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第十一屆《民法典》施行天府論壇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二)》學術研討會在成都理工大學舉行。本屆論壇由四川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主辦,成都理工大學文法學院、民法典研究中心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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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四川大學、西南財大、西南石油、四川農大、四川師大、西南民大、西南科大、成都大學、四川省社科院、嶺南師范學院、中共內江市委黨校及日本早稻田大學等高校科研院所的學者,與成都市人大法制委、成都中院、錦江法院、達川區法院及律所等實務部門的專家共70余人參會。
論壇進程
多位專家與學者圍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理解與適用作了主題發言。
其中,我院執行局干警王丹以《乘客“開門殺”致人損害的數人侵權責任探析》為題,提出獨到見解:應結合意思聯絡、共同過失及事實推定規則,區分適用《民法典》共同侵權與分別侵權條款,明確連帶或按份責任形態,以厘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二)》與《民法典》的銜接適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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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開門殺”的責任辨析,折射出基層法官助理對民法典的深刻理解。以學促行,以行踐學,達川區法院將持續推動理論與實務“雙向奔赴”,讓民法典的精神與規則在基層一線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編輯丨李怡漪
一審丨劉星赤
二審丨李官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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