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無罪判決,遲來21年的清白
2016年12月2日,石家莊的冬天裹挾著刺骨的寒風,卷著灰蒙蒙的塵埃,掠過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紅墻。68歲的張煥枝,頭發早已被歲月和冤屈染成雪白,佝僂著身子,在家人的攙扶下,顫抖著接過了那份重逾千斤的再審判決書。
紅色封皮上,黑色宋體字字字千鈞,清晰地印著一行足以告慰亡魂的判決:“撤銷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1995)冀刑一終字第129號刑事裁定和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號刑事判決;原審被告人聶樹斌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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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煥枝的手再也握不住那份薄薄的紙,判決書滑落在冰冷的臺階上,她雙膝跪地,雙手死死摳著地面,哭聲嘶啞得幾乎斷裂:“樹斌,我兒,你清白了……媽找了21年,終于給你討回清白了……”一旁的聶樹斌哥哥聶樹華,強忍著淚水,蹲下身扶起母親,自己的肩膀卻在不住顫抖,嘴里反復念叨:“21年,整整21年,弟弟,你可以瞑目了……”
這一天,距離21歲的聶樹斌被執行死刑,已經過去了21年零7個月。
1995年4月27日,這個正值青春年華、眉眼間還帶著幾分靦腆的河北青年,被押赴刑場,結束了年輕的生命。他被認定為“1994年8月5日康某某被強奸殺人案”的兇手,背負著“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的污名,永遠定格在了21歲。
一、1994年8月5日:一場意外的命案,一個無辜者的劫難
(一)案發:玉米地里的無名女尸
1994年8月5日,星期五,天氣悶熱得讓人喘不過氣,空氣中彌漫著玉米葉的青澀氣息。這天上午,石家莊市郊區孔寨村的村民,在村西的玉米地里干農活時,意外發現了一具女尸。
村民們驚慌失措,立刻撥通了報警電話。警方趕到現場時,玉米地里已經圍滿了圍觀群眾,現場一片混亂。經初步勘查,被害人衣著不整,頸部有明顯的扼壓痕跡,下身赤裸,系被扼頸窒息死亡,生前曾遭受性侵犯。現場沒有發現明顯的作案痕跡,也沒有提取到有效的指紋、腳印等關鍵物證,只有被害人身上的一枚鑰匙,成為了現場唯一有價值的線索。
被害人很快被確認身份——康某某,36歲,石家莊市液壓件廠的女工,當天早上7點左右,從家中出發前往工廠上班,途經孔寨村玉米地附近后,便再也沒有回來,上午9點左右,被村民發現遇害。
康某某的家距離工廠不遠,孔寨村玉米地是她上班的必經之路。據其家人回憶,康某某當天穿著淺藍色連衣裙,背著一個黑色挎包,包里裝有現金、工作證等物品,但現場并未發現挎包及現金,推測可能被兇手拿走。
此時的聶樹斌,剛剛從石家莊市鹿泉市冶金機械廠畢業不久,被分配到石家莊市液壓件廠東廠車間當工人,與被害人康某某在同一家工廠上班,但兩人并不相識。聶樹斌性格內向,不善言辭,平時工作認真,很少與人發生爭執,在同事和鄰居眼中,他是一個老實本分的年輕人。
8月5日當天,聶樹斌正常上班,下午下班后,和往常一樣,騎著自行車回家,沒有任何異常。他不會想到,一場與自己毫無關聯的命案,會在幾天后,將他的人生徹底摧毀。
(二)被鎖定的“兇手”:一場無憑無據的指控
警方接到報案后,成立了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工作。按照正常的偵查邏輯,警方應該圍繞被害人的社會關系、案發前后的行蹤,排查可能的嫌疑人,同時重點排查現場遺留的鑰匙來源,尋找與被害人有過接觸、有作案動機和作案時間的人員。
但在“嚴打”的高壓下,“命案必破”的壓力,讓這場偵查變得異常倉促,甚至偏離了正常的軌道。由于現場沒有提取到關鍵物證,案件偵查陷入僵局,專案組承受著巨大的壓力,急于找到“兇手”,盡快結案。
8月10日,也就是案發后的第五天,聶樹斌被警方傳喚。據聶樹斌后來的供述(再審中被認定為刑訊逼供所得),警方之所以傳喚他,僅僅是因為有人反映,案發當天上午,曾看到一個與聶樹斌外貌相似的年輕人,在孔寨村玉米地附近出現過。
這一個模糊的“目擊證言”,成為了警方鎖定聶樹斌的唯一線索。聶樹斌被帶到公安機關后,被分開審訊,一場長達數天的“逼供”,就此開始。
據再審判決書顯示,聶樹斌在公安機關的審訊過程中,曾作出過有罪供述,但這份供述,充滿了矛盾和漏洞,完全不符合案件的客觀事實,且系警方通過刑訊逼供、誘供等非法手段獲取。
聶樹斌在供述中稱,自己案發當天上午,騎自行車經過孔寨村玉米地時,看到被害人康某某獨自一人在玉米地里,便心生歹念,將其拖拽至玉米地深處,實施強奸后,將其扼頸殺害,然后拿走了被害人的挎包和現金,丟棄在附近的水溝里。
1994年8月17日,聶樹斌被收容審查;9月23日,被正式逮捕;1995年3月15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此案,認定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從被傳喚到被判處死刑,僅僅用了7個月。7個月,一個21歲青年的青春,一個家庭的希望,就這樣被倉促地碾碎在司法的漏洞里。
(三)倉促的審判:漏洞百出的“證據”與無人傾聽的辯解
聶樹斌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他在上訴狀中寫道:“我沒有殺人,也沒有強奸,那些供述都是他們逼我寫的,我有不在場證據,請求法院重新審理,還我清白。”
聶樹斌的辯護人,也在上訴中指出,原判認定聶樹斌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有罪供述存在諸多矛盾,且沒有任何直接物證,請求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但他的上訴,很快就被駁回了。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準部分死刑案件的規定,核準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聶樹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審法院給出的理由是:“原判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上訴理由不能成立。”但事實上,所謂的“證據確實、充分”,不過是一份充滿矛盾的刑訊逼供所得的有罪供述,以及一份模糊不清、無法確認身份的“目擊證言”。
1995年4月27日,距離聶樹斌22歲生日,還有不到一個月。這一天,他被押赴刑場。臨刑前,他看著前來送行的父母,淚流滿面,反復喊著:“爸,媽,我沒有殺人,我是被冤枉的,你們一定要為我報仇,一定要還我清白!”
張煥枝抱著兒子,哭得肝腸寸斷,她想沖上去抱住兒子,卻被警察攔住。“我兒從小就老實,怎么可能做出那種傷天害理的事?我知道,他是被冤枉的,我一定要為他討回公道!”從那天起,張煥枝,這位普通的農村婦女,踏上了長達21年的申訴之路。
聶樹斌的父親聶學生,原本是一個性格開朗、身體硬朗的人,自從兒子被冤枉處死,他便終日沉默寡言,積郁成疾,不到60歲就患上了嚴重的肺病,常年臥床不起,卻始終不忘叮囑妻子:“一定要給樹斌討回清白,不能讓他帶著污名走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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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的夏天,石家莊的陽光格外熾熱,但對于聶樹斌的家人來說,這是一個沒有陽光的夏天。一場倉促的審判,一個荒誕的判決,奪走了一個年輕的生命,也開啟了一個家庭長達21年的血淚申訴。
二、2005年:真兇現身,冤情初現——一份認罪供述的震撼
聶樹斌被執行死刑后,張煥枝沒有放棄。她賣掉了家里的房子,辭掉了工作,帶著聶樹斌的判決書和申訴材料,一次次往返于石家莊和北京,一次次走進各級法院、檢察院,一遍遍訴說著兒子的冤屈。
“那些年,我每天都在申訴,每天都在等消息。有時候,我就在法院門口蹲一天,就為了能見到一個領導,能讓他們聽我說一句話。”張煥枝回憶說,那些年,她吃了無數的苦,遭了無數的白眼,有人說她“無理取鬧”,有人說她“喪子瘋魔”,甚至有人威脅她“再鬧就把你抓起來”,但她從來沒有放棄過,“我兒是清白的,我必須為他討回公道,哪怕付出我的生命,哪怕等到我死的那一天。”
這一申訴,就是10年。10年里,她的頭發漸漸變白,身體漸漸變差,積蓄漸漸耗盡,從一個中年婦女,熬成了一個白發蒼蒼的老人;10年里,她往返北京和石家莊不下百次,磨破了無數雙鞋子,吃了無數次閉門羹,但她的信念,從來沒有動搖過。
而命運的轉機,在2005年,悄然出現。
(一)殺人惡魔落網:主動供述1994年強奸殺人案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滎陽市公安局在偵查一起盜竊案時,抓獲了犯罪嫌疑人王書金。這個外表看似普通的男人,在審訊中,竟然主動供述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從1993年至1995年,他先后在河北省石家莊市、邢臺市等地,作案多起,強奸、殺害多名女性,其中就包括1994年8月5日,發生在石家莊市孔寨村玉米地的康某某強奸殺人案,也就是當年認定由聶樹斌犯下的案件。
王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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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書金的供述,瞬間在河北省政法系統引起了軒然大波。他詳細描述了當年的作案過程:1994年8月5日早上,他在孔寨村玉米地附近游蕩,看到被害人康某某獨自一人經過,便尾隨其后,將其拖拽至玉米地深處,實施強奸后,用手扼壓其頸部,致其窒息死亡,然后拿走了被害人的挎包和現金,將挎包丟棄在附近的水溝里,現金被其揮霍一空。
他供述的作案地點、作案手段、被害人的衣著特征、丟棄挎包的地點等細節,與當年的現場勘查筆錄、尸檢報告基本吻合。更令人震驚的是,他還說出了一些只有兇手才可能知道的細節,比如被害人當時穿著淺藍色連衣裙,背著黑色挎包,包里有現金和工作證,這些細節,與聶樹斌當年的供述完全不符,卻與客觀事實高度一致。
“1994年夏天,在石家莊孔寨村的玉米地里,我殺了一個女的,還強奸了她,那個女的穿淺藍色連衣裙,背著黑包,包里有錢。”王書金在供述中,語氣平靜,沒有絲毫的愧疚,“我現在被捕了,不想再隱瞞了,所有的事都是我做的,和別人沒關系,我要如實交代,爭取從輕處理。”
王書金的供述,不僅詳細,而且具有極強的排他性。他還帶領警方,找到了當年丟棄被害人挎包的水溝,雖然由于時間久遠,挎包已經腐爛,但警方在水溝附近,找到了一些與被害人相關的物品,進一步印證了他的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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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傳到張煥枝耳中時,她正在北京申訴。聽到這個消息,這位堅強了10年的老人,再也忍不住,當場哭倒在地:“樹斌,媽有希望了,真兇找到了,你有救了,你的清白,終于有機會昭雪了!”
(二)律師團隊:十年堅守,為冤魂發聲
王書金自認真兇的消息,很快被媒體報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此時,一群有良知的律師,得知聶樹斌案可能是冤案后,主動站了出來,免費為聶樹斌的家人提供法律援助,成為了推動案件再審的重要力量。
李樹亭律師,是最早介入聶樹斌案的律師之一。2005年,他從媒體上得知王書金自認真兇、聶樹斌案可能是冤案的消息后,立刻聯系了張煥枝,主動提出為其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我看到這個案子的時候,非常震驚,一個無辜的年輕人,被冤枉致死,一個家庭,被拖入了無盡的痛苦,我作為一名律師,有責任揭開真相,為冤死的人發聲。”李樹亭律師回憶說。
李樹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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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5年到2016年,整整11年時間,李樹亭律師和他的律師團隊,始終堅守在為聶樹斌申訴的一線。他們多次前往石家莊、北京等地,查閱案卷材料,走訪當年的證人,收集相關證據,反復梳理案件中的疑點,撰寫申訴材料,一次次向各級法院、檢察院提交申訴請求。
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面臨著巨大的壓力。有人威脅他們“不要多管閑事”,有人勸他們“適可而止”,甚至有人試圖用金錢賄賂他們,讓他們放棄申訴。但李樹亭律師和他的團隊,始終沒有退縮。“我們不是為了名利,我們只是為了追求正義,為了還聶樹斌一個清白,為了不讓冤案再次發生。”
“那些年,我們幾乎每個月都要去一趟河北高院,有時候,我們就在法院門口等,一等就是好幾天,就是為了能得到一個明確的答復。”李樹亭律師說,“我們知道,這條路很難走,但我們不能放棄,因為我們身后,是一個無辜者的冤魂,是一個家庭的期盼。”
三、2016年:再審昭雪,正義遲來——那些被忽略的疑點,終于被正視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聶樹斌案進行異地再審,這是中國司法史上,首次對重大冤假錯案進行異地再審,彰顯了國家糾正冤假錯案的決心。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經過閱卷、聽取申訴人、辯護人、檢察機關的意見,深入走訪當年的證人、勘查案發現場,對案件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審查。這一次,司法終于展現出了它應有的嚴謹和公正。
(一)再審庭審:層層剝繭,揭開冤案的真相
2016年6月23日至24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再審聶樹斌案。庭審現場,座無虛席,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哥哥聶樹華,辯護人李樹亭律師團隊,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以及眾多媒體記者、社會各界人士,都來到了現場,見證這一歷史性的時刻。
庭審中,辯護人李樹亭律師,詳細闡述了聶樹斌案中存在的諸多疑點,指出原判認定聶樹斌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請求法院宣告聶樹斌無罪。
檢察機關在庭審中,也明確表示,原判認定聶樹斌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通過再審程序,作出無罪判決。
合議庭經過認真評議,對辯護人和檢察機關的意見,予以采納。法院認為,原判認定原審被告人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沒有確實、充分的證據予以證實,且聶樹斌的有罪供述系刑訊逼供所得,依法應當予以排除,因此,應當撤銷原判,宣告聶樹斌無罪。
2016年12月2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判決,正式宣告聶樹斌無罪,并向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送達了再審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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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庭審現場一片寂靜,隨后,響起了熱烈的掌聲。張煥枝緊緊抱著那份判決書,哭得撕心裂肺,積壓了21年的委屈和痛苦,在這一刻,終于得到了釋放。“兒啊,你清白了,你終于清白了,媽沒有白等,爸沒有白等,我們終于給你討回公道了!”
聶樹華站在一旁,淚水奪眶而出,他拿出手機,撥通了父親聶學生的電話,哽咽著說:“爸,弟弟清白了,法院宣告弟弟無罪了,你可以放心了!”電話那頭,臥床不起的聶學生,聽到這個消息,老淚縱橫,反復念叨著:“好,好,清白了,終于清白了……”
(二)遲來的正義:賠償與追責,告慰冤魂
聶樹斌被宣告無罪后,接下來的,就是國家賠償和相關人員的追責。
2017年3月30日,聶樹斌的父母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391萬余元。
2017年5月1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決定支付聶樹斌父母國家賠償金共計268.1399萬元,其中,死亡賠償金142.382萬元,喪葬費2.4779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23.3萬元。
拿到賠償金的那一刻,張煥枝并沒有感到喜悅。“這筆錢,是用我兒的命換來的,再多的錢,也換不回我兒的生命,也換不回我們21年的痛苦。”張煥枝說,他們將一部分賠償金,用于為聶樹斌重新修建墳墓,剩下的錢,全部捐給了法律援助機構,幫助那些和他們一樣,遭遇冤假錯案的家庭。
聶樹斌的墳墓,建在石家莊市的一處公墓里,墓碑上,刻著“聶樹斌 1974-1995 沉冤昭雪”幾個大字,簡單而沉重。這座墳墓,不僅是一個青年的安息之地,更是一個關于正義與良知的符號,警示著后人,要堅守法律的底線,尊重生命的價值。
與此同時,相關人員的追責工作,也在有序推進。2017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河北省人民檢察院聯合成立了聶樹斌案追責工作組,對當年辦理此案的相關人員,進行全面調查。
2018年6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對聶樹斌案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27名相關人員,分別作出了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當年的專案組長、石家莊市公安局郊區分局副局長尚中華,因涉嫌職務犯罪,被依法逮捕,成為聶樹斌案追責調查第一人。
尚中華,當年是聶樹斌案的主要辦案人員,也是刑訊逼供的主要實施者之一。他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無視司法程序,對聶樹斌進行體罰、誘供,逼其作出有罪供述;在案件存在諸多疑點的情況下,倉促結案,導致冤案的發生;后來,他還利用手中的權力,收受巨額賄賂,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2019年12月,尚中華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聽到這個判決結果,張煥枝和聶樹華,終于露出了一絲欣慰的笑容:“作惡的人,終于受到了懲罰,樹斌在天有靈,也能瞑目了。”
除了尚中華之外,其他26名相關人員,也分別受到了相應的處分,有的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有的被降職、撤職,有的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這場遲到的追責,不僅告慰了聶樹斌的冤魂,也彰顯了國家依法治國、堅決糾正冤假錯案的決心。
中國訴訟法學專家樊崇義曾說:“正義是永恒的主題,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但這種正義是靠沉重的代價換取的。所以我們要沉痛地反思,要用制度和程序解決違背規律的難題,以實現公平正義,使正義不再遲到。”聶樹斌冤案的昭雪,正是這句話的最好印證——它是遲來的正義,是沉重的正義,更是推動中國司法進步的正義。
四、終極謎團:真兇王書金,為何未能被認定為康某某案兇手?
2020年2月2日,殺人狂魔王書金,被依法執行死刑。這個背負著多條人命的惡魔,終于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令人遺憾的是,直到他被執行死刑,法院在對他的判決中,依然沒有認定他是1994年康某某強奸殺人案(聶樹斌案)的真兇。
這一結論,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爭議:王書金主動供述自己是康某某案的兇手,供述的細節與現場勘查、尸檢報告基本吻合,甚至帶領警方找到了丟棄被害人挎包的地點,為什么法院依然不予認定?難道康某某案的真兇,依然沒有找到?
(一)法院的判決結論:證據不足,無法認定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王書金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王書金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判決書中,法院對王書金供述的康某某案,作出了明確的認定:“被告人王書金雖主動供述該事實,但經公安機關偵查,未能找到被害人康某某的挎包、現金等物品,且王書金對作案的具體時間、被害人的具體特征等細節,前后供述不一致,與證人證言、尸體鑒定意見、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等證據存在矛盾,無法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因此,不予確認王書金實施了該起犯罪。”
其實,這背后,是歷史的遺憾,是證據的滅失。1994年康某某案發生后,警方在偵查過程中,沒有及時、規范地提取和保存關鍵物證,導致很多重要證據,要么丟失,要么被銷毀,要么失去了鑒定條件。
(二)反思:如何避免下一個“聶樹斌”?
聶樹斌冤案,是中國司法史上的一個慘痛教訓。它讓我們看到了司法漏洞的可怕,看到了權力濫用的危害,看到了人性的復雜與扭曲。而這起冤案,留給我們的,不僅僅是遺憾和傷痛,更是深刻的反思——如何避免下一個“聶樹斌”?如何讓正義不再遲到?
第一,堅守司法程序,摒棄“唯口供論”。聶樹斌冤案的核心教訓,就是司法程序的缺失。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必須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堅持“重證據、輕口供”的原則,嚴禁刑訊逼供、誘供等非法手段,確保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因為“口供”而制造冤假錯案。
第二,完善司法監督機制,強化權力制約。要建立健全司法監督機制,加強對偵查、起訴、審判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確保司法權力的正確行使。要明確司法工作人員的責任,實行“終身責任制”,對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等行為的人員,無論過去多久,都要依法追究其責任,絕不姑息遷就。
第三,提高司法工作人員的素質,堅守法律底線。司法工作人員,是法律的執行者,是正義的守護者。必須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和職業操守,讓他們樹立正確的司法理念,堅守法律底線,尊重生命價值,真正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四,正視歷史,銘記教訓,推動司法進步。聶樹斌冤案的昭雪,不是結束,而是開始。我們要正視這起冤案,銘記這起冤案的教訓,從這起冤案中,吸取經驗,完善制度,推動中國司法的進步和發展。要讓每一個公民,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溫暖,要讓每一個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處理,要讓正義,不再遲到。
正如《人民日報》評論所說:“聶樹斌案的再審改判,彰顯了司法公正,體現了法治進步。這起案件的糾正,不僅為聶樹斌洗清了冤屈,更向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號: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法律的尊嚴不容踐踏,司法的公正不容褻瀆。”
五、結語:以生命為警示,讓正義永不缺席
21年,對于一個人來說,是從青春到衰老的漫長歷程;對于一個家庭來說,是無盡的痛苦與煎熬;對于中國司法來說,是一段深刻的反思與成長。
張煥枝,這位偉大的母親,用21年的堅守,用自己的余生,為兒子討回了清白;李樹亭律師團隊,用11年的執著,用自己的專業,為冤魂發聲;還有那些關注這起冤案的好心人,用自己的方式,傳遞著正義的力量。正是這些人的堅守和努力,才讓聶樹斌的冤屈得以昭雪,才讓正義得以遲到但從未缺席。
聶樹斌的墓志銘上,刻著這樣一段話:“愿以此案警示世人,堅守法治信仰,捍衛司法公正,勿讓悲劇重演,愿天下無冤。”這段話,不僅是對聶樹斌的緬懷,更是對所有司法工作人員的警示,是對中國司法的期盼。
我們要記住,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我們要記住,每一個生命,都值得被尊重,每一份冤屈,都值得被昭雪;我們要記住,法律的底線,不容踐踏,司法的公正,不容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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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參考
原始史料:《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再審刑事判決書》(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6)、《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奸案二審刑事判決書》(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聶樹斌案再審的指令》(2014)。
權威報道:央視新聞《山東高院對聶樹斌案作出再審判決:宣告其無罪》(2016)、《聶樹斌案始末:母親21年申訴路,終換兒子清白》(2016)、中新網《聶樹斌案再審判決書全文》(2016)。
當事人口述:聶樹斌母親張煥枝、哥哥聶樹華訪談(央視新聞、新華社)、辯護人李樹亭律師訪談(《新京報》《南方周末》)。
學術與評論:樊崇義《正義的代價》、顧永忠《聶樹斌案的法治啟示》、《人民日報》《光明網》《新京報》相關評論文章。
其他資料:抖音百科《聶樹斌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聶樹斌案追責結果通報》(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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