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藍青律師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有超10年執業經驗,承辦近千件案件。秉持自強、厚德、重法理念,他不僅在訴訟中展現專業能力,更注重通過多元方式化解糾紛,為當事人找到最合適的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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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律師就是在法庭上滔滔不絕、全力勝訴的辯護者,實則不然。唐藍青律師,2013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自2016年開始執業,至今已有近10年經驗。他是廣西奧錦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合伙人、行政主任,有著深厚的法學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近千件。
在一起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案件中,唐藍青律師受中國XX公司委托代理上訴。該公司因小區地下車庫淹水致業主車輛受損進行理賠后,向物業公司和房開公司追償。一審雖認定物業公司有一定瑕疵,但僅酌定其承擔10%賠償責任。唐律師在上訴時,仔細分析案件。他指出一審未查明排水設備能否應對抗洪排水,且物業公司未履行通知義務,未做好防范措施,不應僅承擔10%責任。盡管唐律師憑借專業能力和詳盡分析,在法庭上據理力爭,但歷經二審,最終仍維持原判。此役雖未完全達成訴求,雙方都投入大量時間精力,疲憊不堪。
另一種情形更值得注意。在唐律師處理的一些家事案件中,他以另一種方式展現了其獨特的執業理念。部分家事案件中,當事人矛盾并非不可調和,只是缺乏溝通和理解。唐律師運用自己政府家事案件調解員的身份,一方面從法律層面剖析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另一方面從心理角度疏導雙方情緒,幫助他們理解彼此立場。他耐心傾聽雙方訴求,尋找平衡點,最終通過調解結案,讓各方都能接受調解結果,達成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使當事人的生活能盡快回歸正軌。
唐藍青律師認為,“贏”并非只是在法庭上獲得勝訴判決。勝訴可能讓一方在法律上勝利,但卻可能帶來雙方關系的破裂和后續諸多問題。真正的“贏”是綜合考慮當事人的利益、關系和長遠發展,通過最合適的方式解決問題,無論是勝訴、調解還是其他方式,只要能讓當事人的權益得到最大保障,矛盾得到有效化解,這才是他所追求的“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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