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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微信公眾號“法學教書匠的日常”
作者 | 謝立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在大學,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學院層面,就業工作都受到高度重視。在多年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我發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學生雖然學的專業相同、年級相同,但有的人早早確定了去向,有的人卻遲遲沒有著落。原因很多,不過經過對多個個案的分析,我發現一個不容忽視的因素——有的學生自己遲遲沒有確定畢業后的意向,這就導致了自己最后很被動。根據我自己的經歷和對研究生就業情況的觀察,我認為在研一階段就應當確定自己的就業意向(這里的“就業”是廣義的,包括讀博繼續深造,這與就業統計中的口徑一致——升學也算作就業)。
我先說說自己讀研究生時如何處理就業問題的。我本科專業是英語,學外語的本科生通常都有個出國夢。但因為我同時修了法學作為第二學位,所以當時面臨兩條路:一是本科畢業前考托福、GRE,去國外讀碩士;二是在國內繼續讀法學研究生。最終我覺得,由于法學是第二學位,基礎不算扎實,還是應該先在國內讀法學研究生,畢業后再出國。抱著這個想法,我報考了法大(中國政法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入學后,繼續琢磨畢業之后出國大計。因為本科學的是英語,所以留學的目標國家自然就是英語國家。一入學,我就開始收集相關信息。當時互聯網不發達,信息收集很困難,我還專門去新東方咨詢,但了解到的情況并不樂觀:學法學要去英語國家非常難,理工科或其他專業容易申請到獎學金,但法學、醫學這類專業在美國連本國人都很難申請,外國人錄取難度大,即使錄取了也基本沒有獎學金。而我經濟條件有限——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去美國或其他英語國家留學的打算就變得不現實了,一度很迷茫。
后來比較巧的是,研一的時候,我未來的博士生導師——施托貝爾教授——來到法大講課。當時導師用英語授課,我和另一位本科讀英語的同學承擔了課堂翻譯。當時沒多想,但隨著發現去英語國家留學無望,有一天我突然想到:去德國是不是也可以?盡管之前對我來說,出國就是去英語國家,從未把德國作為選項,但上了這門課,我看到了一種新的可能性。于是我開始深入思考,權衡利弊。據說德國沒有學費,只需要攢夠第一年的生活費就可以滿足簽證要求。至于一年以后的生活費,就先不管了,車到山前必有路,或許通過打工應該能解決經濟問題。此外,去德國還能逼自己把德語學好。說實話,我本科大三雖然學了一年二外德語,因為忙著學法學,大部分時間在糊弄。第一個學期期末考試倒數第二名——因為還有個同學要考托福GRE,比我更不認真,他墊底;第二個學期期末,我更進一步,考了班里倒數第一——因為那位同學考完托福和GRE,有時間學德語了。因此,研一時我的德語非常差。但如果要去德國留學,就必須學好德語,這對我反而是一種收獲。我相信自己對學習外語既有興趣也有能力。當時設想:英語我已經會了,如果再學一門第二外語,會對自己有很大幫助。而且,從法學學習角度看,自己已經有了英語基礎,英語國家的法學著作我自己能看;如果能去德國,就能學習德國法,這很有意義——因為中國也屬于大陸法系,了解大陸法系的典型國家德國,會很有幫助。經過這些考慮,我最終決定碩士畢業后去德國留學。當時已經在讀碩士,所以沒必要再讀一個碩士,于是直接讀博士。
我是在研一下學期四月份做出這個決定的。到了五一長假(當時還是七天),我就開始翻出以前的德語教材,重新學習德語。研二研三期間,我都在為去德國留學做準備。畢業后順利去了德國。現在看來,出國留學準備繁瑣,如果不是研一決定,臨時決定肯定來不及。現在回想,幸虧自己在研一就下了決心。
對現在的法科研究生來說,情況類似:研一最好就要確定是要讀博還是就業。讀博又分國內和國外兩條不同的路,所需準備不一樣。如果不打算升學,而是直接工作,也有幾條路可走。
· 考公務員:時間相對寬松一些,但一般研二結束之后就要開始準備。不過,考公戰線也不宜拉得太長,如果一讀研就開始準備,反復接觸考公材料,效果上未必更好。所以考公從研二結束后開始準備是可行的。
· 體制外就業(以律所為例):研二就要開始尋找合適的實習機會。研一沒必要去實習。研究生三年中,研一課程相對較多,應該抓緊時間學習,不能一入學就忙著實習。去律所實習通常壓力大、要求每周三天以上,如果研一去實習,基本沒時間學習課程知識。所以,如果打算去律所等體制外單位,從研一結束后的暑假開始找實習、準備就業比較妥當。
由此可見,根據不同的就業意向,只要在研一結束前做出決定,都來得及。到了研二如果還在思考、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通常還有考公的可能性;但如果研二沒有開始實習,等到研三才想去體制外單位就業,再積累實習經驗,時間就會很倉促。而如果研二結束了才決定要去國外留學,尤其是還需要學一門外語,一年時間基本來不及。
實際上,如果安排妥當,三年時間可以干很多事情。我想起兩位弟子的經歷:
一位在研一就決定畢業后去德國讀博士,同時又想去美國看看。于是她按計劃在研一開始學德語,德福考試考了滿分。研二期間,她去美國留學一年,在威廉瑪麗法學院讀了LL.M.(俗稱“老流氓”),還在紐約考了律師資格。回國后,研三期間又申請獎學金去德國交流了三個月。在這三個月中,她反思了自己去德國留學讀博士的計劃,最終覺得在德國讀博士并不適合自己。于是到研三時,她決定就業,去律所,并且火速行動。或許由于她有美國LL.M.學位,最終獲得了一家紅圈所的入職機會。現在她已經是該所的合伙人。
另一位來自中德法學院。該項目的安排通常是:第一、第二年在國內,第三年在德國合作大學讀一年LL.M.,第三年結束后再回法大完成畢業手續。她的時間管理能力非常強。她很早就決定要在德國讀博,于是第三年在德國伙伴大學留學的時候同步完成了國內法大的碩士畢業手續。通常大家需要四年才能完成法大和德國合作大學的碩士項目,她只用了三年就拿了兩個學位,并無縫銜接開始在德國攻讀博士學位。
與這兩位同學不同,有些同學則很猶豫,遲遲無法決定畢業后是升學還是就業。有的不斷否定自己原來的想法,推翻后再去尋找別的可能性,時間往往就來不及了。例如,有的學生到研三才去律所實習,雖然得到了留用機會,但實習后才發現自己并不喜歡這個職業;此時再想去考公務員或申請讀博,往往已經來不及了,導致就業時出現困難。
因此,盡早思考就業方向、盡早做出決定。如果要學習二外、出國留學,三年時間也會緊緊巴巴。如果要打算在體制內、體制外就業,研二也還要考試準備了。如果是在體制外就業,可以去實習,積累一些經驗,獲得留用的機會,同時也可以多接觸一些崗位,看看自己喜歡什么類型的工作——例如,律師的訴訟業務和非訴業務之間,就有很大的差別,體會之后才能知道自己的偏好和相對優勢所在。因此,也要給自己留出一些嘗試和調整的時間,最終畢業的時候就能夠比較從容。
祝大家都有美好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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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郭晴晴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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