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5月22日電,總臺記者獲悉,當地時間22日,歐盟理事會決定擴大針對伊朗制裁的法律框架,將伊朗“威脅中東地區航行自由”的相關行為納入制裁范圍。歐盟理事會當天發表聲明稱,此次修訂是在歐盟原有的對伊朗限制性措施基礎上作出的調整。修訂后,歐盟還將針對參與或支持伊朗“威脅中東航行自由”行動和政策的個人及實體實施制裁。根據修訂后的法律框架,歐盟可對相關個人和實體采取旅行禁令、資產凍結等限制性措施,并禁止歐盟公民和企業向其提供資金、金融資產或經濟資源。目前,伊朗方面對此暫無回應。伊朗管理霍爾木茲海峽的新機構“波斯灣海峽管理局”20日深夜在社交媒體發表聲明,重申伊方涉該海峽的“管理監督范圍”,強調船只在相關水域通行需與伊方協調并取得許可。當地時間21日傍晚,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海軍對外表示,過去24小時內,包括油輪、集裝箱船和其他商船在內的31艘船舶在伊斯蘭革命衛隊海軍的協調和保障下通過了霍爾木茲海峽。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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