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晚報
“夏天一熱起來,可怎么辦呢……”家住北京晏河灣小區6號樓的陳女士,說起垃圾桶的事就感到頭疼。陳女士家住低層,客廳的窗戶正對著一個垃圾桶站,入住小區已經兩年多,每年到了夏季,陳女士都不敢把窗戶打開。“多的時候這里能堆著十幾個垃圾桶,氣味別提多難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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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希望能把垃圾桶移走,但小區物業的馬經理對此卻有些無奈。“垃圾桶的位置是在綜合考慮小區垃圾投放情況后才確定的。”陳女士曾經提過一個轉移桶站的位置,但那里的空間有限,沒法放下如今的桶站。
為了減輕垃圾桶對于陳女士的影響,物業已經將原先擺的多個備桶移除,只保留一組封閉桶站。甚至還曾給出將桶站方向轉移的改造方案,但6號樓的一些居民并不認可,局面目前被迫僵持。
垃圾桶的擺放位置問題,在許多小區都存在爭議。垃圾桶擺近了有人嫌臟、有異味,擺遠了又有人嫌扔垃圾不方便,甚至同一個小區的居民意見也不統一。垃圾桶到底應該怎么擺?居民之間的分歧能否調和?
垃圾桶離家太近
居民稱影響日常生活
家住車站東街平房區的崔先生,每天出門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擺在家門口對面的5個垃圾桶。下午三點,一個廚余垃圾綠桶中的菜葉已經堆滿,但并未看到有人及時清運。垃圾桶距離崔先生的家,大約只有6米的距離,站在門前,能明顯聞到一股酸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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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覺得近啊,但是這條路上全是住戶,你擺在哪里,都會有一家離得近。”對于垃圾桶的位置,崔先生雖然不滿,但也能表示理解。讓他不能接受的是,垃圾桶明明已經距離這么近了,還天天敞著蓋,氣味更容易飄出來了。北京晚報記者在現場看到,這里總共有2個廚余垃圾桶、2個其他垃圾桶和1個可回收物桶,其中1個廚余桶和2個其他垃圾桶的蓋都沒有蓋上。對于垃圾桶敞蓋的問題,桶站管理人員回應稱,他們接到的管理要求是必須敞著蓋,“否則會扣服務分。”
同樣受到垃圾桶困擾的,還有住在玉桃園二區19號樓的吳女士。19號樓北側有一處垃圾桶站,距離居民樓大約10米,盡管記者在現場并未聞到明顯的異味,但吳女士表示,天氣熱的時候,垃圾桶的氣味和蚊蠅問題還是會影響自家的生活。而且這里時不時會出現菜湯遺撒的情況,更加重了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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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希望垃圾桶能夠撤走,但桶站管理人員表示,從目前的投放量來看,想撤走垃圾桶有一些難度。“我們每天清運三次,早上垃圾尤其多,差不多都是滿的。”如果撤掉垃圾桶,居民只能到另外的桶站扔垃圾,但附近桶站的消納能力也幾近飽和,可能造成垃圾滿冒的問題。
垃圾桶距離太遠
有居民隨地亂扔垃圾
在北京的部分小區,曾經對垃圾桶站的位置進行過調整。記者走訪發現,有居民對于桶站的調整方案并不買賬。
晚上八點半,在合景香悅四季西區9號樓西側的一個轉角,綠化帶上堆著不少的垃圾。一個手提垃圾袋的居民經過此地,隨手就把垃圾扔在了旁邊,而這里并沒有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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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遛彎的李女士,對于這種現象已經習以為常。這里原先是有一排垃圾桶的,但后來給撤掉了。
“附近幾棟樓的人本來都在這里扔垃圾,撤掉之后只能到更遠的地方才能扔,挺不方便。”李女士表示,有些人可能是嫌遠,可能是對撤掉垃圾桶不滿,就把垃圾扔到了原先垃圾桶所在的位置。記者用地圖軟件測試了一下,以16號樓為例,居民步行到原先垃圾桶的距離大約是70米。而現在桶站位置改變之后,最近的垃圾桶也要走120米左右。
類似的問題還發生在馬家堡東路29號院,6號樓居民王先生表示,之前樓前是有一處垃圾桶的,可后來院里的垃圾桶都被撤掉,只在小區東門統一設置了一組桶站。現在扔個垃圾,要多走好長一段路。有人不想走那么遠,還會把垃圾扔在樓前,非常破壞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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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小區里,都有居民希望把桶站恢復到原位。但管理方均表示,桶站的移位是配合前期撤桶并站工作開展的,目前沒有恢復原桶站的計劃。對于居民仍然在原先位置扔垃圾的現象,會在之后加強宣傳引導。
專家意見
可以反饋問題也應適當容忍
即使是同一個小區,居民對于垃圾桶擺放位置的意見也各有不同。比如在馬家堡東路29號院,居民楊女士就認為,桶站撤除之后,小區里的環境比之前好了。至于為了扔垃圾要多走路,楊女士認為“可以接受”。
小區里的垃圾桶,到底應該怎么擺?物業管理專家路軍港表示,關于垃圾桶最少應該距離居民樓多遠,法規并沒有相應的規定,僅僅在北京市2020年發布的《居住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指引》中提到,“每150到200戶居民宜設置1處固定桶站,服務半徑不宜超過70米”。
“這里的‘宜’或‘不宜’,只是建議并非強制,要依據小區的具體情況來看。”路軍港表示,有的垃圾桶站可能距離某棟居民樓超過了70米,但桶站并非只服務于這一棟樓,還服務于其他樓棟,如果小區沒有條件去改變桶站的現有位置,那么距離稍遠樓棟的業主,從小區公共利益考慮,也應該承擔一定的容忍義務。
至于有業主認為垃圾桶距離太近,路軍港表示,無論是氣味、蚊蠅、清運的噪音,甚至是“視覺污染”,如果業主認為垃圾桶對自己造成了影響,是可以通過正規途徑反饋訴求的。“首先可以和物業以及社區去協商,商量出方案,之后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對方案進行投票。”
以垃圾桶站移位為例,假設有業主要求桶站從小區的7號樓附近移到8號樓附近,而在移位之前,5號樓和6號樓的業主也會在這處桶站扔垃圾,移位之后會造成桶站距離變遠,那么這四棟樓的業主,跟這處桶站都有利害關系,應該共同參與投票,結果以《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的規定為準。
如果各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方案,或者有了方案之后,在投票這一步沒能通過,但業主仍然堅持垃圾桶站對自己造成了影響怎么辦?路軍港建議,業主可以在搜集證據之后,以“排除妨害糾紛”為案由去起訴。“但之前也說過,垃圾桶的位置問題涉及小區的公共利益,業主應承擔一定的容忍義務。起訴能否獲得法院的支持,還要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社區探索
協商改造方案兼顧各方訴求
垃圾桶的擺放遠近的分歧,曾經也發生在延慶區香水園街道東外社區。社區總共設置了9組桶站,其中15號樓南側的這一組,就引發過居民的討論。
“一到夏天根本不敢開窗,廚余垃圾的味道能飄進整個屋子。”15號樓居民張阿姨說,桶站距離居民樓過近,夏天的高溫加劇了異味與蚊蟲滋生,嚴重影響生活。她和同樓另外一些居民的訴求很直接:挪走或撤掉桶站。
然而,這組桶站同樣也是附近10號樓、13號樓居民扔垃圾的地方。對于撤走桶站的建議,13號樓居民馬女士表示反對:“樓里老人多,腿腳不方便。桶站遷遠了,扔垃圾要多走不少路,太折騰。”
一方盼著“遠離困擾”,一方擔心“生活不便”,面對桶站位置的爭議,東外社區并未直接“拍板定案”,而是選擇了“協商議事”這條路徑。2025年5月,社區邀請居民代表、業委會、物業、司法局、城管委固體廢物科等各方圍坐一堂,居民把訴求擺上臺面,部門出主意想辦法,為解決方案提供專業支撐。
各方平等溝通、換位思考之后,“老舊小區硬件有限,需互相包容”的理念,最終讓居民們達成共識:保持桶站位置不變,但向后遷移3米,同時轉移桶站的朝向,不再正對15號樓的窗戶,并安裝桶站棚作為遮擋。這樣的改造方案,既減少了對15號樓的影響,又兼顧了其他樓群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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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站的改造只是一方面,后續的管理維護同樣要跟上。社區要求物業每日兩次對垃圾桶及周邊深度消殺,噴灑環保藥劑,從根源抑制異味與蚊蠅。同時協調環衛部門增加夏季清運頻次,做到“日產日清”,減少垃圾滯留時間。
改造的效果立竿見影,如今再看15號樓南側的桶站,異味消散了,蚊蠅不見了,環境也變干凈了。15號樓的居民打開窗戶不用心存顧慮,附近樓棟的居民扔垃圾也不用走遠路,大家都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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