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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披露,針對此前引發廣泛關注的盒馬將水仙種球誤作食用百合配送導致消費者誤食中毒事件,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正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根據公示信息,朝陽區市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13修正)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相關規定,對涉事企業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罰款198元、沒收違法所得19.8元的處理。
經查,該事件發生于今年1月2日。北京消費者周女士為給家中感冒的孩子調理身體,在盒馬平臺下單購買鮮百合,由家中老人代收。家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誤送的水仙種球當作百合清洗后與梨同煮食用,食用后出現身體不適癥狀,緊急送醫治療。事后,周女士發現食材包裝上標注為“水仙球”,才確認系配送錯誤導致。
1月23日,朝陽區市場監管部門對盒馬正式立案調查,通過現場檢查、對門店負責人及分揀員問詢核實后確認,事故原因為分揀員在同時處理兩筆訂單時,將百合與水仙兩種商品混淆,導致水仙種球被錯發至消費者訂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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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調查過程中,盒馬方面提出申辯,認為此次事件屬于員工個人操作失誤,并非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且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本次問題屬于執行環節的偶發疏漏,不應認定為企業未履行主體責任。上述申辯意見未被監管部門采納。
事件發生后,盒馬第一時間成立專項小組跟進處理,向消費者致歉并展開協商。消費者曾提出375萬元的索賠訴求,雙方因賠償金額存在較大分歧,至今仍未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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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警方經調查后表示,現有證據顯示分揀員不存在主觀故意行為,屬于工作過失,因此未予刑事立案。盒馬方面也公開回應稱,已對內部揀貨、核對、配送等全流程進行整改,強化復核機制,杜絕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此次處罰結果公布后,也再次引發公眾對生鮮電商分揀安全、食品標識區分、居家食材辨識等問題的關注,提醒消費者在收到生鮮貨品時注意核對品類與包裝信息,保障飲食安全。
來源:國家相關平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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