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良兒偷玉”“鳳姐拾玉”,劉心武先生提出過一套頗有影響的推斷。 本文作者并不認同這一結論,而是試圖重新回到文本內部,討論那塊玉究竟是不是同一塊玉,以及這條“玉線”在《石頭記》中真正承擔的作用。
![]()
《紅樓夢》中幾個涉玉情節探討 ——兼與劉心武先生商榷
文|慌了個張
日前,讀《劉心武揭秘 <紅樓夢> 》[上卷]第三十二講“王熙鳳、巧姐命運之謎”。
其中,劉先生自認為“關于王熙鳳,我能貢獻給大家的獨家見解”主要是對“良兒偷玉”“鳳姐掃雪拾玉”的分析和推論。
核心論點是認為:
“八十回后鳳姐掃雪拾玉所拾到的玉,應該就是原來被認為是良兒偷的那個玉。”
良兒被屈打成招,蒙受冤屈。
從角色命名角度,也認為良兒應該是個好丫頭,所謂偷玉是一個烏龍、誤會、冤案。
但筆者不認同劉先生這個分析和結論。
偷玉的良兒和偷金的墜兒是一對。墜兒的“墜”是“墜落”(墮落)之意。良兒的“良”取良善那種好意,豈不別扭?
既然提到善姐,那是來者不善的丫頭。同理,這里提到良兒,也該是存心不良(動了歪腦筋)的丫頭。
從平兒嘴里說出的“偷”字,扣到誰的頭上,大概也不會冤枉她吧?
平兒說墜兒偷到街坊家(鳳姐、平兒)去了,那么良兒偷玉一定是內部作案,偷家主寶二爺屋里的。
至于良兒偷玉、鳳姐掃雪拾玉。
筆者認為都是指向那塊通靈寶玉。
這是小說一條線索上的兩個重要情節。
玉石線索是與寶黛釵情感線索、鳳姐治家即賈府興衰線索并行不悖且貫徹始終的第三條線索。
包括了:
頑石幻形變玉、
公子銜玉、
良兒偷玉、
諸人看玉、
一僧一道持誦通靈玉、
(八十回后)誤竊通靈玉、
鳳姐掃雪拾玉、
甄寶玉送玉、
通靈玉復歸本相回到大荒山無稽崖青埂峰下
等系列情節。
其中石頭會有四次口吐人言:
第一次是頑石跟一僧一道求助攜入紅塵;
第二次是通靈玉在元妃省親時受享豪華富麗、欲望極大滿足的感慨;
第三次可能在賈家被抄家、一敗涂地之時通靈玉也會嘆息;
第四次是歷劫后石兄跟空空道人推介《石頭記》。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石頭記》才是最忠實于內容、概括最全面、表述最直白的書名。
石頭的幻象就是玉,玉的本相就是石頭,全書始終圍繞那塊玉展開,沒有其他的“玉”作陪襯。
為什么寫良兒偷玉?
跟墜兒偷金對比是一層意思。
另一層意思不是劉先生分析的良兒被屈打成招、蒙冤受屈。
而是反襯通靈寶玉的價值。
這種藝術手法,曹雪芹在書中多次運用。
比如鳳姐的美。
如果沒有賈瑞的騷擾就不夠給勁。
比如黛玉的美。
沒有薛蟠瞥見一眼的銷魂也覺著缺些什么。
比如秦氏的美。
沒有她公公賈珍的扒灰就會黯然失色。
比如妙玉的美。
沒有瓜州渡口枯骨的垂涎威逼也難以想象。
同樣道理。
通靈寶玉那么神奇。
如果沒人惦記,不被偷過,就說明“好”得有點不真實。
良兒為什么偷通靈玉呢?
這得從第三十一回晴雯的話找線索。
晴雯說:
“就是跌了扇子,也是平常的事。先時連那么樣的玻璃缸、瑪瑙碗不知弄壞了多少,也沒見個大氣兒,這會子一把扇子就這么著了。”
第六十一回彩云也招認:
“偷東西原是趙姨奶奶央告我再三,我拿了些與環哥是情真。連太太在家我們還拿過,各人去送人,也是常事。”
可見,偷盜行為在賈府并不稀奇。
這說明,寶玉屋里,一般的扇子、玉件、瑪瑙等,根本沒數,弄壞了,拿走了,都很平常,沒人太計較過。
只有通靈玉是寶二爺的命根子,是平常人“恨不能一見”的東西。
而且,寶二爺佩戴的通靈玉,平兒戴的蝦須鐲(原是鳳姐的),都是貼身之物。
這種偷盜行為已經是嚴重的冒犯,所以才被追查和懲治。
良兒小丫頭是自己糊涂脂油蒙了心的盯上了寶二爺佩戴的通靈玉,還是受人指使來偷玉,或者僅僅是出于好奇心驅使,趁亂偷出來只為一飽眼福,不得而知,反正是她動過心,下過手,最后她被揪出,招供了。
她因此聲名狼藉,被攆了出去。
![]()
正是因為這次意想不到的偷盜行為,一度讓賈府自上而下警覺起來,加強了對通靈寶玉的看管和保護。
這是其一。
其二是當時審訊良兒的辦法,或是鳳姐說的那一套,管用順手,所以張口就來。
那回王夫人屋里丟了玫瑰露。
她就支招:
“依我的主意,把太太屋里的丫頭都拿來,雖不便擅加拷打,只叫她們墊著磁瓦子跪在太陽地下,茶飯也別給吃。一日不說跪一日,便是鐵打的,一日也管招了。”
鳳姐的審訊方法可以與晴雯審問墜兒對看,都很嚴厲殘酷,卻十分有效。熬不過就招了。
為什么鳳姐掃雪拾玉不是良兒偷的玉呢?
因為至第五十二回墜兒偷金“剛冷了一二年(周汝昌認為是二年間)”。
再到八十回后鳳姐掃雪拾玉。
這時間隔得太久,又在人來人往的穿堂過道。
那玉除了冬雪覆蓋以外,平時沒有什么東西遮擋,一直靜靜待在原地不動就等著鳳姐來拾嗎?那么多人過來過去都眼瞎呀?
這從常識和情理都說不過去。
按照周汝昌先生《紅樓夢新證》中梳理的“紅樓紀歷”來推斷。
墜兒偷金是在第十三年發生的,由此往前推兩年,即第十一年,就是秦氏亡故大辦喪事。賈璉陪黛玉探父走后,鳳姐協理寧國府期間,可能發生過良兒偷玉的插曲。但喪事期間,鳳姐很干練,從重從快處置此事。沒有聲張,知道的人不多。
不過,良兒偷玉所造成的影響,更加劇了個中的好奇,都想見識見識這塊“恨不能一見”的通靈玉。
之前是寶釵看了。
北靜王看了。
之后吸引清虛觀的張道長和遠道而來的道友及徒子徒孫們看了。
連襲人的幾個姊妹也看了。
(這是出于襲人的顯擺。)
而且也不白看,有的還給了敬賀之禮。
黛玉一來榮府就要看通靈玉的。因為夜深了沒看。以后就再沒看過。
所以她只有石緣。沒有玉份。
只得其心,不得其人(婚)。
![]()
劉先生之所以把良兒偷玉那樣解讀,估計是受第八回襲人塞玉一段的脂批影響。與伏“誤竊”一回勾連起來。
筆者認為八十回后有過“誤竊”烏龍,緊接著是鳳姐掃雪拾玉,大概敘事情節“合理化”推斷如下:
那年冬天,大雪紛飛,氣氛悲慘,賈府被抄家。
但凡值錢的都被抄走,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凈(一窮二白)。
亂哄哄之際,平常塞在枕頭底下的那塊通靈玉也不翼而飛,家人都認為是被人趁火打劫,胡亂順走了。實際上是那玉急了(第三次口吐人言),自己藏到穿堂過道雪堆里了。
那人連抄帶偷(非查抄的私人物品),抱了一堆急匆匆往外走,把那通靈玉(很小)失落雪中也未察覺。
到抄家告一段落,丫鬟婆子小廝大多被遣被賣,家里人只能自己動手規整亂攤子,清掃積雪,這時候恰好被鳳姐掃雪拾到那玉。
到底沒丟,也算大不幸中的萬幸了。鳳姐跟主事的寶玉寶釵夫婦商量,不妨派心腹小廝拿通靈玉去求北靜王幫忙。為賈家伸冤翻案疏通疏通關系。
只是沒想到,禍不單行,節外生枝。那小廝竟然心懷鬼胎,趁火打劫,將通靈寶玉拿到偏僻一點的當鋪,以家主名義偷押了幾千兩銀子遠走他鄉,賈府這邊一點信兒也不知。
那年江南甄家被抄,甄寶玉也流落進京,伺機伸冤,怕牽連賈家,一直沒有主動聯系。借著親友舊屬的資助在京城落腳,開了一家當鋪作為依托。
說來也巧,賈家那小廝為躲避熟人眼目,特特選了這一家不起眼的當鋪,暗主正是那甄家落難小哥。
甄寶玉一見通靈玉,心中就猜到幾分不妙,不露聲色地收下通靈玉,了解到賈家被牽連蒙難,遂挺身而出,將通靈玉送回賈府,完璧歸趙。
甄寶玉、賈寶玉雖第一次見面,一見如故,相得甚歡,十分投緣,促使賈寶玉最終覺悟出家……
曹雪芹所撰《石頭記》,或者后世叫《金玉緣》。
那頑石幻化為通靈寶玉投到賈家,從賈寶玉口中出來,這玉便是賈府唯一的正脈,不會有什么其他的玉來爭寵、間色,混淆視聽,那樣就無法保證賈寶玉和通靈寶玉這一組合獨一無二的特色和魅力了。
八十回后的敘事情節或可再商量,還能再探軼、再推斷。
但那玉獨一份是不容置疑、當仁不讓的。
原著只有神瑛侍者(前世也是石頭)和那塊頑石兩個石頭。
程偉元、高鶚還嫌線索太亂,擅改將其合二為一。
若是按劉心武先生的推斷搞出兩塊玉來。
那將是另外的景象,離《石頭記》就越走越遠了。
(2026年4月28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