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余年前征地補償差額糾紛,到如今千萬級項目征地村務公開爭議,山西省朔州市山陰縣北周莊鎮下神泉村土地矛盾持續發酵。村民趙樹兵歷經多年信訪、舉報,土地補償差額遲遲未獲解決,新一輪巨額征地補償款的分配與公開問題,又將村莊推向輿論風口。權屬爭議、程序瑕疵、村務不透明、監管缺位等多重問題交織,揭開了基層土地管理與鄉村治理的重重痛點,農民土地權益保障難題亟待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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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沉疴:25畝土地補償差額超40余萬 三起征地糾紛埋隱患
“這地從 2007 年到 2021 年,少說差我44萬,十多年了,一分錢都沒要回來。”看著手中一沓泛黃的承包合同、分地證明和信訪材料,下神泉村村民趙樹兵滿是無奈。這場橫跨十余年的土地維權,始于三起不同時期的征地事件,累計涉事土地25.38畝,核算補償差額高達447264元,每一筆爭議都直指補償標準不透明、權屬認定混亂、村民知情權被漠視。
據趙樹兵提供的相關資料顯示,2007年,某公司混凝土攪拌站占地,涉及趙樹兵父親名下8.8畝承包地。當時僅按3800元/畝的標準發放現金補償,未簽訂任何正式合同。而根據當年官方公示的山陰縣平川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25000 元/畝核算,扣除已付補償款,每畝差額約21200元,8.8畝土地累計少補償約186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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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山陰炫昂建材公司水泥廠項目占用趙樹兵6.58畝土地,補償爭議再次上演。趙樹兵從自然資源部門調取的資料顯示,當年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為28750元/畝,扣除鄉村統籌費用后,實際應按約26800元/畝對村民補償。但村委會與企業簽訂的合同中,僅約定8000 元/畝補償標準,其中村民僅得5000元/畝,村委會留存3000元/畝,僅此一項,6.58畝土地補償差額達123704元,至今未予補發。
2021年,一養豬場項目入駐,占用村東溝咀區域40畝土地,其中包含趙樹兵承包分得的10畝口糧地。村委會稱該項目經村民一致同意、公示10天,程序合規,但趙樹兵作為三隊村民,全程未收到參會通知,更未參與表決。按照當年33750元/畝的區片地價,10畝土地應獲補償337500元,這筆款項卻最終流入時任村委會主任閆祖亮手中,而閆祖亮作為二隊村民,并非該地塊承包權人。
三起征地事件,補償標準遠低于法定地價、款項發放流向不明、村民參與權被架空,層層矛盾疊加,讓趙樹兵的維權之路舉步維艱,也為后續村莊更大規模的征地爭議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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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屬迷局:程序違規基層土地管理亂象凸顯
“分地隊長能作證,這地就是我的,但村委會就是不認。” 為證明土地權屬,趙樹兵拿出了分地時,三隊隊長閆正義簽字按手印的證明材料,可這份關鍵證據未被認可。
據趙樹兵講述,更深層次的問題,在于下神泉村土地確權工作的長期滯后。全村約9600畝土地,僅約3600畝完成二輪承包續包,剩余約6000余畝土地因歷任村干部推諉,遲遲未完成確權頒證,無承包臺賬、無權屬證明,成為權屬糾紛頻發的根源。趙樹兵手中的水泥廠占地合同,雖有村委會蓋章,卻未標注地塊四至與權屬關系;養豬場占地的權屬爭議,村委會以“村民舉手表決不認可”為由駁回其訴求,卻無視表決程序的重重漏洞。
針對閆祖亮領取補償款一事,村委會以其實際耕種三年以上、符合“實際耕種者優先”村規為由予以認可,卻回避核心問題:閆祖亮為二隊村民,依法無權承包三隊集體土地。同時,趙樹兵對村委會的會議記錄、公示材料提出諸多質疑:村民代表簽字存在明顯代簽痕跡,參會人員以二隊村民為主,三隊代表僅1人,未達到法定表決比例;公示照片未標注時間、地點,也未張貼在三隊村民聚居區,完全未履行告知義務。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涉及土地承包經營、征地補償分配等重大事項,需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代表同意,且需全面公示保障村民知情權。法律專家指出,下神泉村養豬場征地事項,會議召集、表決、公示等流程均存在明顯違規,相關決議不具備法律效力,卻被村委會作為權屬認定、補償款發放的依據,基層土地管理程序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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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升級:1798 萬征地補償款 村務公開陷入“羅生門”
舊怨未平,新憂又起。2025年12月,山陰縣發布征地公告,因華能山陰 2×100 萬千瓦“上大壓小”煤電項目,征收下神泉村土地 39.9775 公頃,征地補償總額高達1798.9875萬元。這筆巨額補償款,再次將村莊土地管理問題推向臺前,村民與鎮政府、村委會各執一詞,陷入公開與不知情的“羅生門”。
2026年4月,趙樹兵在信訪舉報材料中,直指村委會在此次征地中存在五大違規問題:未召開村民及村民代表會議商議補償款分配方案、未公開任何分配細則、未告知村民聽證權利、未公示補償款收支明細、拒絕提供征地相關文件供村民查閱,巨額補償款從撥付到分配全程“暗箱操作”,村民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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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北周莊鎮政府在隨后出具的信訪處理意見書中,卻給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征地全程按法定程序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補償方案、收支情況均通過公告欄張貼、村民群告知等方式公開,留存有完整的會議紀要、簽到記錄、公示影像,村民反映問題均不屬實,同時表示村民可依規申請查閱相關資料。
一邊是村民堅稱從未見過任何公示、未參與任何表決,一邊是鎮政府蓋章認定程序合規、公開到位,雙方說法完全對立。而一份由山陰縣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聯合出具的經濟責任專項審計報告,更是印證了村莊治理的長期亂象:2021年10月至2025年8月,村集體賬面資產超千萬元,但存在會計憑證不規范、機械租賃用工無驗收資料、財務管理混亂、民主決策和監督機制執行不嚴等諸多問題。審計指出的治理漏洞,與村民反映的征地程序違規、村務不公開問題相互印證,讓1798萬補償款的去向更添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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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困境:信訪舉報無果 村民權益保障難落地
數年間,趙樹兵從未停止維權腳步,卻始終陷入“投訴無門、處置無果”的僵局。2013年、2021年,他先后兩次就土地補償問題信訪,均未得到實質性答復;2021年,他向紀檢部門舉報村委會截留補償款、村支書違規處置集體土地等問題,僅收到口頭立案告知,未拿到任何書面回執,后續調查始終沒有結果。
除核心補償糾紛外,趙樹兵還實名舉報村支書劉文福兩項違規行為:2018年山西華迪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占地 19.32畝建設工業倉儲項目,242萬元補償款去向不明;村支書私自填平 18畝廢棄溝塘,交由其兄長建設養殖場,實際用于堆放煤泥,侵占集體土地。針對這些舉報,紀檢部門均未給出明確調查結論,相關問題一直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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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村民而言,盡管《信訪條例》賦予村民申請復查的權利,山西省也明確要求征地補償相關信息必須全面村務公開、公示期不少于 10個工作日,但在“紙面合規”的官方答復面前,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被徹底架空,法定權利難以落地。
法律專家強調,農村土地承包與征地補償,核心在于權屬清晰、程序合法、公開透明。下神泉村土地爭議,看似是單一村民的維權糾紛,實則是基層土地確權滯后、村務管理混亂、民主監督缺位、監管履職不力的集中爆發。唯有壓實基層政府監管責任,規范村級議事決策程序,全面推進村務公開,才能從根源上化解矛盾,守住農民的土地權益。
深度警示:規范基層土地治理 筑牢農民權益防線
從十余年前的補償差額,到如今千萬級補償款迷局,下神泉村土地爭議,是當前部分農村基層土地治理問題的典型縮影。土地確權工作推諉滯后,為權屬糾紛埋下隱患;村級重大事項決策程序流于形式,村民集體權益被漠視;征地補償信息不公開、不透明,滋生集體資產管理風險;基層監管缺位、信訪處置敷衍,讓小矛盾拖成十年積怨。
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之本,征地補償款是農民的切身利益。基層治理中,必須嚴格落實土地承包、征地補償相關法律法規,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頒證,杜絕無權屬、無手續的土地亂象;規范村級民主決策程序,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讓村務管理在陽光下運行;強化基層政府監管責任,對征地補償、集體資產處置等重點事項全程監督,嚴厲查處截留、侵占、挪用補償款等違規違紀行為。
這場跨越十余年的土地爭議,不僅關乎一位村民的合法權益,更考驗著基層治理的能力與溫度。對此事件將持續關注后續進展,追蹤問題整改與權益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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