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對小米 SU7 Ultra “挖孔機蓋”維權案做出宣判,判決車主王先生勝訴,這也是國內該事件首個車主成功拿回定金的判例。
事情的起因源于 2025 年 3 月,王先生訂購了一臺小米 SU7 Ultra,并花了 4.2 萬元選裝了“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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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小米官方宣傳文案中,稱這款機蓋完全復刻了 SU7 Ultra 原型車空氣動力學設計,擁有 2 個貫穿風道,可實現前部空氣高效導流。
雷軍也曾公開表示,該雙風道能直接導向輪轂、支持輪轂散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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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車主正是沖著官方的宣傳功能進行下單的,并且提前支付了 2 萬元定金鎖定。
但車主提車并測試后發現,機蓋的實際效果與官方宣傳嚴重不相符。
有車主在前機蓋開孔處鋪上紙巾,用鼓風機對著進氣口吹風,結果紙巾毫無反應,根本沒有氣流流通;還有有車主直接拆解機蓋查看,竟然發現雙風道根本沒有連接散熱系統,就是個擺設。
當時,此事一出瞬間引起了廣大網友的吐槽。
針對此事,小米官方做出了回應并致歉,承認對產品信息表述不夠清晰,同時還給出了補償方案,未交付訂單可免費改回普通機蓋,已提車用戶贈送 2 萬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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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 2000 元 的 2 萬積分,與 4.2 萬元的選裝相比,顯然誠意不足。不少車主根本不滿小米的補償方案,堅持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時隔一年,近日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終于對此事做出判決,認定小米確實存在“夸大宣傳”成分,最終判決王先生勝訴,要求小米退還車主 2 萬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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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院也明確表示,夸大宣傳并不等同于消費欺詐,對于車主三倍賠償、雙倍定金的要求,法院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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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個結果,王先生表示很滿意,決定不再上訴。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 2 月長沙開福區法院就曾對“挖孔機蓋事件”做了首例宣判,認定小米景明公司不構成虛假宣傳和銷售欺詐,也不存在違約行為,最終小米車主敗訴。
而此次濟南法院的判決,成為全國首例小米 SU7 Ultra“挖孔機蓋”事件中車主勝訴的判例,也給后續車主的維權提供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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