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
??17歲女生將某知名短視頻平臺起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要求退還充值打賞的款項310多萬元,隨著對賬號的全面調查,這一數字上升到了650多萬元。涉案充值打賞的行為是否由未成年人實施?短視頻平臺是否應該退回充值金額?此案有何警示意義?主審此案的法官接受總臺中國之聲專訪,披露這起北京互聯網法院建院以來受理的標的額最高的涉網未成年人案件的真相。
17歲女生起訴短視頻平臺要求退回充值310萬元
2024年4月,17歲的小麗在母親的陪伴下到北京互聯網法院起訴稱,她擅自使用母親的手機號在短視頻平臺注冊了3個賬號,自2022年11月起至2023年11月,她使用這3個賬號在短視頻平臺充值310多萬元。
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毛春聯介紹:充值了310多萬元,打賞了很多個主播,但是她的母親對此并不知情,現在也不同意,也不追認,所有的充值打賞行為應該都是無效的。所以她訴請平臺將所有的充值打賞的款項全額返還。
賬號充值打賞金額達650萬
接到起訴書,被告短視頻平臺答辯說,小麗主張的大額充值打賞賬號均由成年人注冊并認證,而且消費行為明顯與未成年人特征不符。被告平臺初步核實,這三個賬號不是充值打賞了310萬元,而是560多萬元。
毛春聯:根據這個情況,我們就向平臺發函,要求平臺調查同一登錄設備是不是還有其他賬號也進行了充值打賞,結果,果然發現還有第四個賬號,那這個賬號充值打賞了90多萬,這樣整體這個案件的金額就上升到了650多萬。
評論內容與成年人生活場景密切相關
法院還調取了這些賬號的人臉識別以及評論的內容,發現了很多蹊蹺之處。
毛春聯:我們發現這幾個賬號有20多次原告父親和原告母親進行人臉識別的記錄,而這些賬號的評論內容也大量地跟成年人的生活場景相關。比如說他曾經評論說“我朝九晚五地上班”,“我開車回家怕扣分”,“我也是要養兒子還有女兒的”,甚至有一個賬號曾經評論說,“等下我去申請未成年人退款”“用個未成年人申請,造假”,還調取到了一個賬號的跟主播的連麥語音,發現這個聲音其實就是原告母親的,他在這個直播間聊得其實非常愉快,對網言網語的使用也非常熟悉,說的很多都是直播間的黑話。結合這些證據,我們認為這個案子很難完全認定所有的充值打賞行為都是未成年人進行的。
對于這些證據,原告小麗和她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她的母親,給出的質證意見,含糊其辭。
毛春聯:原告的母親最開始說的是從來沒給原告刷過臉,沒有做過人臉識別,看到這個證據之后又改口說做過人臉識別,但是以為是孩子要買東西就隨意做了。還有這些聊天、評論的內容,她也是表示說不清楚、不知道,可能是未成年人自己冒充成年人來進行的評論。對于這個連麥語音她也是表示否認,說這個就是原告的聲音,因為原告是未成年人,處于發育期,可能會變聲……反正就是不承認這個是自己的聲音。
監護人放任、配合未成年人充值打賞的款項不予退還
一些確實屬于原告本人發的評論內容,也顯示出她的父母對她充值打賞、消費的放任態度。
毛春聯:他說“你再有錢你有我爸有錢嗎?不行,再加上我媽。”“我沒有工資,我叫我爸發,明天我叫我爸去取一個給我,我叫我爸來打。”所以通過這些發言我們可以知道,其實原告他并不是說偶爾地偷拿一個手機來進行充值打賞,而是常態性地從父母這個地方獲取資金的支持來進行充值打賞,所以這些賬號的充值打賞,不僅是原告父母的放任,甚至原告父母還進行了配合支持。
被告平臺強調,即使涉案交易行為由未成年的原告本人實施,她的父母作為監護人將銀行支付密碼同步給她,是對她支付行為的同意和認可。她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存在重大過錯,應由監護人自行承擔全部法律后果,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毛春聯:取得了監護人的同意,即便是原告她真的作為未成年人有充值打賞的這些行為,這些行為也是有效的,在合同有效的這個情況下,相應的充值款項也不予退還。
虛假訴訟 輕則訓誡、罰款 重則追究刑責
主審法官毛春聯強調,原告及父母這種惡意規避責任、濫用司法資源的行為,不僅擾亂了平臺秩序,也增加了法院甄別真實訴求的難度,惡意虛假訴訟還將承擔嚴重的法律后果。
毛春聯:警醒部分家長,如果要向法院申請未成年人充值打賞要求退款的話,那么一定要誠信維權,不能去惡意利用未成年人退款的機制,否則不僅可能會被法院訓誡罰款,如果構成刑事犯罪,甚至可能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官毛春聯給家長們做了五點提示:
毛春聯:第一,要保管好支付的密碼和賬號,不要隨意地告訴孩子,更不要為了孩子打賞去刷臉驗證;第二,要做好榜樣,家長如果自己沉迷于直播大額打賞,那孩子很容易就有樣學樣,把網絡消費當成理所當然的;第三,要多陪伴孩子,很多未成年人他們沉迷網絡、沖動打賞,其實都是因為現實的這個世界缺乏情感的交流和關注,多帶孩子去戶外活動,增進親子關系,才能從根本上減少非理性的這種沖動消費;第四,如果發現孩子有異常的消費、充值打賞,應該及時地啟用青少年模式,更改支付密碼,合理合法地向平臺去申請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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