滅火器都沒有,另一半配的是“火上澆油”的假貨,安全出口指示燈也壞了一半。
如今,偽劣滅火器已全部撤下?lián)Q新,但此事不能止于改正。當初是誰決定采購這批貨?又是誰驗收的?其中有無貓膩?日常檢查有沒有走過場?其他小區(qū)是否還存在類似情況?這些問題和責任必須有說法。
人命關天的事容不得半點應付。如果追責不能“釜底抽薪”,就始終會有人把“有就行了”當成標準,把僥幸當成常態(tài)。
原標題:《滅火器“火上澆油”,追責要“釜底抽薪”丨新民快評》
欄目編輯:郁晶陶
本文作者:新民晚報 潘高峰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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