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部叫《監獄來的媽媽》的 可網友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翻出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裁定書,整個人都傻了。判決書白紙黑字寫著:2009年4月15日,趙簫泓(本名趙曉紅)因"支床"這種家庭瑣事和丈夫爭吵,退到客廳拿了水果刀,對追過來的丈夫捅了胸部,導致主動脈破裂死亡。 法院最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整個裁定書里,找不著"家暴"兩個字。合租室友、雙方親屬都作證,夫妻婚后關系總體正常,只是偶爾因瑣事爭吵。 電影直接把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改成了"反抗家暴失手殺夫",十五年刑期壓縮成十年,還讓真實的兒子和婆婆參與出演"和解"戲份。這種操作已經不是什么"藝術加工",而是直接篡改司法事實。 更離譜的是,趙簫泓2019年拍攝時還處于服刑期,2020年6月才出獄,剝奪政治權利到2023年6月。一個仍在服刑、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居然能參與商業電影制作,還拿了國際A類電影節大獎。 順著出品人名單往下扒,汪涵的名字就躺在那兒。這可不是隨便掛個名,他和導演秦曉宇早有長期合作,在之前的《第一次的離別》《密語者》等項目中,汪涵就以總策劃或出品人身份參與。 有媒體直接點明:秦曉宇負責創作,大象負責運作,汪涵負責背書,三方形成利益鐵三角。 汪涵是什么人?他是湖南衛視的臺柱子,是無數觀眾心中"有文化、高情商"的國民主持人。他在《我是歌手》現場救過孫楠的場,在《天天向上》里講過傳統文化,他的形象就是"靠譜"二字的代名詞。 正因為如此,當他的名字出現在這部篡改司法事實的電影出品人名單里時,公眾的失望才會成倍放大。一個在全國人民面前講了十幾年道理的人,怎么會為這樣一部電影站臺? 事情發酵到現在,汪涵始終保持沉默。從頭到尾沒有做出任何回應,擺明了不想卷入這場輿論風波。可出品人這個身份不是說卸就能卸的,名字印在電影上,責任就撇不清。 我特意去翻了豆瓣,短短一天時間就涌入超兩千條一星差評,評分直接跌到冰點。貓眼平臺更是出現大規模集體呼吁退票的聲音。虎撲等平臺已經有網友發帖,表示要向有關部門舉報這部電影,并要求追究相關出品方的責任。 反思影視行業的底線 影片為了追求所謂的"真實感",竟然把受害者的母親也就是趙簫泓的婆婆,還有受害者的親生兒子,都拉來本色出演和解戲份。逝者已經因為瑣事慘遭殺害,家屬本就承受著巨大的悲痛,如今還要被迫出鏡,配合影片演繹原諒兇手的劇情。這不是赤裸裸的消費逝者、二次傷害受害者家屬嗎? 守住創作的基本良知 這件事發展到現在,電影已經正式撤檔,主演賬號被全面封禁,官媒也陸續下場。大象新聞更是直言:逝者人格利益不容踐踏,逝者家屬可起訴片方。 可真正的問題還沒解決。我們需要追問:藝術創作的底線到底在哪里?將"故意傷害致死"包裝成"反抗家暴",不僅是對逝者的不尊重,更是對司法權威的挑戰。 當影片以"真實故事改編"作為宣傳賣點時,實際上向觀眾做出了某種真實性承諾。如果這種承諾與可查證的司法事實嚴重不符,就構成了對觀眾的誤導。 更值得深思的是,如果殺人犯都能拿影后、走紅毯、接代言,那之前那些因為個人私德問題被封殺的藝人,憑什么不能復出?這個口子一開,娛樂圈的紅線到底劃在哪里? 我還記得《熔爐》這部電影,它改變了韓國的法律,推動了社會進步。那才是真實事件改編電影該有的樣子——它揭露黑暗,推動改變,而不是篡改真相,美化罪行。 汪涵這次栽跟頭,本質上是信任危機。公眾信任他的判斷力,相信他不會為爛片站臺,結果他讓大家失望了。這也給所有公眾人物提了個醒:你的名字就是你的信用,亂背書是要付出代價的。![]()
![]()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