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邁先1918年出生在江蘇揚州,那時候朱自清還在北京大學讀書,母親是武鐘謙。朱邁先小時候大部分時間在揚州跟著祖父母生活,1933年十四歲的時候被接到北平讀書,進了崇德中學。
在學校里他學習認真,也參加學生愛國活動,1935年北平學生運動期間他和同學們一起行動。1936年還在讀高中,他就秘密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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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七七事變后,他回到揚州,進入江蘇省立揚州中學,一邊讀書一邊開展救亡工作,同年10月被任命為中共揚州特支書記,那年他才十九歲。
朱邁先隨部隊參加桂南會戰,1940年10月三十一軍收復龍州,他在當地駐防,任一三一師三九一團上尉。1942年部隊調防南寧,1944年參加桂柳會戰,后來部隊合并到第二方面軍四十六軍,他在新十九師擔任政治科中校科長兼政工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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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勝利后,部隊開到海南島三亞港,朱邁先因為長期工作積勞成疾,在海軍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認識了護士傅麗卿。1946年10月兩人結婚,婚后生活比較清苦,朱邁先每月薪水九十元,日常開支都要仔細安排,從來沒有利用職務為自己謀取好處。
1948年8月朱自清在北平去世,朱邁先從海南趕到北平料理父親后事。之后經親戚介紹,他進入國民黨后勤總署組訓司任秘書,機關先在南京,后來遷到廣州。1949年他隨機關到廣西桂北第八專署任秘書,由老上級蔣雄安排。
1949年12月,朱邁先代表桂北國民黨軍政人員主動向共產黨桂林市政府聯系,促成周祖晃等七千余人和平改編,部隊交出武器接受整編。改編后他進入廣西軍政大學學習,1950年結業,被分配到桂林松坡中學擔任教師。
1950年12月,全國開展鎮壓反革命運動。朱邁先的老上級蔣雄作為國民黨高級將領被捕,朱邁先因為長期在其手下任職,也被牽連逮捕,隨后被押送到蔣雄家鄉湖南新寧縣。
1951年11月,新寧縣法院以相關罪名判處朱邁先死刑,并立即執行,當時他只有三十三歲。朱邁先去世后,留下妻子傅麗卿和三個年幼的孩子,家庭生活陷入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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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麗卿帶著孩子在廣西生活,朱自清的遺孀陳竹隱自己也要撫養子女,得知情況后馬上寄來三十元應急,此后一年里每月堅持寄二十元或者三十元,直到傅麗卿在廣西省立醫院找到工作才停止接濟。
傅麗卿一直認為丈夫是清白的,她在工作之余多次寫材料申訴,寄給相關部門,但很多年都沒有得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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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各地開始清理歷史舊案。新寧縣法院把1951年的卷宗調出來,認真復查。經過半年左右的核實,法院認定原判決屬于錯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法院正式決定撤銷1951年的判決,恢復朱邁先的名譽,明確他屬于起義人員,起義后表現良好。
接到平反通知后,傅麗卿帶著兩個兒子和兒媳從廣西趕到北京,先和婆母以及丈夫的兄弟姐妹見面,大家一起聊了家常。后來他們去北京西郊公墓,到朱自清的墓前祭拜,告知朱邁先的冤案已經得到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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