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們來聚焦一起特殊的故意傷害案,一名美團外賣騎手在被三人圍毆的過程中,揮出一拳擊中對方面部,導致對方仰面摔倒、頭部重傷,經醫治無效死亡。一審法院宣告無罪,檢察院抗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這份無罪判決,以“防衛行為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情境化判斷”為核心裁判要旨,為公民在遭受多人暴力圍攻時如何行使正當防衛權劃定了符合常情常理的法律邊界。本案由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入庫案例(2025-04-1-179-007)。
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閆某權是一名美團外賣騎手。2021年9月5日,他到某超市取貨時,超市電商部經理李某霖要求查驗貨物,閆某權不同意,雙方發生口角。超市保衛科科長趙某(被害人)和員工張某隨后趕來。趙某先動手推搡,又打了閆某權頭頸部兩下,李某霖沖上前踹了閆某權兩腳,張某從身后抱住閆某權向后拉。在趙某、李某霖、張某三人圍毆的過程中,閆某權拽住趙某袖子揮出一拳,擊中趙某面部,致其仰面摔倒,顱腦損傷,經醫治無效于次年6月死亡。一審法院認定閆某權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宣告無罪。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檢察院以“造成一人死亡,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為由提出抗訴。2023年7月31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那么,造成一人死亡的反擊行為,為何仍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判決遵循了哪些司法邏輯?
一是防衛意圖的獨立認定:從“互毆嫌疑”到“本能反擊”的精準切割。
司法實踐中,由口角升級為打斗的案件極易被定性為“互毆”,從而否定防衛前提。但二審法院沒有陷入這一誤區。法院詳細分析了沖突升級的過程:從口角、推搡,到趙某率先擊打閆某權頭頸部,再到李某霖、張某加入形成三人圍毆——當閆某權被三人同時拳打、腳踢、抱摔時,不法侵害已經從一般爭執升級為現實、緊迫的暴力攻擊。法院明確指出,閆某權在被圍毆前雖有輕微反擊行為,但在被多人圍攻的極度劣勢下,其揮拳反擊是“正常人的本能反應”,是基于防衛意圖所采取的反擊行為,具有防衛性質。這一判斷擊穿了“凡是動手就是互毆”的僵化思維,確立了一個重要規則:當一方暴力明顯升級并形成人數壓制時,不能期待另一方保持絕對克制,此時的反擊應當被認定為防衛而非互毆。
二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情境化判斷:拒絕事后苛責,回歸防衛人視角。
刑法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才構成防衛過當。本案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符合“重大損害”,因此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成為定罪關鍵。二審法院提出了一個綜合判斷框架:應當結合不法侵害的性質、手段、強度、危害程度和防衛的時機、手段、強度、損害后果等情節,考慮雙方力量對比,立足防衛人防衛時所處情境,結合社會公眾的一般認知作出判斷。本案中,侵害方是三名成年男性對一人實施圍毆,具有人數、力量的絕對優勢;防衛方閆某權被從身后抱住、正面遭受擊打,在短短幾秒鐘內揮出一拳。法院認為,不能期望一個被三人圍攻的普通人在極度緊張、恐懼的狀態下,還能精確計算打擊部位、控制打擊力度、預判對方倒地姿勢和受傷后果。其揮拳動作符合社會一般人在面對持續性不法侵害時所能做出的本能救濟,行為沒有超過必要限度。
三是“造成重大損害”與“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關系:兩個條件缺一不可,結果不能反推過當。
長期以來,司法實踐中存在一個誤區:只要造成了重傷或死亡,就自動認定為防衛過當。本案裁判要旨明確糾正了這一錯誤:防衛過當必須同時具備“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損害”兩個條件,缺一不可。換言之,即使造成了重大損害,只要防衛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仍然構成正當防衛。本案中,閆某權的一拳反擊與三人圍毆的侵害手段相比,并未超出合理范圍。被害人死亡是一個偶然結果——倒地角度、地面硬度、個體體質等因素均超出了防衛人的預見能力。法律不應因為一個偶然的重結果,就將本未超過限度的防衛行為評價為犯罪。這是“風險自負”原則在正當防衛制度中的具體體現:不法侵害人主動制造了暴力風險,就應當自行承擔該風險所帶來的一切后果。
四是司法的人文溫度:讓公民敢于自衛,讓法律保護正直。
石家莊中院的這份判決,不僅糾正了個案的追訴錯誤,更向社會傳遞了一個清晰的信號:當公民遭受不法侵害時,法律鼓勵其勇敢自衛,而不是苛求其在暴力面前做一個“完美的受虐者”。法院在裁判理由中專門指出,閆某權一直處于被多人圍毆的情形,其揮拳動作屬于正常人的本能反應。這種對普通人性的尊重和對緊迫情境的體察,正是正當防衛制度的靈魂所在。
難能可貴的是,面對“一拳打死人”的重大后果和檢察機關的抗訴壓力,二審法院沒有被“唯結果論”所綁架,而是穿透形式看本質,穿透結果看行為,穿透指控看立法目的。讓公眾看到:司法不應是簡單的“對號入座”,而應是對法律精神的深度審視和對普通人人性的真實理解。
我們應該為石家莊中院堅守法律底線、捍衛司法理性的勇氣喝彩!向作出二審無罪裁定的法官致敬!為堅持正當防衛法理、為公民自衛權勇敢發聲的法律人點贊!
無罪判決,既是法治進步的生動注腳,也是對每一位司法工作者堅守初心的最好致敬!
謝謝!@石家莊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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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游濤,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本科、碩士,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博士,曾任北京市某法院刑庭庭長,從事審判工作十九年。親自辦理1500余件各類刑事案件,“數據”“爬蟲”“外掛”“快播”等部分案件被確定為最高檢指導性案例、全國十大刑事案件或北京法院參閱案例。還曾任某網絡科技上市公司集團安全總監。多次受國家法官學院、檢察官學院、公安部、司法部、北大、清華等邀請講座;連續十屆擔任北京市高校模擬法庭競賽評委。在《政治與法律》等法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十余篇,在《法律適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案例選》《刑事審判參考》等發表案例分析二十余篇,專著《普通詐騙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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