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無錫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實施“錫檢優才”名校優生暑期實習計劃的方案》,為持續加強與高等院校雙向交流合作,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計劃面向47所高校在校優秀大學生,提供暑期實習崗位。
一
實習對象
47所高等院校在校大學生,無錫籍優先。
二
報名條件
(一)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學生(高校名單見附件1);
(二)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較強的工作責任感,未受過紀律處分;
(三)身體健康,能夠保證工作時間,全程參加實習,能較好完成實習任務;
原則上不接收應屆畢業生。
三
實習崗位及期限
實習崗位為無錫市、市(縣)區人民檢察院檢察輔助、司法行政崗位(根據實習意向及實際崗位需求統籌安排)。
實習時間為2026年6月中下旬至8月底,原則上不少于1個月,具體時間由學生本人與實習單位協商確定。
四
報名程序
(一)自主報名
按照“自主申請、自愿報名、雙向選擇、擇優選定”的原則,擬實習對象于6月15日前登錄無錫市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http://wx.jsjc.gov.cn/)或掃描文章下方(附件2)二維碼,下載并如實填寫《“錫檢優才”法律實習生報名表》,與“學信網”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生證掃描件發送至wxjcy001@126.com(標題注明:法律實習生報名)。
(二)資格審查
根據學生的學習情況、在校獲得獎勵等情況,由市檢察院組織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查。
(三)確定實習單位
根據學生報名人數和意向單位,擇優統籌確定實習人選。
五
實習管理
(一)導師帶學
實習期間,實習單位安排資深檢察人員擔任導師,指導實習對象參與文書擬制、專題調研以及綜合文字等檢察工作。
(二)實習紀律
大學生實習期間需嚴格遵守實習單位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管理,嚴守工作秘密,自覺維護檢察形象。無故1天不到崗或1個月累計請假5天以上的,取消實習資格。
(三)食宿安排
1.用餐。實習生可在單位食堂用餐(僅限工作日)。
2.住宿。實習期間一般不安排住宿,居住地在無錫市以外的學生視情提供住宿。
(四)設施使用
可使用圖書館等有關服務設施。
(五)實習考核
大學生實習期滿后,由實習單位根據實習對象綜合表現,出具實習證明。
咨詢電話:0510—80832070
電子郵箱:wxjcy001@126.com
附件1:高校名單
附件2:“錫檢優才”法律實習生報名表
無錫市人民檢察院
2026年5月22日
來源:市院組織人事處
一審:范昕羽
二審:梁果
三審:方俊
【第27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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