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件事,特別魔幻。
魔幻到讓我覺得,某些車企的法務部,可能比他們的工程部更懂“空氣動力學”——專門研究怎么把牛皮吹上天,還能安全著陸不賠錢。
說的就是某米蘇7 Ultra那個“碳纖維雙風道前艙蓋”的案子,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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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歷城區法院的判決書,用最精練的法律語言,描繪了一幅讓消費者倍感無力、卻讓車企營銷部門可能暗暗松氣的圖景:小米的行為被認定為“夸大宣傳”,但不符合“欺詐”的構成要件。因此,車主王先生拿回了2萬元定金,但他主張的“退一賠三”等訴求,被全部駁回。
這意味著,一場歷時經年、耗費大量心血的維權,最終成果只是“退回原點”。對企業而言,這場官司的代價,幾乎為零。
這不是小米第一次因類似問題被告上法庭。今年2月,長沙一位車主就同一問題起訴,法院最終只是調解雙方“解除合同”,對“是否夸大宣傳”避而不談。相比之下,濟南法院此次白紙黑字寫下“夸大宣傳”四個字,已是某種“進步”。但這進步,苦澀而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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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一場價值4.2萬的“修辭學實驗”
事情本身不復雜。某米在賣蘇7 Ultra時,推出了一個價值4.2萬元的“碳纖維性能套裝”。核心噱頭,就是前機蓋上那兩個霸氣外露的“風道”開口。
發布會上的話術,是“賽道級空氣動力學”、“制動系統專屬散熱通道”。這倆詞一出來,理工男的DNA就動了,性能控的信仰就充值了。這哪是開孔?這分明是流淌著冰冷效率的“賽道之肺”,是給剎車系統準備的“中央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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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車主拿到車一看,肺活量可能還沒我大。
有人做了測試,風道的氣流效果,委婉地說,比較含蓄。更專業的拆解則顯示,其內部結構和散熱效果,跟“專屬”、“賽道”這些詞的關系,大概就像我和吳彥祖的顏值差距——不能說一模一樣,只能說毫不相干。
車主覺得,我花4.2萬,買的是“功能+皮膚”。你給我的,好像主要是個“皮膚”,還帶點穿模。這感覺,就像你花豪華版的價錢買了游戲,結果發現預告片里的酷炫大招,正式版里被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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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院的看法,更像是在審核一款“軟件”。只要核心功能(能開、能剎、不漏雨)沒毛病,那些宣傳里的“特效光影”、“專屬UI”,就算和實物有出入,也更像是一種“宣傳描述偏差”,而不是足以觸發“假一賠三”這種核彈級懲罰的“功能欺詐”。
這就給所有車企劃出了一條清晰又模糊的金線:核心功能,別動,動了真的會死;邊緣噱頭,隨便吹,吹破了也就退錢。
于是,一場關于“風道到底能通多少風”的工程學討論,最終變成了一場關于“吹牛的底線在哪里”的法學和修辭學辯論。而結果似乎在暗示:底線,是彈力橡皮做的。
02,“吹牛稅”為什么消失了?
某米這個案子,妙就妙在它不是孤例,而是整個行業“吹牛不上稅”現狀的縮影。當違法的成本是零,而吹牛的收益是熱搜、是訂單、是股價時,任何一個理性的商業主體,都會選擇把牛吹起來。
看看我們身邊的車市,已經卷成什么樣了:
續航文學:CLTC續航標700公里,用小字備注“理想工況”。現實是冬天跑高速,能到400公里就算電池良心。這不是誤差,這是“寫作”。每個車企都成了浪漫主義詩人,筆下的續航,是詩和遠方,而你開出來的,是眼前的茍且。
自動駕駛科幻小說:從“自動駕駛”到“自動輔助駕駛”,再到“高階智能駕駛”、“L2.999+”。詞匯在進化,責任在模糊。發布會上車輛在導播精心剪輯的片子里“無人之境”,車主手冊上寫滿了“您必須全程監控”。這像極了某些科幻小說,開局宏大敘事,結尾爛尾樓。
期貨科技營銷:“全球首搭”、“算力天花板”、“明年OTA實現”。先把未來的餅畫得又圓又大,把今天的車賣出去再說。至于明年那個餅是滿漢全席還是饅頭咸菜,到時候再說。消費者買的是“汽車的現在”,但總被迫為“PPT的未來”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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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怕的是,這種“修辭內卷”正在從財產領域滑向安全領域。當“自動”這個詞被濫用,可能真的會讓部分用戶產生“它真行”的錯覺。一些血的教訓,似乎并未讓某些宣傳話術真正剎車。因為壞處是遙遠而或然的,好處是即時而確定的。
為什么敢這么吹?因為算過賬了。吹牛的收益= 可能的額外訂單 x 單價。吹牛的成本 = 極小的概率被起訴 x 被認定夸大宣傳 x 退還定金。
這個成本,在巨大的收益面前,近乎于無。長沙的案子,調解解約;濟南的案子,退還定金。這相當于給行業傳遞了一個信號:風險可控,收益可觀,同志們,修辭的武器可以更鋒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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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看看別人家的“吹牛稅”單
是不是全世界的車企都這么玩?不是。在很多地方,吹牛是真的要上重稅的。
在英國,廣告標準局(ASA)不是吃素的。路虎曾因廣告暗示其車輛具備非標配的越野能力,廣告直接被摁死下架,并面臨巨額索賠風險。豐田和現代,因為在廣告里把電動車充電速度和便捷性說得太美(沒提充電樁少、低溫衰減),廣告同樣被全網封殺,還被要求發更正聲明“自打臉”。那里的邏輯是:說謊的話,先閉嘴。
在法國,監管部門覺得特斯拉長期用“完全自動駕駛”(Full Self-Driving)這個詞,簡直是侮辱消費者智商。他們沒搞“責令整改”那套虛的,直接發最后通牒:限期4個月內停止誤導宣傳,否則將面臨每日5萬歐元(約合40萬人民幣)的累進式罰款。
在韓國和德國,對大眾/奔馳排放造假+宣傳環保的這種“系統性欺詐”,罰款是百億人民幣級別的,負責人是要進去的。那是真把車企當“詐騙犯”來懲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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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地方,虛假宣傳不是“夸張的修辭”,而是“商業欺詐”的一部分,懲罰的目的不僅是補償消費者,更是讓企業痛到不敢再犯,讓后來者看到代價就瑟瑟發抖。
而在我們這里,一場聲勢浩大的維權,最后可能以“退還定金”告終。這就像抓到一個小偷,只讓他把偷來的錢包還回去,然后說“下次別偷了哦”,就把他放了。這到底是在懲罰小偷,還是在鼓勵圍觀群眾也去試試手氣?
04,牛皮吹破之日,就是信任耗盡之時
為什么會變成這樣?深層原因是,我們的汽車產業,尤其是在電動化、智能化的新賽道上,陷入了一種“同質化內卷”。
當大家的電池都來自寧德時代和比亞迪,電機電控方案大同小異,屏幕越裝越大,沙發越做越軟,外觀設計互相“致敬”……硬件上能拉開代差的東西越來越少,那就只能在“軟件”和“話術”上創造差異。
“話術”的軍備競賽就這樣開始了。你的算力是“天花板”,我的就是“銀河計算機”;你的智能是“先知”,我的就是“上帝視角”。形容詞不夠用了,就開始造新詞;新詞不夠了,就開始給未來開空頭支票。
這不是創新,這是“創新”這個詞被黑得最慘的一次。這是“內卷”最沒有技術含量,卻也最傷害行業根基的一種形式。它不創造任何真實價值,只制造信息煙霧彈。
最終,所有人都在迷霧中戰斗,沒有贏家。消費者懵了,不知道誰在說真話;老實做技術的企業虧了,因為嗓門沒別人大;最終整個行業的信譽,被一點一點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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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米“機蓋門”的判決,與其說是一個案例的結束,不如說是一面鏡子,照出了當前商業環境下某種無奈的“合規性聰明”。
它告訴車企:在核心硬指標上別動手腳,但在那些“錦上添花”的營銷點上,可以盡情揮灑你們的想象力,風險很低。
它也告訴消費者:為那些炫酷的、頂級的、劃時代的“形容詞”買單時,請務必做好心理建設,它可能真的就只是個“形容詞”。
但一個健康的、受人尊重的市場,不應該建立在“形容詞”的沙灘上。法律的底線,應該是保護創新者和實干者,而不是保護最聰明的“修辭學家”。
什么時候,我們能讓“吹牛”也成為一種高成本、高風險的商業行為,什么時候,我們這個蓬勃發展的汽車行業,才能真正從“營銷驅動”的喧囂,回歸到“技術驅動”的堅實道路上。
畢竟,吹牛不上稅,最后整個行業,可能都得交一筆沉重的、名為“信任破產”的智商稅。(文|大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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