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領域,普通人常困惑于面對復雜罪名指控時如何有效辯護。本文案例中,有涉案金額達百億元的非法集資案,也有酒后劃車的尋釁滋事案。陳曉偉律師面對不同案情,采取會見當事人、閱卷、提出針對性辯護意見等動作。最終,在非法集資案中為當事人爭取從輕處罰,尋釁滋事案實現檢察院不起訴,為當事人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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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9年開始執業至今,陳曉偉已獨立辦理刑事案件453件。他經手的案件類型多樣,每一個案件背后都有著復雜的情節和當事人的訴求。
在一起發生在北京市的非法集資大案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間,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劉某某、宗XX等人,以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義,公開宣傳投資P2P、金交所、保理業務等理財項目,承諾高額回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人民幣100余億元。其中,2300余名報案集資參與人共投資13億余元,返款2億余元,損失10億余元。楊XX在該犯罪團伙中擔任多個職務,負責招攬集資參與人及管理下屬人員,其所在事業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0億余元。2021年3月31日,楊XX被查獲歸案,審理期間其家屬代其退繳人民幣500萬元。
陳曉偉律師接受委托后,第一時間前往看守所會見楊XX,了解案件事實。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通過閱卷全面掌握了案件情況。開庭審理前,他與楊XX充分溝通后提出辯護意見:認為楊XX首次到案即如實供述,未被羈押期間配合到案,被執行逮捕時經通知到案,應認定為自首;楊XX協助抓捕同案犯甘XX,構成立功;楊XX系從犯、自愿認罪認罰,積極退賠違法所得,建議法庭對其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然而,法院經審理認為,楊XX不構成自首和立功,但鑒于其系從犯、坦白、自愿認罪認罰、退賠違法所得,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另一起發生在山東省濟寧市的案件,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間,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義,通過多種方式虛假宣傳外匯交易技術服務,非法吸收集資參與人資金折合人民幣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資參與人損失11.55億余元。陳曉偉律師受委托后,及時會見行XX,著重了解其是否有實際經營業務,因為這關系到是認定集資詐騙罪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檢察院階段閱卷后,他認為對行XX不利,綜合全案證據提出辯護意見:行XX受雇于公司和他人,系從犯,即使認定主犯,也應按其所參與犯罪承擔責任;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贓退賠等從寬處罰情節,建議從輕、減輕處罰。但法院最終認定行XX構成集資詐騙罪,且作為公司CEO應對全部數額承擔刑事責任,雖有坦白情節,但因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社會危害嚴重,判處無期徒刑。
還有一起發生在北京市朝陽區的酒后劃車尋釁滋事案。2023年7月3日晚上,張X酒后持鑰匙劃傷多輛車,經鑒定損失價值九千余元。張X賠償受害人損失并獲得諒解,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陳曉偉律師接到委托后,及時會見張X,在公安機關提起批準逮捕之前就完成了賠償工作。檢察院審查批捕階段,他與檢察官充分溝通,使檢察院未批準逮捕。公安機關偵查結束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后,他閱卷并提交不起訴法律意見書,從張X主觀惡性極低、未嚴重破壞公共秩序、財產損失已挽回等方面進行闡述。最終,檢察院對張X做出不起訴決定。
律師價值
在這些案件中,陳曉偉律師發揮了關鍵作用。在證據組織方面,他通過會見當事人和閱卷,全面收集和分析證據,為辯護提供有力支撐。在時機把握上,如在尋釁滋事案中,在公安機關提起批準逮捕前完成賠償工作,為后續辯護爭取了主動。在法律適用上,準確區分不同罪名,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提出合理的辯護意見,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結果。
實踐意義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非法集資類案件,法院會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節、退贓退賠情況等進行量刑。對于尋釁滋事案件,法院會從主觀故意、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否造成嚴重后果等方面進行判斷,對于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
結尾
對于普通人面臨復雜刑事指控的困惑,陳曉偉律師憑借其豐富的辦案經驗、精準的證據鏈構建、關鍵時機的把握以及法律適用的突破,為當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辯護,在不同類型的刑事案件中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有利的結果,彰顯了專業刑事律師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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