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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編號X3JS202411110026號信訪事項已整改完成。
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信訪事項
泰州市的幾家醫院的污水處理排放設備形同虛設,有的不運轉,有的將污水直接排下水道。醫院產生的污泥處置不按規定處置,交給第三方后去向不明。
二、整改實施主體
泰州市人民醫院、泰州市中醫院、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泰州市第五人民醫院
三、整改措施
(一)泰州市人民醫院整改措施
1. 對新院區污水處理站曝氣管道、曝氣器、曝氣風機、池內填料進行更換,恢復曝氣系統正常運行。
2. 對南院區污水處理站進行改造,加裝密封蓋板降低異味,加裝曝氣風機、曝氣管和回流泵,恢復生化處理工藝。
3. 向生態環境局申領排污許可證。
(二)泰州市中醫院整改措施
1. 對泰州市中醫院邑廟街院區污水處理站進行技改,更換池體內部分老化的設備,對池體內現有骨架填料重置,進行污泥馴化。
2. 向生態環境局申領排污許可證。
(三)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
2023年12月取得了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
(四)泰州市第五人民醫院
2024年3月取得了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
四、完成時限
2025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況
(一)泰州市人民醫院整改完成情況
1. 2025年1-8月,組織對新院區污水處理站曝氣系統及污泥壓濾設備開展全面維修更換,累計更換曝氣管道約90米、曝氣器960個、組合填料1210立方米,更換曝氣風機2臺,將原板框式壓濾機更新為疊螺式壓濾機。經半年以上持續穩定運行檢驗,新院區污水處理站曝氣系統運行正常、處理效能良好,污水經處理后穩定達標排放,污泥壓濾設備運轉正常,產生的污泥交由泰州聯泰固廢處置有限公司處置,已取得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為2024年6月13日至2029年6月12日),相關問題已全面整改到位。
2. 2024年11月,對南院區污水站池體進行清淤,2025年1月,啟動污水處理站生化處理工藝恢復改造,現場增設5處污水池口密封蓋板,新安裝曝氣風機2臺、回流泵2臺,同步完成曝氣管路鋪設,全面恢復生化處理工藝。經全年運行檢驗,生化處理工藝穩定有效,污水處理后達標排放,產生的污泥交由泰州聯泰固廢處置有限公司處置,2025年2月13日,順利取得南院區排污許可證,按期完成整改目標。
(二)泰州市中醫院整改完成情況
1. 2025年3月13日,邑廟街院區獲得泰州市生態環境局批復的排污許可證及《關于對泰州市中醫院邑廟街院區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泰環審海陵〔2025〕11號)。
2. 2025年5月25日確定施工方案,10月進行施工技改,在池體內更換并新增9臺離心式潛水泵,污水站更換2臺離心式通風機(羅茨風機),2臺活性吸附箱等部分老化設備,在室外新增一套接觸氧化池一體化設備,在其內部添加復合厭氧菌絲狀生物填料,對菌群進行馴化,確保污水達標排放,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交由泰州聯泰固廢處置有限公司處置,2025年12月底完成邑廟街院區污水處理項目全部技改,已完成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整改完成情況
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產生的污泥交由揚州首拓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處置。
(四)泰州市第五人民醫院整改完成情況
委托污水站運維單位江蘇康德龍環保有限公司完成暫存污泥的規范化處置工作,產生的污泥交由泰州聯泰固廢處置有限公司處置。
驗收工作組認為:結合現場核查情況以及有關單位提供的資料,信訪反饋的“泰州市的幾家醫院的污水處理排放設備形同虛設,有的不運轉,有的將污水直接排下水道。醫院產生的污泥處置不按規定處置,交給第三方后去向不明”問題已得到有效解決。總體達到整改要求。
如對上述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5日)向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反映。
監督電話(整改責任單位):0523-86393170
電子郵箱(整改責任單位):tzwjyzygc@126.com
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6年5月25日
圖文來源: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綜合編輯:泰州百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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